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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新聞呀~我真的覺得很心痛。
何謂自由?以不侵犯別人的自由為自由。這是個底線吧。 何謂人權?以不侵害他人人權為人權。 強暴犯,已經侵害到他人的人權了,就不可以用人權的方式來處理了,不然"犯罪"後再來申張自己的人權,不就乾脆不要有制裁的行為了(這時做侵害人權的事情也不應該稱為"犯罪"了) 所以我覺得,很多現在的人權團體都已是搞錯基本認知了,已經建築在錯誤的認知上的東西,在怎樣爭取也是錯誤。 處罰的目的 應該是 1.讓人悔過,重新認真思考做人 2.作為警示範例,嚇阻日後類似事件再犯吧。 引用:
這樣的回話是有語病的,也是有偏激。為何我們要向別人都石頭?大家都無冤無仇,我為何要去侵害別人? 自己沒有罪,也沒有欺負他人的必要性,自己沒有罪和向人都石頭根本是兩碼子的事情。 |
引用:
群眾受氣氛感染,丟石塊的人越來越多,也越來越用力丟。依照往例,女人遲早會被砸死。剛好耶穌路過,看到這一幕,便對在場的群眾說:「你們當中有誰自認為沒有罪的,就可以向她丟石頭。」 結果,竟然沒人敢再丟了。 基督教在此處強調的「原罪」──每個人一出生就有罪了,這個罪是跟著人來到這個世界的──是否就是「因果」中的業障呢? 這或許還需要研究,但這個故事至少可以提醒我們,每個人都是很脆弱、茫然、和容易犯錯的。當要追究或看到別人的問題時,在要丟出石頭之前,我們要馬上警覺或覺察到,自己也可能有相同的問題。 小弟的意思是犯錯是難免的,或許對方可能再無意中冒犯我們,所以我們不應該心存以牙還牙的心態 我知道大家非常痛恨這兩個強姦犯,可是有必要因他們的罪行殃及到他們的親人嗎? 正如小弟上述的故事一樣,這樣的做法只會讓社會再增加兩個心靈受創的無辜人 況且她們完全不知道會發生這種事(不然他們會想辦法阻止的) 雖說這兩個人是可能預謀好的,但相信若有的人再無意間碰到這種機會,絕大部分的人會動念 只是因道德約束而不敢行動(當然有些人就真的色膽包天) 當然小弟不可能同情這兩個強姦犯,只是想告訴大家"以牙還牙"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個人觀點> |
一點感想
我覺得犯行重大的心理變態者及累犯,
不須要去勢、鞭刑、判有期徒刑甚或進入法律救濟程序 直接死刑省得浪費社會資源:on_26: 去勢、受鞭刑者一旦重入社會,會不會對下一個受害者施予更殘暴的手段? 判刑也可以假釋、大赦、特赦、減刑,成為社會不定時炸彈 犯罪者毀的可是一家人的後半生,那有資格談「人權」? 更何況,現今肯出面指認罪犯的受害者只是冰山的一角:on_44: 如果今天受害者是你、我的家人,能不心痛?能不忿怒? 倘若凡事都要考慮罪犯的「人權」, 難道奉公守法、謹守分際的善良老百姓,就活該被惡人凌虐? 人道主義者訴求要讓罪犯有改過自新的機會 那麼誰來還給受害者及其家人完好如初的從前?:on_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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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把死刑掛在嘴邊 連上帝再決定一個人要不要死的時候 都要猶豫老半天 我們人有什麼資格決定別人死不死的 |
一點淺見(別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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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年,看了很多社會新聞……….:on_44: 如果惡人沒作惡,當然就該讓他活至該活的年紀:on_45: 若不是惡人造惡,受害者及其家屬可以有更好的生活品質 不該擅自認定惡人存活的年數,難道就要等著惡人良心發現、浪子回頭?:on_22: 這期間還要有多少人受害?:on_51: 這個世界沒有絕對的公平正義,無法滿足各種品性不同的人需要的生活環境 照理說,我也無權認定那些生物該存活?那些生物該死去? 但如果自己無法克制自身的慾望,任意傷害他人,以傷害無辜者為樂,就該受世法規範:on_43: 善人與惡人的生命擇其一,我只會留善人, 愈在意惡人的「人權」,等同忽略了受害者的「生存權」,嚴刑峻法是必要之惡:on_23: 如果家長會擔心自家小孩的性命,不如好好管教自家小孩 何謂「自由」的真義?:on_16: |
所謂的「禍害遺千年」,是否是因為人們的自作自受呢!!?
因為老是有人會想到這些「加害者」的人權, 而卻沒人想到這些「受害者」的人權呢!!! 很多人要這些「受害者」能有寬大的心胸來包容,原諒這些「加害者」!!! 那試問,這些「加害者」能否不要找我們這些無辜老百姓,請好好心的去找那些貪官污吏吧!!! 深深覺得... 既然這些惡人不懂得所謂的「自由」,那也就沒什麼權利去要求「人權」!!!!! |
一個上不會尊重他人,以犯罪為樂的XX,基本上已稱不上是人,何來人權?死了反到是社會的解脫,不過他的家人是無辜的,不應受牽連
一切以犯人人權為先,那一般百姓人權何在....那些以犯人人權為先的人,如果他家人是受害者,十個有九個半不會甘心吧...除非對親人巳沒情感.. |
可是也要真的能確定你的確抓到真兇 ....
前提必須是檢調系統司法系統,能夠百分百不出錯。 像前幾天的國道警察抓錯人 ......... 萬一陳榮吉真的"享受"到嚴刑峻法,屆時該怪體制還是當事人自認倒楣 .... 又,如果在死刑後才知道抓錯人,又該如何.... :on_52: :on_52: :on_52: 這也許看似兩回事,但是只要不是死刑,蒙冤者就有翻身機會 ......... 一點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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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名的故事約伯記,上帝只是跟魔鬼打賭試探約伯對神的信德,不惜犧牲約伯的所有致親.. 羅亞荒舟的故事,洪水淹沒全界,只有他們一家人因信仰上帝而得救.. 舊約聖經中還有不少這種紀載! 因此,上帝是絕對有權去決定誰生誰死,而不會有半點猶豫! 試問,我們沒有資格決定別人死不死?殺人犯,強暴犯就有資格嗎?死刑只是他們要為自己所作所為付出代價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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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種 連續犯 你的仁慈是多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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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不贊成死刑 你們兩個說的都對 但是三不五時的就要用殺人解決問題的人 應該有別的方法吧 |
累犯的話,還是宮刑吧
顯然他沒辦法控制慾望 也不懂得尊重他人 至少保證他不會再犯:on_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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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想說要人權....
又怪執法不力... 公權力不張... 刑責過輕... 事事真的很難兩全.... 如果亂世用重典... 又怕過於殘酷缺乏人權 如果廢除死刑... 又怕無遏止作用... 即使..社會昌明.. 一片詳和... 這種事也不會保證不會發生... 哎~~~~ 很難... :on_44: |
如果廢除死刑,那監獄會不會人滿為患?不夠牢房時,是不是又有一大群重大犯者要假釋出來危害社會?再者,都改成無期徒刑,我可不願意把我辛苦賺來又繳稅的錢去供給這些犯人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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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死刑是為了犯人的人權?
過去辦案沒有現代的科學進步,常有冤案的出現,死刑執行後才發現真兇另有其人,無辜者也救不回來,因此,廢死刑是怕錯判了無法補救,並不是為了什麼犯人的人權,我想這才是廢死刑的真正意義! |
個人不贊成廢除死刑
因為要在台灣被判死刑 實在是非常難了 講難聽點 平常殺兩個人還不一定被判死刑 除非像陳金火 陳瑞欽 陳進興那種連續殺人魔 分屍狂 當然法律在判定死刑時也該更加嚴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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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大大言簡意賅的回文 直直說近心坎裡 給您拍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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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常胡說八道一通 還謝謝各位賞臉:on_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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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爛團裡高手如雲 小弟最不才 只會虎爛啊 :on_14: |
兒童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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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習慣一直重複回應相同的論點,或不斷強調主觀論述, 我只是再複述我的想法,希望大大別誤會我有筆戰之意:on_44: 也許大大認為上天有好生之德,殺害生命是不合宜的行為:on_07: 但如果不是對整個大環境的無力:on_34: 我想很多與我有相同想法的大大們,也不會堅持「以暴制暴」懲治惡徒:on_61: 恕我駑鈍,除了送惡人上西天的方式 我實在想不出有何一勞永逸,保護弱勢者不再受欺凌的良方?:on_22: 就如社會新聞上常見的 惡人被警方逮住,為顧及「人權」,要經過漫長的法律程序才能三審定讞、入獄服刑 這期間為了討公道的受害者,就要不斷地上法庭,複述自己被凌辱的過程,回答辯方律師的尖酸問題:on_50: 如果這名惡徒剛好有政客名人當長輩,甚至請到刁鑽的律師,這後續發展就無須贅言……… 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位金門的小女孩被性侵,惡徒用殘虐的手段造成小女孩腸子破裂,小女孩要長期做身體療養及心理治療 一對相依為命的祖母勇敢地為未成年的孫女打贏性侵官司,結果惡徒入獄服刑後,不久便出獄並誓言報復,當街追打老人家。 新竹10幾個少年、少女,綁架同儕,施暴、凌虐至死 最近的捷運之狼、XX之狼,還有在自家大樓停車場內被挾持施暴的國小老師 還有不少變態的成人,肆機對自家晚輩出手…….. 對受害者而言,被性侵比被暴力所傷,身心受創更難癒合:on_68: 身上的傷可隨著時間癒合,心上永遠存著就算惡徒伏法也無法塗銷的惡寒、恐懼 :on_03: 社交模式與人生目標也一夕改變,不會再保有過去的自我,更甚者有自殘、墮落的負面情緒:on_01: 以我而言,雖沒萬貫家產可供歹徒覬覦,但也沒雄厚財力保護自己不被隨機取樣的惡徒傷害:on_56: 今天對惡徒心存婦人之仁,下一個受害者便是自己及周遭的人:on_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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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你的意思了 雖然觀點不同 但是我很欣賞你在這個議題上的用心 我只是覺得 要是死了 多了一個傷心的媽媽 少了一個贖罪的機會 有違修復式的正義刑事司法原則 送你一枝花 給你拍拍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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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我,觀念同大大類似, 現在……不同了:on_01: 每每看到新聞上惡徒痛哭、懺悔的畫面 會想說:如果當初受害者也如此地跪地求饒, 惡人會大發善心,放條生路?(基本上,機率很低) 難道只有惡徒有犯錯的權利? 自己不學好,實在沒資格要求重生的機會 感謝大大提出不同方向的論點,讓我有思考的機會:on_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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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裡有五個小孩 我媽媽離家出走 我爸每天開計程車十四個鐘頭 就是為了養活我們 一旦要註冊 就要用現今卡借現金 那我今天也會在台中作角頭 玩女人+擁槍自重 我今天沒有變成社會問題 那是因為我比較幸運 老天爺祝福我 給我比較好的機會 我的劣根性跟電視上吃不飽的小孩 沒什麼差別 我今天沒有變成強暴犯 一樣的道理 也許只是我比較幸運 沒有遇到狗屁倒灶的事情 所以我不該指摘別人的錯誤 說要判人家死刑 而是應該感謝老天爺 給我比較好的機會 小弟有做過研究 其實台灣這幾年重大刑案在數量上並沒有增加 大家覺得每天都看到重大刑案是因為 以前不會播的 現在為了博版面 媒體每天都要撥 最好的新聞是什麼 緋聞加醜聞 最好的圖片是什麼 裸體加屍體 社會的問題其實並沒有增加 但是都一一被媒體的營業額放大了 小弟每每說到這種話題 口氣會比較正經 若有不得體而得罪之處 望大大海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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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讓人對現今社會的無力感 ~~ 鬱卒ㄚ ~:on_44: :on_44: :on_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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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乾脆把差五賣掉吧 反正 你也覺得他很吃油 賣掉的零頭帶我們去玩吧 :on_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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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也有諸多缺點,所以不會道貌岸然地指責怎樣的生活方式不對:on_07: 生活過不下去,會搶人財物,這我可以理解 性行為不是生活必需品,無法克制自己的慾望而成為性侵犯….,:on_10: 成長模式不該成為犯罪合理化藉口 尤其是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欺凌弱勢者上,我無法諒解:on_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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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無法諒解他們 除非我小時候被雞姦過 但是原諒他們 矯治他們 是必經的一條路 沒有找出治本的原因殺人 犯罪還是會前仆後繼 生病的不是人 是社會 有問題的不是小孩 是家庭 神 只能選擇封印比克 或者接受比克(沒看過或忘記的,自己再去看一次七龍珠) 沒有辦法選擇殺死比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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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on_02: 在問題尚未解決前, 我認為…. 初犯者可以不必致死:on_19: 累犯及凌虐情節重大者,還是有執行死刑的必要:on_23: 與其哀嘆世事無常,不如先降低憾事發生機率:on_42: (不想再看到有人為憾事哀痛):on_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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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清閒下來 收入穩定之後 去當義工 覺得躲在象牙塔裡太久了 我也常常怨天尤人啊 我們這一代對人世間的苦難知道的太少了 認識的苦難多了之後 也許才會知足常樂 真正的感謝老天爺 |
引用:
心腸比我好很多:on_53: :on_58: 笑~~~~:on_12: 祝福大家都能過得好:on_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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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懦弱爾以 去當義工 也不是真的幫人家 做好事 真正幫助的是自己 :on_14: :on_14: :on_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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