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被人酸以前批評老馬發消費券效用不大
如果現在又發,就像蔡十八過去一樣,罵消費券沒用,自己又發消費券
硬要老百姓多支付一千元去換三千
振興券的目的是希望刺激消費,老百姓使用振興券時增加額外消費才達到效果
哪先支付一千元是什麼意思?
之前的設計是大家為了要得到振興券,強迫消費一千元,還指定特定行業
理由是不想像消費券一樣,很多人拿去買生活必需品,說沒有多大幫助
後來發現,老百姓先掏出一千,要去指定觀光飯店入住才有,大家就興趣缺缺
如果換的人少,政府振興失敗顏面無光
現在換來三千,除了電商不限地方消費,請問跟使用消費券有何差別?
大家不也會拿到大賣場買生活用品,三千元一下就花光
至少消費券是直接拿三千六,不用先支付一千元
我看到1450為政府振興券政策護航,說這比消費券更高明
如果有人為了不想支付一千元,可以選擇不換振興券,庫房又可省點錢
怪怪怪? 這是什麼鬼道理,振興就是要全民皆換,才有機會刺激消費的
一個振興為目的政策,有人不想換,哪不就表示失敗嗎?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支付一千元換到三千振興券後,不想買東西,可以打折賣給別人換現金
所以不會有人不換,不會笨到連如何換現金都不懂罷?
記得消費券也有這樣情況,消費券有期限
友人中有人乾脆九折賣給別人換現金
政府就不要管哪麼多,社會上什麼人都有,沒有十全十美的方案
沒有什麼方案比消費券更好,政府要是擔心這個擔心哪個,不要發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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