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一直在玩味你這個案列...我的個人看法如下...
1.不知道你第一次的2002/02-2003/02這為期一年的九千元合約你是否有如
期繳納?萬一沒有如期繳納你可能會被判"違約"而遭到"罰款",因為你付9000元
是享有"優惠"的價格,就像手機搭門號賣你很便宜但是萬一你用不滿2年退出你
就得賠償"違約金"XXX元,同樣的ADSL也是有享受優惠但是萬一中途退出也得
付出"違約金"的....
2.ADSL的收費有的是"月繳"有的ISP有"季繳(3個月)",然後使用優惠的話大多
得"年繳"甚至"預付"一年的費用才可以,我本身是沒用過東森C/M但是我這邊的
業者是採季繳的和年繳的方式收費,因此你不可以說我上課了沒用到所以我就不
用了,然後我放暑假了我就要用了,沒這種方式的.....因此初步看來你是已經有違
約情況了,因為你已經簽約了所以用不用是你家的問題,反正東森就跟你一年收9
千就對了,你復約時又沒考慮到這種問題,因此東森繼續把合約訂為一年的方式,
你應該當初要向東森改變"收費模式"才對!甚至乾脆付清餘款退租才對....
3.至於你附約後它把收費起算日從4月開始算這是有點問題沒錯,因為你4-7月
這四個月是被停權無法使用的,它不應該從那邊開始算才對,你要去了解一下是怎
麼回事..
4.我曾在網路上看過一些東森不好的傳言,例如申裝很容易退租很困難或者客服
電話撥通率不高和故意拖延退租拆機器的速度和保證金退很慢等傳聞,由此可見
東森它不是"很老實"而且"小動作"很多,我個人建議你乾脆去了解一下到底你欠
多少錢一次給它付清然後退租,當然啦你免不了要吃虧一點因為你用它本身就是
個錯誤了,總之你不可能全身而退你只能"減少損失"而已,不要跟東森"大聲"萬一
搞到律師出面討債的露面恐怕又得上社會新聞了...
結論!吃點虧趕快付清欠款然後退租走人....可保百年身....它是個不老實的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