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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on_47:
它跟憲法、道路交通處罰條例有何不同?:on_47: 我只知道它們屬於尿壺法條....要用的時候去床下找來用,用過就丟了還嫌臭.... 你不稀罕這碗飯(如未婚、沒有其他考量)大可走人.... 否則你還是得低頭啦...... |
引用:
樓主是否也要思考 上司是平時作風即是如此 或是意氣用事只針對某些人 ? 否則逼走一些有能力又對公司有利的員工 那是公司的損失 ! :on_14: 景氣不好 年關將來 多多加油吧 ! :on_45: |
謝謝大家的意見
我們會虛心接受的喔:on_45: 只是我們有7個人呢~ 今天已經走一個人了~:on_44: 如果每天提心吊膽的工作,那比身體上的操勞令人疲憊 其實我們们每天工作12小時~一個當2個人用早也習慣了,還要配合加班 一個月休3天5天的人大有人在~休假只有睡覺而已~ 也好換個工作或放一點假把身體養好! 重新出發吧~ 公司沒有我們當然不會怎樣! 當然我們也不會餓死的~ 謝謝大家 |
這讓我想起這則新聞
Prada惡魔真人版? 寶來女副總頒苛令 http://news.pchome.com.tw/finance/tv...313390240.html 有時公司要裁員 就會刁難員工 以目前台灣狀況 你可以關心一下公司財務狀況 避免怎麼忽然變失業人都不知道 |
說到這沒錯我們公司倒了..而且還是在1/31倒..:on_44:
雖然大家有領到年終不過想想我們公司一堆超過40歲的媽媽爸爸級的要他們如何在找新工作阿..還真是傷腦筋喔!!:on_44: :on_44: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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