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cloudchine
法院現在誰開的?
罷免案連署偷跑官司
法院作為第三方仲裁,理論上該回歸原始立法精神
為什麼要規定就職滿一年,讓選民有充足時間去了解這個新上任的官員做得如何?
哪有一上任就發動連署?
就算他一上台做得不好,說不定一年後他進入狀況,之前連署的人反悔?
執政滿意的民意是會變動的
怎樣會拿一年前的連署,拖時間才送件?
有點法律常識都知違背了立法的原始精神
既然法條沒說清楚,又怎能交給中選會自己解釋?
這類官司也真有奇怪的標準
當年喬王關說案,被老馬的黨中央開除黨籍
法院管到人家黨的內規,還找出程序上的小瑕疵
判決老K不能開除老王的黨籍
莫名其妙,人家有個中常會,開臨會經過討論,關說案算不算情節嚴重嗎?
法院卻在這黨籍保衛戰中雞蛋挑骨頭,幫喬王解套
到了罷免案,偷跑犯規事實如此明顯
老K真的去死一死算了,不管在朝在野,法院似乎都偏幫另一方
|
獅子丸有套論述......當初走法律程序時就被他料中
以我們的普世價值來看立法精神,就如你所述~~~之所以必須任滿一年才可
罷免就是要給新上任的官員有"觀察期",先讓他做看看~一年後再決定是否適
任。
可是我們選罷法的條文寫得很不精確,並沒有鉅細靡遺斟酌用字遣詞,將立法
精神明確又清楚的闡釋清楚。獅子丸的解讀是~~~罷免要經一年後才可提案,
但1粒WC這種上任後兩個月(2018/12/25就任~2019/02)就準備聯署的行為
是"提議罷免"(阮來罷免),然後任滿一年後就"提案罷免"(提出罷免案送交聯署
書)......法條上並無解釋何時可以提議罷免、何時可開始準備聯署書~~~
結果被獅子丸猜中~~行不通
那最近綠營跟綠媒持續為罷免案添柴加溫,其中有種論述蠻有意思的~說菜桶
今年大選在高雄得票達一百多萬,所以罷免案會過~~~~
我倒認為罷免案會不會過就看綠營死命動員能讓多少人願意從外縣市回來投票、
動員多少人願意出門去投同意罷免票。而不是套用總統大選綠營在高雄有多少票
,畢竟選總統是全中華民國的事,選市長是關係到全體高雄市民的的利益,不可
比擬。高雄市菜桶的得票成分不外乎~~~~綠營基本盤+郭董支持者+Errrrr..你
懂得..那種卡好騙ㄟ所組成,綠營基本盤不會改變多少、郭董支持者看他們有多
鐵、好騙的則是看智商有多低.........
禿子以市政方面來說目前有做錯什麼嗎?...........貪污呢?......再怎鬼扯也不能
改變禿子已經廣泛的重修大高雄地區道路,路基OK的重新鋪設新AC、路基不良
的經過翻修後重新打造提高耐用度。他能做的已經做好做滿~~摩天輪只欠東風
,只要交通部敢給土地廠商就可進場動土.....
那個禿子不知道是蠢還是老實,1粒WC故意不申請廣告、故意不補件,甚至我都
懷疑那個市民檢舉就是他們自己人檢舉的。故意塑造禿子只拆對他不利的廣告...
就像執政黨擅長出口轉內銷,找個在台灣生活的老外發篇新聞到國外媒體,國內
走X媒體再引用該報導說自己好棒棒~~~~~捐給越南口罩時卻沒發現越南有捐
口罩給日本、法國、柬埔寨;找公關公司花30萬行情價請英國足球金童寫一篇"
只有台灣IP才看的見的推文"~~說台灣好棒棒..............
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