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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nylin 2007-01-03 02:33 PM

這算炫耀文嗎??
 
這個狠 1小時取締105件
【聯合報/記者劉愛生/桃園縣報導】

2007.01.02 03:40 am

交警林學霆喜愛攝影,自費購買廿萬元長鏡頭數位相機,五百公尺內的動態事物一定拍得到。
記者劉愛生/攝影

昨天是交通大執法首日,桃園縣警察局平鎮交通小隊警佐林學霆自費花了廿萬元,添購長鏡頭數位相機「牛刀小試」,一小時取締一百零五件交通違規,替國庫賺取十二萬元罰金。

林學霆自費添購的長鏡頭數位相機,可清楚拍攝五百公尺遠的畫面,因此被他拍照取締的違規民眾,根本不知道已被取締等著接罰單。林學霆平均卅秒取締一件違規,執勤這一小時,他的手、眼幾乎沒離開過相機。

他說,違規駕駛人收到舉證告發的罰單時,一定會心生不滿,「但我拍得照片美美的,會讓違規人感受到罰金五百元至一千八百元的取締照片,果真不一樣,也許較能心服口服。」

林學霆表示,他喜愛攝影,特別偏好動態攝影。有七年拍攝飛機、賽車等動態攝影的經驗,為配合昨天起實施的隱藏式取締勤務,特別自費購買長鏡頭相機,「只要我拿著長鏡頭相機,五百公尺內的動態絕對跑不掉。」

林學霆昨天在桃園縣平鎮市環南路、復旦路等地,持數位相機加上長鏡頭,以專業攝影技巧連續猛拍交通違規車輛。一小時就取締五十件闖紅燈、卅件騎士未戴安全帽,另廿五件開車未扣安全帶、開車時打手機與慢車行駛快車道等。

林學霆說,警方提供員警的照相機,拍攝效果也不差,但需和同事輪流使用,不如使用自己的相機,手感較熟悉。他這套攝影器材,機身和連拍器價值十二萬元,長鏡頭四萬五千元,廣角鏡頭三萬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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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張照片是在民生東路二段拍的
這個路段在松江路之前是四線道
松江路之後是八線
上班時間的壅塞狀況應該不用多說
綠燈時一湧而出在夾縫中求生存機車騎士可就淪為被宰肥羊囉!

拍照日期是在26日在隱藏性執法宣佈實施前
而我發現這裡有在拍是在更早幾天
在行道樹後的身影如果不是我眼尖瞄到
恐怕我也難逃收單的命運!

http://www.imagecabin.com/files/2007/01/02/167803106af601d9b54fe6fc6.jpg

mini 2007-01-03 08:48 PM

那些錢搞不好是由
開罰單的獎勵金 而來

總覺得
這次恢復 賊頭式執法 之事由
是警方等很久了的借口

容易超速的地方 應該檢討速限
至於闖紅綠燈那就是駕駛者100%的錯
不過個人覺得很奇怪
這次新聞報了一些罰單件數超高的地方
怎麼不見高雄的說
聽說高雄紅綠燈是參考的說啊~

P.S. 難道 "高雄紅綠燈是參考" 已經列入 高雄自治法裡...

anotherlevel 2007-01-03 08:58 PM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古有明訓:網開一面
這樣趕盡殺絕
實在有失厚道

yuhlang 2007-01-04 12:59 AM

拍的越多,獎金越高,當然自備工具比較賺的多
工作輕鬆,獎金多,又沒有危險性
拼治安,獎金少,又累,又危險,百姓死活干我X事
台灣要這些警察幹什麼,平時耍流氓,惡霸
現在又搞自肥專案,
不改善交通狀況,只會找砸,

YaYa07 2007-01-04 10:12 AM

這是一個變態的社會

財稅人員以能多收財稅為榮
警察以能多抓交通違規為傲
真的很變態唄!!!!

限速定的那麼低
然後說大家愛違規超速
真的是一群王八蛋

自己是警察...也開車的
難道他們都會守法不超速嗎???
開快車是不對的...很危險的
但50公里的限速也太離譜了吧
快速道路也只能70公里
他們以為是在騎腳踏車嗎

很多車禍其實是與車速無關的
大多都是駕駛人分心所造成
記得上星期發生一個客運撞死婦人的事件
他們的車速都很慢...結果還是發生死亡車禍

那些交通專家...我一直懷疑他們都是國稅專家假扮的

真要交通大執法...那就開放讓民間也能拍照
抓到一個警務人員或違規...所有的罰款都歸人民
我比較相信這種交通大執法的決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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