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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3-08-23, 03:21 AM   #9 (permalink)
kk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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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軟獲SCO Unix技術授權 Windows/Linux戰爭白熱化
微軟Microsoft打算從SCO Group取得Unix技術的授權,估計Windows和Linux的戰爭也將越演越烈。

根據微軟表示,微軟將向SCO取得Unix的專利權和程式代碼,這部分的程式代碼也是SCO和IBM之間10億美元官司的關鍵。IBM在企業後端的市場上,極力推動Linux作為Windows的替代方案。

微軟的Windows獨占作業系統市場上的90%。Linux則來自社區的貢獻,在網路上可以免費下載,Linux並在企業伺服器的市場上急起直追。過去兩年以來,微軟也一再將Linux貼上潛在威脅的標簽,其中的原因,有部分也是來自Linux的低價成本。

微軟的總顧問Brad Smith表示,從SCO取得技術授權,也代表“微軟尊重知識產權的不變承諾,以及在IT社區當中知識產權的正面交流。這也讓微軟的解決方案更為完整,並加強現有產品和Unix之間的互通性。”

Unix是在30多年前由AT&T的Unix系統實驗室所發展出來的作業系統。Linux在許多方面都和Unix非常類似,因此將Unix的軟體移植到Linux上也相對容易。

AT&T將Unix的知識產權出售給Novell Network之後,Novell又再轉售給Santa Cruz Operation。Linux廠商Caldera International,隨後則從SCO手中取得Unix的知識產權和SCO的OpenServer和UnixWare兩項產品。去年的時候Caldera改名為SCO Group,以便反應營收主要來自SCO而非來自Linux的狀況。

SCO在最近則指稱部分的Unix原始碼已經被複製到Linux當中,並打算向Linux的使用者收取授權費。在三月的時候,SCO對IBM提出10億美元的訟案,主張IBM使用了SCO的Unix程式代碼。SCO在上周並將戰火提昇,對1500家大型企業寄出警告信,指出採用Linux的企業,可能侵犯SCO的知識產權。

在SCO的警告信當中,SCO表示,“我們確信Linux侵犯了我們Unix的知識產權。我們將積極保護我們的權利。開發Linux在法律上所涉及的責任,有可能會涉及終端的使用者。”

部分分析師指出,SCO是做出準備被併購的動作,可能的買主包括了微軟、IBM、或其它牽涉集中的公司。Illuminata的分析師Gordon Haff表示,“我想光是起訴IBM還不足以讓SCO被併購,所以寄出警告信就是想被併購的下一步。”

SCO和IBM下一次的遭遇,可能會發生在下個月,因為SCO已經發出風聲,宣稱IBM的Unix授權合約將在6月13日失效。

http://www.zdnet.com.cn




Sun,HP:不受SCO收取Unix使用費的影響
Sun公司以及HP惠普表示,SCO試圖收取Unix專利使用費的舉動不會影響到他們,而紅帽公司則表示他們會全力反擊任何挑戰。

Sun公司的主席Scott McNealy表示,他們不會受到SCO收取Unix使用費的影響,因為多年以前他們已經簽定了全面的Unix使用合同。

在星期一發布一系列伺服器產品的發布會上說:“10年以前,我們就花了很大,很大一筆錢取得了 Unix相關知識產權的使用。我們也取得了明確的SCO相關技術的使用權,所以,如果你使用的是我們的 Solaris伺服器,你的公司不會收到SCO要求你支付許可費的信件。”

SCO幾年前取得了 Unix的知識版權,現在它宣稱由於有一部分Unix源碼被拷貝到Linux中,所以它給各大安裝有Linux的電腦公司以及大公司發去要求它們支付專利使用費的信件。同時,SCO與IBM的法律訴訟也處於膠著狀態。

微軟表示它將支付Unix的使用費,以避免任何相關的法律糾紛。雖然微軟將Linux視為競爭對手,也沒有銷售相關的產品,但為了以後Unix-Windows 協同工作的潛在需要,微軟還是決定支付這筆費用。

Sun,惠普與紅帽公司由於與 Linux有著不同的法律和商業聯系,所以對SCO的決定反應不一。

Sun公司主要在伺服器上銷售Solaris,而Solaris兼容Linux軟體,所以McNealy堅持自己不存在侵犯知識產權的問題。

McNealy希望收取專利費的舉動不會影響軟體原始碼開放運動的發展,但他同時也強調保護版權的重要性。最近,Sun公司的員工都收到了一封警告信,如果他們在工作的電腦上保存有不明版權的音樂的話會被公司解雇。

而惠普銷售配備Linux的伺服器產品,它15%的ProLiant伺服器上安裝有Linux作業系統,預計到 2006年,惠普的Linux伺服器的銷售每年將增加30%。

惠普對SCO的收費要求表示質疑。

惠普在一項聲明中說:“SCO最近給我們來信,要求我們交納Unix使用費用,SCO似乎將我們和另外1500家公司列入收費清單了,但是惠普在Linux知識產權使用方面並無違規行為,SCO的抱怨主要集中在所謂的IBM不當行為上,而與SCO公司本身擁有的Linux 知識產權沒有任何關係。”

紅帽公司也銷售Linux作業系統,同時提供相關的咨詢服務,對於SCO的要求,紅帽公司的主席Matthew Szulik 憤而寫了反擊信。他並沒有點SCO的名,但他強調,紅帽公司希望對手能夠用法律訴訟的方式解決爭端,而紅帽也必定會奉陪到底。

Szulik在反擊信中說:“隨著企業,政府,學校以及軟體開發者越來越多的將原始碼開放技術投入商業化,紅帽公司將採用法律訴訟的方式解決同其他公司的矛盾。自從1983年以來,軟體產業的法律官司就連綿不斷。那些利用知識產權發難的公司已經給企業的自由商業活動造成了威脅。”

甲骨文公司主席Larry Ellison認為,微軟同SCO達成諒解給原始碼開發運動造成了一定的傷害,在甲骨文結盟Sun推銷英特而架構伺服器產品的發布會上,Ellison說:“比爾蓋茲講,'給我一個創新的機會' ,現在比爾的確又在改變遊戲規則了。你們已經見識了高級的內建軟體,現在你們也正在見識吹毛求疵的法律訴訟,他們對吹毛求疵的訴訟可是相當的在行。”

獨立顧問以及前猶他州首席資訊官Phil Windley擔心,微軟與SCO的和解可能給圍繞Linux的法律訴訟造成一些混亂。

他說:“我真的認為微軟的舉動是和稀泥的行為。”

法律訴訟的威脅未必能夠阻止最狂熱的愛好者支持Linux,但肯定會打消一些還在猶豫是否使用Linux的首席財務官員們選購相關產品的念頭,Windleyshuo:“我認為這至少會暫時打消他們選購Linux的念頭。”

但他補充說:“但是他們的信件不會影響到我這個首席財務官如何選擇產品。”

http://news.com.com




Novell稱SCO對Unix作業系統沒有所有權
Novell表示,軟體和服務發展商SCO Group對Unix作業系統沒有所有權。

SCO曾表示,包括知名個人電腦生產商International Business Machines在內的企業,從Unix作業系統軟體中任意取出程式碼,濫用公司的知識財產權,其中還包括從Unix發展出的版本Linux。

在Provo的聲明中,於1995年售於SCO Unix技術的Novell表示,SCO 從未擁有Unix的版權和專利,他同時表示,SCO 不能以任何事實證明一些企業將某些Unix的程式碼加入到Linux中。

Novell執行長Jack Messman在聲明中指出,「我們相信,SCO 不可能證明,他擁有任何(對Unix)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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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軟體組織籲美商SCO停止攻擊Linux,否則將告上法庭
德國軟體組織宣稱,若美國軟體商SCO Group不撤回對Linux系統所進行的全球性攻擊,將會把此事提交法庭。

德國Linux遊說協會Linuxtag稱,由於SCO威脅包括IBM在內的全球1,500家Linux最重要支持廠商,因此本周可能針對SCO尋求德國法庭的庭諭。

免費電腦作業系統Linux被視為微軟Microsoft Windows作業系統的唯一大型競爭者;西歐售出的電腦伺服器中有15%使用Linux。德國政府的若干部會也安裝有Linux。

但是兩個月前,由於SCO宣稱Linux攙和了一些SCO專利軟體,而使Linux作為開放系統的未來遭受威脅。

SCO說,使用Linux的企業可能得為每一台裝有Linux的電腦付費給SCO。

為此,Linuxtag要SCO在5月30日前拿出證據,否則將在德國面臨法院行動。

SCO的德國分支表示已收到Linuxtag的請求,會在其針對IBM的案子上法庭前,與美國母公司討論是否提出證據。

SCO德國公司負責人HansBayer說:「我們在德國遇到特殊的情況,Linux在這兒很受歡迎,而且還有個非常有組織的Linux社群。」

除了與IBM的版權法律糾紛外,SCO在5月也通知1,500家全球大公司,他們使用Linux可能侵犯到SCO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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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曾公開過Unix的原始碼?
幾家機構稱SCO集團目前所出售的Linux產品與公司目前所宣稱的擁有Unix的知識產權是背道而馳的。但SCO公司則稱,這些指責是無根無據的。

SCO表示,公司擁有的Unix的原始碼的所有權,但這些原始碼被非法地複製到Linux中。公司出售的Linux產品是符合開放原始碼協議的要求的。而在開放原始碼的協議中,Unix的代碼是沒有所有權的。

SCO把公司的未來命運押在Unix知識產權上以及產權許可方面。並相信開放原始碼需要SCO公司進行許可,儘管以前公司沒有對此進行許可。

SCO此舉引發了對General Public License(通用公開協議,GPL)的核心原則的極大爭議。而這個原則又關係中Linux的核心。目前的GPL協議是,任何人如對原始碼進行了修改,則允許其他任何人免費閱讀、修改和或再利用這些原始碼。這也將關係SCO要求IBM賠償10億美元的起訴。在SCO起訴IBM在把Unix移置到Linux上,不合適地利用商用機密。這起訴訟還將影響其它一些採用Linux的大型企業,如漢薩航空公司、德意志銀行、松下等公司。



UNIX vs. Linux 剪不斷理還亂
SCO今年突然翻臉,打著「UNIX正主」的旗幟,不但告IBM還要退出Linux陣營,弄得Linux市場人心惶惶,雖然一些小的本土廠商像Wahoo還認為事不關己,但國際級業者確是為此大傷腦筋。究竟SCO有何能耐,為何擁有UNIX技術,且讓我們剖析。

UNIX系統(UNIX System),是在1969年末,1970年初由AT&T貝爾實驗室的肯恩湯普生(Ken Thompson)和丹尼斯里奇(Dennis Ritchie)發展而成。其為一多使用者作業系統,並支援網路和分散式檔案系統(如昇陽的NFS與開放軟體基金會的AFS),AT&T將作業系統開放給美國各大學、學院,用於電腦科學及研究發展,此後作業系統從System III一路進展至System V,目前的版本為System V Release 5(簡稱SVR5),而據了解,SCO訂於今年八月發表的最新SVR6版,將是UNIX系統首度支援Web services架構。

●關係糾結 網威乃始作俑者

1991年,Novell與AT&T的UNIX系統實驗室(USL)合併成Univell,並發展出一套內建Novell Netware支援的桌上型UNIX,稱為UnixWare。及至1993年,Novell併購USL成立UNIX系統群(USG)來管理UnixWare。

合併USL後,Novell獲得對UNIX SVR4的掌控權,不過,為使UNIX在工商業界普及開來,Novell將UNIX商標給了X/Open組織,而後,該組織又將UNIX商標賦予符合COSE規範的UNIX版本。這組規範名為COSE 1170 API,定義程式介面,用以推動作業系統間的應用軟體可攜性。

UNIX主要的優勢之一,在於被廣泛用來當成發展平台與桌上型作業系統。如前所述,AT&T的程式碼,在校園中即可取得,也因此,UNIX被發展成為多種不同平台上的作業系統。另一方面,發展出BSD版本的加大柏克萊分校將TCP/IP網路協定加到UNIX中,並將UNIX移植到過去的DEC VAX主機上。至於其他許多版本的UNIX還包括微軟XENIX,DEC ULTRIX、IBM AIX、HP-UX、Sun Solaris等。

起初UNIX作業系統在工程界、電腦輔助設計和科學運算環境上大受歡迎,而此應用領域的使用者均大量運用電腦工作站,後來,在商業、醫療和其他許多環境中也開始導入此類平台。UNIX普及的主要因素之一在於UNIX乃是以C語言撰寫而成的,因此可攜性高,它的系統元件都是以一般熟知的程式語言所撰寫,而能很輕易地重新組譯成另一種版本。

多年來,UNIX在工作站和伺服器中擁有相當程度的影響力,主要原因是從封閉的大型主機邁向開放系統的過程中,RISC晶片架構與UNIX搭配顯然提供了較佳的價格效能比。從UNIX的版本數目,不難看出業界的接受程度,然而,Windows NT上市後,Wintel平台讓UNIX受到很大威脅,不僅急於生產類似產品,也積極發展圖形使用者介面以推廣UNIX環境。

●何以SCO擁有UNIX技術專利?

在Novell合併USL,取得UNIX SVR4的權利後,UnixWare無疑成為市場上最強的UNIX,因為UnixWare整合了UNIX System V、Netware以及DR-DOS等多種平台功能,希望讓DOS、Windows、Netware以及UNIX系統共同運作,大體來說,UnixWare的功能包括圖形使用者介面,支援上千種UNIX應用程式,此外包括偵錯、檔案日誌系統。

另一方面,UnixWare應用伺服器則是UnixWare的多人版本,提供DOS、UNIX、Microsoft視窗應用程式的分散式存取,用戶可採取多方交談方式,(使用ISX/SPX或TCP/IP)登入系統。1994年前幾年,Novell UnixWare與SCO的Open Desktop(前身為XENIX)同為Intel平台上少數商業化的UNIX作業系統,但1994年下半Novell卻突然棄守系統OS,並把UnixWare(包括UNIX SVR4)賣給SCO,全力發展Netware與目錄服務技術,自此,SCO便將Open Desktop改為Open Server,同時也著手進行UnixWare與UNIX SV的改版工作,並於1998年推出UnixWare 7 SVR5。雖然,日前Novell公開駁斥SCO並未取得UNIX SV4所有權,但由於當年Novell也是藉由合併USL取得UnixWare之便,而成為UNIX SVR4所有人。

●為何槓上IBM?

1998年,IBM與SCO交好,因為硬體在運算能力上的差異化式微,相對地資料庫與應用軟體當道,故IBM便著手進行大型主機390與RS/6000、AS/400等偏專屬系統的改造計畫,希望藉由作業系統的同質化,來延伸各應用軟體的跨平台能力,由於Linux在全球快速崛起,加上其開放原始碼的特性,IBM幾經評估後決定押注於斯,同時選定RS/6000上的AIX 4作業系統進行改造。

另一方面,Novell撤出UNIX作業系統市場後,SCO在Non-RISC的UNIX平台上獨領風騷,但受到Windows NT衝擊很深,SCO虧損連年擴大,記得筆者於1998年到Santa Cruz參加Monterey計畫與UnixWare 7發表會時,在外電報導中SCO似已發生財務危機,而亟需資金挹注的SCO能與全球第一大電腦公司IBM合作,應該是翻身的好機會。

當時依照Project Monterey的計畫,IBM與SCO將共同發展與Linux相容的UNIX系統─Monterey(是個名符其實的Linux),簡單來說,就是SCO協助IBM將AIX改成Linux版本(骨子裡等於是UnixWare+AIX)。2000年初,IBM與SCO的Monterey推出Beta版,合作也告終,到了2000年8月,IBM正式推出AIX 5L版,並發展成跨旗下各平台的作業系統。

2001年,風雨飄搖的SCO,將Tarentella獨立後,被Caldera合併,但合併後的集團更名為SCO。諷刺的是,Caldera本為Linux知名供應商之一,合併SCO,在產品上並不能真正互補。而就在一年多後,SCO宣佈中止所有Linux業務,包括SCOLinux 4.0銷售以及參與贊助UnitedLinux consortium。SCO宣稱,基於Linux中內含SCO UNIX程式碼的智財權問題尚未解決前,SCO決定暫緩參與Linux活動,並昭告天下,所有發展或使用Linux的人,都必須支付授權金,而對於RedHat、SuSE、TurboLinux、Conectiva、Debian、Mandrake等Linux發行商,SCO也打算訴諸法律行動,但在此之前,SCO選擇先控告IBM侵犯智財權。

根據國外分析師的看法,SCO槓上IBM,不僅是新仇舊恨,湧上心頭,而是IBM把Linux發揮得不錯(應該說是一頭栽進去才對),如果勝訴,那SCO等於有源源不絕的「稅收」,若不行,搞到最後讓IBM迫不得已乾脆合併SCO,也是完美的結局。

●SCO認為在促進Linux真正的合法

SCO的執行長 Darl McBride堅決的認為,企業中的任何行為應該是需要兼具合理性的。他說:「我們要談的只是技術上的專業問題,在這個領域裡,不單單只是開放源始碼的問題,還需要經過一番整頓以讓每件事都各安其位。如此才能在最後,看見真正合法的Linux。」

McBride警告表示,對於現在的Linux供應商來說,繼續將源始碼放入作業系統的作法將是「極度危險」的狀況。SCO只是單純的販售所擁有的Linux資源,雖然他們表示將會繼續去支援現有的使用者,但並不會以控訴行動來攻擊他們。

Gartner分析師George Weiss表示,SCO控訴IBM違反了Linux能在OS上自由運用的精神。但亦不希望看見SCO控訴IBM案件失敗的情形發生。

在一封電子郵件的專訪中,Linux的發明者Linus Torvalds表示,樂於聽到SCO去關心誰侵害源始碼的問題,因為這可以回溯並發覺其中的關係與曲折。

Torvalds表示,這可能要去追蹤任何可能包含在Linux核心中各個片段的原始樣貌。我們可以從歷史的脈絡中發現問題的根源,同時也很容易顯現出什麼時候、哪些東西被增加以及相關衍生的事物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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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再度擴大索賠範圍 要求IBM賠償30億美元
SCO集團6月16日向猶它州聯邦地方法院指控了IBM公司更多的不當行為,並將要求獲得的賠償數額提高了3倍,至少為30億美元,並要求IBM停止銷售Unix作業系統。

SCO集團要求,IBM公司必須因違犯與SCO集團之間的協議而賠償10億美元、因違犯Sequent公司與SCO集團簽訂的Unix協議而賠償10億美元、因不公平競爭而賠償10億美元。

SCO集團還表示自己擁有Unix的版權,這將是未來Linux、Unix訴訟的關健。曾經對這一點說不的Novell公司已經承認了SCO集團對Unix的版權。但SCO集團沒有指控IBM公司侵犯了其版權,因為它也沒有注冊相關的商標。

SCO集團指責Linux作業系統的創始者托瓦爾玆對Unix代碼被非法拷貝到Linux中負有責任。托瓦爾玆在接受電子信件採訪時說,Linux的開發是透明的,希望SCO集團能夠公布具體的證據。托瓦爾玆在這場官司中支持IBM公司,IBM公司對它自己開發的程式碼擁有完全的版權。

儘管不再強硬地宣稱開放原始碼社區沒有開發Linux的能力,但SCO集團的基調仍然沒有變。它堅持認為,如果不借助Unix的代碼、方法或理念,Linux不可能取得如此迅速的發展,勝任企業級應用的要求。

SCO集團指出,由於開放原始碼軟體可以被任何人所使用,IBM公司在Linux中添加的多處理器作業系統技術違犯了與它簽署的協議,這種技術可以被廣泛應用在加密、科學研究和武器開發中。SCO集團還公布它認為IBM公司侵權的遠端複製更新技術的詳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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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火者必自焚——誰真正擁有Unix?
任何信奉“玩火者必自焚”的人都會發現這條諺語在這場系統軟體商之間的爭端中應驗了,這確實是再合適不過的比喻了。



SCO集團已經提起了對IBM的法律訴訟,一場已經引起口水戰的訴訟-這些言語容易令人誤解和迷惑。也許SCO並無他圖,但擔心,不確定和懷疑的後果已經產生。

這場訴訟關係到“開放組織”(The Open Group)的利益。這個Unix系統組織的許多成員已經意識到使用統一的 Unix 商標的重要性,他們將會只服從一個Unix規範。另外,如果他們發現一個作業系統不滿足規範,他們會不遺余力的糾正。

規範的認證標準對軟體市場相當重要。政府機構尤其在乎軟體有沒有認證許可。如果使用者發覺他們所購買的軟體存在未取得認證的情況,那麼這個軟體廠商真是太失敗了。這就是為什麼要讓一個中立的第三方來進行軟體認可的顯得如此重要。

The Open Group是 Unix 商標及其統一規範的擁有者,它代表了行業的利益。這個事實過去很少見於媒體。

1994年,曾經從AT&T獲得Unix系統的Novell公司決定不再生產網路產品。但它並沒有按照常規的做法將 Unix系統整個賣掉,Novell而是把Unix的商標與後來演變為“統一Unix規範”(Single Unix Specification )的規範轉移給了The Open Group。然後,Novell才將Unix系統V源碼以及產品處置權(Unixware)賣給了SCO公司。

作為Unix商標的持有人,The Open Group 已經將其商標和任何實際的原始碼做了區分,因此,商標可以用於多種途徑。由於制定了“統一Unix規範”,所以才能形成一個統一,開放,代表多數廠家利益的組織。同樣,商標或者品牌就是頒發給那些符合這個規範的產品。

同其它Unix系統廠商(無論它是否是The Open Group成員)一樣,SCO也要向The Open Group申請認可。作為一個中立的組織,The Open Group組織不會在SCO和IBM的官司中發表誰對誰錯的言論。我們將這個權力交給法庭和新聞媒體。

然而,我們會在意信賴Unix商標的客戶與Unix系統使用者的意見。

The Open Group反對任何有損於Unix商標使用聲譽的行為。我們首先會採取說服教育,除非迫不得已,我們不會採取法律行動。

這次,我們已經對蘋果電腦公司採取了法律訴訟,蘋果已經將Unix商標同它的OS X聯系在一起使用。這侵犯了我們的商標使用權利,因為我們並沒有向OS X產品頒發商標使用許可,而蘋果公司也已經拒絕了向我們進行認證申請。蘋果公司無疑是The Open Group的重要成員,我們已經盡力想達成一個滿意的解決方案。然而,我們所有的努力都宣告失敗了,因此,我們別無選擇,只能履行我們保護Unix商標的義務。

一個簡單的事實是,SCO和IBM都擁有取得我們商標使用許可的產品。

因此,為什麼作為消費者或者廠商的你不在意商標的問題呢?作為消費者,你必須要重視這個問題。你的業務運轉依賴於你所購買產品的性能,以及公正的產品評價資訊。你必須購買信譽良好廠商的產品。

作為廠商,只有你的產品取得了實實在在的質量保證,你才可能賺取利潤:沒有欺詐,沒有花言巧語。黑就是黑,白就是白,沒有灌水,沒有謊言。我們都靠誠信來立命。

http://news.com.com




評論:假如SCO說的是事實...
這是整個SCO控告IBM等公司挪用Unix程式碼在Linux程式上的主要關鍵。老實說,這也是開放原始碼社群目前拒絕碰觸的疑問。

就整個事件發展來看,SCO一方的說法非常簡單:它的Unix知識產權被Linux盜用。“若有幾行程式碼相同這還不足為奇,”SCO副總裁Chris Sontag表示。“若只有幾行的問題,我可以完全不追究,免費奉送給你。”

問題是不光只是程式代碼相同而已,SCO表示連程式中的英語說明也跟SCO的Unix程式碼內的一模一樣,這已經脫離數學或程式編寫規則的範疇了。甚至有些出現在Unix System V說明中的錯字也同樣出現在Linux的說明中。

抽掉具有爭議的程式碼並非可行的解決方式,因為依據知識財產權法令的規定,即使是衍生產品,只要使用了涉嫌抄襲的程式碼,一樣都會有連帶責任。任何預裝或使用這些產品的廠商或使用者都可列為被告對象。

這涉及數十億美元的授權費問題,金額之高,SCO首席執行官Darl McBride自不可能坐視不管。

多數被捲入此次官司的公司並沒有刻意或不小心盜用程式碼,但在知識財產權法令的大旗下,誰也逃不了關係。

Linux社群對此事的反應大體而言可用“群情激憤”來形容。

“他(McBride)是個叛徒,他當然想扯入Linux,因為他的SCO Open Unix根本不是對手。”一位讀者最近向News.com反應。“以他們現在的所作所為,我一點也不屑聽他們多做解釋,SCO就是simply criminal organization(道地犯罪集團)的簡寫。”

這種反應可說相當平常,許多人都認為SCO提出訴訟只是因為財務困窘,所以狗急跳牆,或者甘願當作微軟的馬前卒。

有些人則認為,IBM是當今全球擁有專利最多的公司,理當不至於偷竊他人知識產權才是,Sontag表示他一開始也是如此認為。更多人則是全力扞衛開放原始碼開發人員的清白。

“開放原始碼社區在撰寫程式碼上向來十分謹慎,不會去抄襲他人的東西。”開放原始碼大老Bruce Perens在最近發表的文章中提到。“我們的開發人員不會笨到去做抄襲的事。”

但仔細分析這些論點,他們的態度都只反應一件事:SCO是壞蛋,我們才是好人。我認為這種態度是典型所謂的“工程師的致命要害”:自以為通過物理考試,就什麼都懂了。

這是從我大二時的工工系同學Mike Foster身上所聯想出來的理論。他凡事都有一套解決方法,通常是看似簡單,比如提倡死刑或單一稅制等,但實際上卻不太可能行得通的作法。

別會錯意,我對能設計出半導體的工程師充滿敬意,但學科學的人總有一種無限擴張的自大心態,也難怪美國總統只有福佛與卡特兩位是出身工程師背景。

換個角度來看SCO的案子,假如你發現你有個技術可讓你賺上數十億美元,你會希望爭取你該得的權利呢?還是摸摸鼻子自認倒霉?

總結來說,其實這有個很簡單的解釋,只是參與開放原始碼計劃的人都忘了。HP、IBM或SGI都有多年銷售Unix的經驗,因此他們之前會覺得交互使用自家產品何錯之有?

這當然不行,因為SCO掌握了這些衍生產品的授權權利(只有SUN 早預付了1億餘美元的Unix授權費用做為未來衍生產品的運用,因此可完全整握自家產品的使用權)。這樣的法律條款十分不方便,實驗室里的人不見得會討論到,但卻是存在的事實。

說不定SCO刻意誇大一些小小抄襲的部分,但,未來只能看證據說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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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事件餘波:Linux陷入版權旋渦之後的BSD
雖然SOC對Linux提出知識產權的要求最終可能只是玩火自焚,但是對Linux的應用上已經產生了驚嚇作用,許多企業的管理層和律師都受其影響而將Linux配置計劃擱置直至情況進一步明朗化。

那麼,這個時候我們是不是只能選擇微軟的Windows伺服器和應用程式呢?當然不是!我們還有其他的開源作業系統,其中部分在企業的應用紀錄還優於Linux,而且不用再擔心其版權問題。

具有這些優點的作業系統就是BSD家族的所有成員。這個上世紀70年代由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開發的Berkeley Software Distribution具有許多創新技術,包括後來催生了Internet的TCP/IP網路協議。

如果你相信開放原始碼作業系統對你的IT計劃有用,BSD家族值得你的留意。BSD的三個主要成員是FreeBSD,NetBSD和OpenBSD,三兄弟都可以在各自的網站免費下載(在名字後加.org即為其網站)。三者都具有上好的安全性,可擴充性和網路功能,而且各自都有獨特的長處。

OpenBSD是BSDs中最安全的作業系統,詳情請看eWEEK網站六月二號的作業系統評測。 NetBSD則被設計成可以執行在幾乎所有的平台,從手提裝置到一些遠古的電腦系統都可以。FreeBSD或許是在三者中最像Linux的,具有眾多的第三方應用程式包和使用者功能。

無論選擇三者中的哪一個,你都可以以之組建非常可靠和安全的防火牆,網路伺服器,應用伺服器或者幾乎任何的企業級應用。雖然他們不如Linux有那麼多的應用程式,但BSD作業系統可以通過仿真的方式執行大多數的Unix和Linux應用程式。

BSD作業系統的最大弱點,或許在於它缺乏良好的桌面程式界面。然而,BSDs在辦公室應用方面有不少的支持者。當然具有最好的使用者界面的BSD系統自然就是蘋果的Mac OS X 了,它也是在BSD的基礎上開發的。

當然,如果Linux能解決所有的法律問題,它將是個不錯的選擇。但是如果你正持幣觀望Linux並且之前沒留意過BSD,那麼你最好重新考慮並比較一下這兩者,或許你會發覺BSD是個更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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