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藝人商業活動,唱歌表演沒什麼大不了
捷克議長來台訪問,可以喊自己是台灣人
去到別人的地方投其所好,大家高興就好
有綠綠網民舉出過去大陸封殺台灣藝人的例子
是的 張惠妹國慶唱國歌,有段時間被對岸封殺
不是因為她唱國歌,而是她在抖手哥的場子唱
阿共是一個怎樣的國家? 想要賺人民幣就得要遵守人家的遊戲規則
商業社會人在屋簷下,就是這麼現實
就像台灣政府,外資要來投資,含中資成份或是懷疑有都不允許
規矩定了,我是沒啥意見
這次可笑的地方是,文化部最早用兩岸人民條例,涉及國安來對付她
自己人打自己給阿共看,有什麼意義?
對岸不痛不癢,少個台灣藝人來表演,他們會崩潰嗎?
就像過去,不論是藝人或是企業,只要表態挺對岸一些言論
台灣這邊就發起抵制,抵制自己的企業,誰的損失?
阿共會痛嗎? 大陸人會有損失嗎?
換個場景,如果有個大陸藝人來台灣表演,回去後被罰
台灣人有何感想? 活該? 無所謂?
對了 歐陽娜娜兩年前一場表演 台灣之光怎樣換了地方成了過街老鼠?
亞洲第一位!歐陽娜娜NASA表演大提琴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My2OoSqI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