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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院官員:總統帶頭破壞陽光法案
監院官員:總統帶頭破壞陽光法案
更新日期:2006/09/06 04:09 記者: 林庭瑤台北報導 陳水扁總統昨以「沒有法律規定」、「保護親友生命財產」為由,堅拒提供出借珠寶的親友身分。監察院官員對此強調,法律條文不可能規定那麼細,但國家元首如此做法,已帶頭破壞陽光法案的精神,未來恐怕會上行下效。 監院官員指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不可能規定那麼詳細,詳細到「向親友借戴珠寶也要申報」。但依據該法第十條已明文規定,監院負有向申報人查詢的職責,而且受查詢的機關、團體或個人,也有據實說明的義務。否則,監院如何查證申報義務人是否如實申報。 官員說,如果申報義務人都不交代財產關係,不交代出借親友的身分,或者以後所有債權債務都任意填寫,當監院還要再細查時,申報人再以「保護當事人」為由搪塞,這樣「還要財產申報制度幹嘛?陳總統講這種道理,通嗎?」監院官員認為,陳總統身為國家元首,如此做法已首開惡例,帶頭破壞陽光法案的精神,未來恐怕會上行下效。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05/4/344a.html -------------------------------------------------------------------- 昨天看新聞,偉大的陳水扁可以理直氣壯的說出「保護親友生命財產」為理由,再次強調不能公開親友姓名... 台灣的治安有那麼差嗎?蘇貞昌應該要下台了? 而且,夫人又不是沒有珠寶?還需問別人借?親友借東西給他還要冒生命財產的安危? 陳水扁現在連理由都懶得編,反正你們奈何不了我! |
昨天看到這個新聞時...只覺得好笑
公開珠寶的取得來源...提供珠寶的親友生命財產就會有危險... 他的說法難以服眾...但又能怎樣...只能等他下台了 |
引用:
治安如此敗壞,連說出誰借的珠寶 都有生命的危險 陳水扁你真的是夠了 |
典型的死豬不怕滾水燙......厚顏無恥!!~來人阿幫我寫匾送過去總統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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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只要交代不出來的財產~就通通推給親友就對了!
文武百官們~~要學起來啊!繼續努力另類賺錢吧~ 財產申報就通通都推給親友吧,這是阿扁總統教我們的,扁總統開先例的! 下次公司行號報稅~~明細就寫[親友饋贈 不便公佈] 若被國稅局退回~那就向上申訴吧! 為什麼總統可以?小老百姓不可以用這招?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總統明著違法~檢察官確沒能力辦? |
標準的狡辯 , 律師就是律師
大剌剌的 知法 , 犯法 , 玩法 . |
阿扁與扁嫂也是 親、友
所以 是不是 扁嫂向阿扁"借"的 |
最可恥的是還有些政論性電視節目主持人,表面是中立,卻一直說阿扁沒有貪,只是腐而已,說阿扁只是有些事處理不好,愛說大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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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過這次也讓我看到一些台獨人士的表現 以前對他們的感覺是很日本味或很低俗 但這次看到賀德芬等人的感覺就完全不同了 台獨人士中還是有著很不錯的人物存在 如果有一天小馬哥也如阿扁今天這樣時 期望支持藍色的人也能站起來倒馬 不管任何執政者貪腐... 人民都該如此的站出來反對 那些愛說大話的... 人民也不是沒眼睛會看不清楚的 他們也會遲早消失在螢光幕前的 他們也如同民進黨四大天王那樣是在拿自己的前途作賭注 只是這次很可能下錯了注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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