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會遊行法在台灣是因人而異
香港示威者蒙面是做了違法的事,只要跑得掉沒當場被抓,奈何不了他們
台灣不需要這樣
國民黨執政時期,反對者上街抗議根本不需要蒙面
大腸花去衝撞行政院,有事嗎? 法官會輕判或判無罪
被起訴的人,還可能因此出名...之後的政治前途大好,可以選民代,幹嘛蒙面?
政黨輪替後,藍支持者本來就比較溫和,上街真的很守規矩,時間到就解散
更不可能去破壞,當然也沒有蒙面的必要
國情不同,看之前報導,香港有些大企業員工跑去抗爭,不小心面罩會扯開露出真面目
除了刑責,還會被公司炒魷魚
所以禁蒙面對他們來說影響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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