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跟自己說明?
幸福市長要去升更大的官監院院長了
有趣的是,監院對前高市府氣爆案捐款的使用,通過了糾正案
高市府不服氣,說要跟藍院說明
奇怪? 監院調查時為什麼沒有說明?不給機會說明就糾正?
所以現在被糾正的前最高負責人要去做這個院的院長
是要自己向自己報告嗎?
並無不法?
是的, 反正大家都很好唬弄
監院的主要職責是查公務員有沒有"行政責任"為主
如果調查時發現有弊才會移送司法單位
所以糾正意思就是有行政責任
這些人在鬼扯無不法
不得不說, 老K真的廢到無藥可救
被人耍了轉移焦點,全放在副院長提名人身上
這次院長提名案,應該全黨集中力量火力全開
用盡所有力量有多大鬧多大,反對幸福市長做院長
禿子沒正當性被罷免,難道幸福市長就有正當性嗎?
當年老馬提的考試院長,印象中是清大校長,說他做過企業門神,給企業老闆榮譽博士
這樣就要逼退他的資格
國民黨如果連如此離譜的人事任命案都無法鬧到天翻地覆
乾脆去死一死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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