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 |
#1 |
註冊會員
|
![]() 這個狠 1小時取締105件
【聯合報/記者劉愛生/桃園縣報導】 2007.01.02 03:40 am 交警林學霆喜愛攝影,自費購買廿萬元長鏡頭數位相機,五百公尺內的動態事物一定拍得到。 記者劉愛生/攝影 昨天是交通大執法首日,桃園縣警察局平鎮交通小隊警佐林學霆自費花了廿萬元,添購長鏡頭數位相機「牛刀小試」,一小時取締一百零五件交通違規,替國庫賺取十二萬元罰金。 林學霆自費添購的長鏡頭數位相機,可清楚拍攝五百公尺遠的畫面,因此被他拍照取締的違規民眾,根本不知道已被取締等著接罰單。林學霆平均卅秒取締一件違規,執勤這一小時,他的手、眼幾乎沒離開過相機。 他說,違規駕駛人收到舉證告發的罰單時,一定會心生不滿,「但我拍得照片美美的,會讓違規人感受到罰金五百元至一千八百元的取締照片,果真不一樣,也許較能心服口服。」 林學霆表示,他喜愛攝影,特別偏好動態攝影。有七年拍攝飛機、賽車等動態攝影的經驗,為配合昨天起實施的隱藏式取締勤務,特別自費購買長鏡頭相機,「只要我拿著長鏡頭相機,五百公尺內的動態絕對跑不掉。」 林學霆昨天在桃園縣平鎮市環南路、復旦路等地,持數位相機加上長鏡頭,以專業攝影技巧連續猛拍交通違規車輛。一小時就取締五十件闖紅燈、卅件騎士未戴安全帽,另廿五件開車未扣安全帶、開車時打手機與慢車行駛快車道等。 林學霆說,警方提供員警的照相機,拍攝效果也不差,但需和同事輪流使用,不如使用自己的相機,手感較熟悉。他這套攝影器材,機身和連拍器價值十二萬元,長鏡頭四萬五千元,廣角鏡頭三萬五千元。 ------------------------------------------------------------------------------------------------- 這張照片是在民生東路二段拍的 這個路段在松江路之前是四線道 松江路之後是八線 上班時間的壅塞狀況應該不用多說 綠燈時一湧而出在夾縫中求生存機車騎士可就淪為被宰肥羊囉! 拍照日期是在26日在隱藏性執法宣佈實施前 而我發現這裡有在拍是在更早幾天 在行道樹後的身影如果不是我眼尖瞄到 恐怕我也難逃收單的命運! ![]() |
![]() |
送花文章: 65,
![]() |
![]() |
#5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 ![]() |
![]() 這是一個變態的社會
財稅人員以能多收財稅為榮 警察以能多抓交通違規為傲 真的很變態唄!!!! 限速定的那麼低 然後說大家愛違規超速 真的是一群王八蛋 自己是警察...也開車的 難道他們都會守法不超速嗎??? 開快車是不對的...很危險的 但50公里的限速也太離譜了吧 快速道路也只能70公里 他們以為是在騎腳踏車嗎 很多車禍其實是與車速無關的 大多都是駕駛人分心所造成 記得上星期發生一個客運撞死婦人的事件 他們的車速都很慢...結果還是發生死亡車禍 那些交通專家...我一直懷疑他們都是國稅專家假扮的 真要交通大執法...那就開放讓民間也能拍照 抓到一個警務人員或違規...所有的罰款都歸人民 我比較相信這種交通大執法的決心啦!!! |
![]() |
送花文章: 393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