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
#2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 |
![]() 全世界都為退休金改革的事煩惱
多繳,少領,延後退休,除了這三大原則,沒有其他方法 法國光是把退休年齡延後幾年,上街抗爭及罷工樣樣來 同樣,普丁大帝遇到退休改革也要低頭 台灣刁民其實跟其他國家比較溫和百倍 這是影響到下半生到死的生活 政府要怎樣唬弄,人民除了訐譙似乎無可奈何 我們的問題是,一直以來勞工的替代率沒有天花板,而是定得太低 以致很多基層勞工退休後領的錢根本不夠生活 政府現在改革的指導原則拖延破產,不要在我任期發生就好 這些領得少的人,還好意思溯及既往? 勞保改革不溯及既往好像天大的恩賜 本來改革是要以後退休的勞工領得比已退休的多 這樣才能保障退休後的生活 政府根本無力管這麼多,想盡辦法不要破產就是 |
![]() |
送花文章: 0,
![]() |
![]() |
#3 (permalink) | |
管理員
![]() ![]() ![]() |
![]() 引用:
她沒解決問題的本事,只好拖延! |
|
![]() |
送花文章: 79418,
![]() |
![]() |
#7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 ![]() ![]() ![]() ![]() ![]() ![]() ![]() ![]() ![]() ![]() ![]() ![]() |
![]() 可以分兩個部分講
一. ![]() 這是一張 國民黨 擁有的當時(民國36年)中央政府發行的黃金債劵 而中央政府來台是在 37年 又依據 XXX號釋憲 當時在陸的公債須等兩岸統一的時候處理 既然是政府拿黃金當抵押給的債劵 當要還債時就要拿黃金還 只是要等兩岸統一後... 二. 當時帶來的黃金怎麼了? 一些拿去支付軍隊薪水及必要支出,一些拿去發行新台幣,剩下的入了金庫 而發行新台幣並不會真的用掉黃金所以實際上與剩下的一起入了金庫 那這些黃金到底算不算K的? 如果依據那個黨產會的處理宗旨來解釋 一碼規一碼 (沒有黨國不分的問題) 那黃金就是K的財產,因為$ 沒有寫誰的名字 在誰身上帶著就是誰的(不像國寶可追查) 如果沒有黨產會那就可以說黨國不分的話 是國家的資產 所以這時K的主張在有黨產會的情況下黃金可以說是K的 |
![]() |
送花文章: 205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