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a471
騙比他年輕的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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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韓產業沒有了,最近火力轉黑台北P,黑老共也不會少
老K被黑黑到習慣了,也無力對抗
可是對岸的人,不斷醜化他們,不論事無大小都要黑他們
幾乎大陸發生水災,我們媒體必然造謠說三峽大霸會潰堤
仇恨日積月累....總有一天爆發,可能要十倍奉還
早前看到芝麻小事,也要拿來大作文章,在網路上看到大酸特酸
對岸報導,一件畫作拍賣,買家拍到後發現可能是贗品,作品畫家本人還活著
買家去找畫家鑑定,畫家寫下此為假貨,不是本人作品等字
然後買家告到上法院,法官最後判買家敗訴
台灣這邊的媒體斷章取義,然後P字頭的網站當然不會錯過
酸阿共的法官兒戲,怎麼畫家本人說是假的都不能作準? 這是什麼鬼道理?
看到這樣的討論,我也覺的懊惱,不會罷? 畫家本人不能證明自己作品真偽?
後來去查一下原始報導,看一下內容
坦白說,古董或藝術品拍賣是我們一般人不懂的領域
法官是參考了專家證人的意見作出的判決,不是台灣網民認定的"亂判"
理由是,這些畫作一流入拍賣市場有了高價值,難免出現利益衝突
尤其是畫家本人還活著,過去就有不少經驗法則,假的說是真,真的說是假
早年作品畫得不好不願承認是自己畫的,或是送朋友作為禮物,友人拿去賣,惹怒了畫家
或是作品太多,多到自己都忘了有沒有畫過這幅作品
甚至被威脅作偽鑑定.......
所以這個行業,原作者反而不適合出來做證人或鑑定工作
何況他本人並沒有出庭作證,只是提幾個字,無法證明什麼
大的拍賣行如佳德士之類,為了信譽會保證作品是真品,否則負賠償責任
其他規模較少的拍賣公司,早在合約中說明只是作為拍賣平台,不負真偽的法律責任
所以專家勸告,買字畫或工藝品之類的東西,如果原作者還在,就得要小心求證是否贗品
看到台灣網民中有懂的人評論,這場官司的判決其實算是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