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會弄到今天如此難搞,據說法官的問題,是英國人離開香港留給阿共一國兩制下的超級地雷
據說英殖時代,香港終審法院可以上訴到英國
一國兩制後,擔心港人對中國法治不信任,香港自設終審法院
維持現狀五十年不變承諾,又保留英國人的法律制度
非常任終審法官三十名,只有二人是香港本地人,其他全是英國留下的洋法官
這些洋法官不安好心,過去佔中也好,反正因反中犯了什麼法,一律輕判
不是緩刑就服勞動役,頂多意思一下判個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算是進去深造
最近暴動事件,暴動罪在香港算是重罪,一遇到洋法官除了哪個殺警犯,幾乎全部交保
保金幾百到一兩千不等.....這不就等於縱容這種人使用暴力也沒啥大不了
而且他們是終身職幹到退休為止
基於一國兩制,阿共完全拿他們沒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