2019-07-26, 05:47 PM
|
#35 (permalink)
|
管理員
|
引用:
作者: cloudchine
選舉補助款是老李時代設立的,據他本人說是幫助在野人士,不會選到輸了還欠一屁股債
說得好聽是要發展健全民主,就需要有在野黨
大家也許不在意任期做多久跑掉,問題是不應勞民傷財
任期未滿一半跑掉要補選,這又要浪費公帑
基本上,我是支持修法,落跑的人退還補助款,但要一視同仁
只要之前公職身分拿過選舉補助款,任期未滿要選其他公職,之前領的錢要退回去
|
要退回補助款之外還要另外繳交一筆重選經費補償金!
沒理由重新補選的成本又得要國家出....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
|
送花文章: 79393,
收花文章: 22261 篇, 收花: 80311 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