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規劃,振興券分實體券和非實體,實體券方面,民眾以1000元換購3000元面額的三倍券;非實體則透過註冊信用卡、電子支付,或電子票證,消費3000元後發放2000元回饋金或折抵帳單。上述實體、虛擬方式都將自7月15日起上路,實施到12月31日止。
網友馬上想出「用三倍券到Costco消費3000元,之後再退貨換現金,Costco賺會員數、消費者賺現金」的「數位諸葛亮錦囊」,不過,經濟部官員指出,三倍券的使用規則中,有明定「消費者不可要求退貨」,也就是說如果店家不願意讓以三倍券購買商品的消費者退貨換現,消費者也沒辦法強迫業者退貨換現。
官員表示,如果說業者基於商業或其他考量,願意讓消費者以三倍券退貨換現,也不構成違規。同時,三倍券也明定不能找零,官員說,和退貨換現同理,業者同樣有權拒絕找零,不過如果僅是小額零錢,業者願意找零給消費者,經濟部也不會去抓。
https://udn.com/news/story/120974/4608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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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前一篇
原來 三倍券的使用規則中,有明定「消費者不可要求退貨」
那請問我補貼現金的話 (購物使用 3倍卷+現金)
你是要怎麼處理? 卷不受理,現金部分你能不受理嗎?
搞這麼多限制
變成全民大鬥法
一場下來 陰險增三倍 比振興還來的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