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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3-08-01, 08:25 AM   #15 (permalink)
az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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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相關資料.....我想這些法令是給相關單位檢驗商家時使用的
對於自己買電腦配件回來組裝是沒有影響的(只要組件有經過檢驗合格就行了)
1.自行組裝電腦產品,未經檢驗合格,經銷商將被處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不論其零組件是否檢驗合格。 ps:是經銷商被罰..組裝者沒被罰

2.自行將來路不明之電腦零組件者組裝或販售,經銷商或組裝者將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 ps:只要電腦組件有檢驗合格組裝者就不用被罰

把兩條法令連在一起就等於是說:
只有檢驗合格的電腦那經銷商才可販賣...組裝者只可組裝有經過檢驗合格的組件

不知道是不是這個意思...照字面上看好像是這樣ㄝ

那學生跟工讀生還是可以放心組裝販賣了...(只要電腦組件有經過檢驗合格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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