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a471
因為你不是他們設定的對象所以你無感~~~
假如你今年二十歲,老婆還是女朋友~~你絕對會約她跟你去某地方玩,然
後太遠無法當天往返,不得已得跟她開房間過夜..........
阿捏共有瞭解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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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人血氣方剛,泡夜店或唱KTV興緻勃勃,口袋有點錢會在就近的摩鐵解決
不想花錢的直接帶回家或是租房子的住處
我有個親戚抱怨兒子很難教,家裡的獨子從小就被長輩寵壞
念大學時考到住家同一地區,當然沒有住宿舍
父母第一次發現他帶女友回家過夜嚇一跳,怎麼勸都無效
後來習慣了家裡廁所會冒出來一個陌生女孩,再不會大驚小怪
要針對這個族群,區區幾百元他們不會放在眼裡
又不是婆婆媽媽去菜市場買菜,一百幾十都會斤斤計較
如果確定要住跨縣市的飯店才領到振興券,幾乎可以說下場跟夜市券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