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論壇說明 |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3 (permalink) |
|
管理版主
![]() ![]() ![]() ![]() ![]() ![]() ![]() ![]() ![]() ![]() ![]() ![]() ![]() |
武器用錢買的
訓練也是付錢訓練的 特種部隊來台助訓也是食衣住行通包 真不知這個 保護費 從何而來? 日本戰敗後就有美駐軍 南韓韓戰結束後也一直有美駐軍, 這兩國當時就有因為駐紮美軍之建設而付金錢買單 (演變成所謂的保護費) 那台灣2戰後美軍就以撤軍 後來有個 "台灣關係法" 但只明文 "向台灣人民提供防禦性武器" 所以... 美承認一個中國下 根本不會有所謂的在台駐軍 (除去使館駐軍) 要付你保護費請先修 "台灣關係法" 再來就是打破一個中國框架 後才可能有在台駐軍 這個三P根本是個甩嘴皮子不打草稿的咖 難怪官司連連 連敗 |
|
|
送花文章: 2067,
|
|
向 mini 送花的會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