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捷運之狼抓到了...但是我覺得還不夠...
捷運之狼抓到了,但是我覺得法律能給這兩匹狼的制裁實在太少了,他們只圖一時的痛快,而毀了別人的一生...故意而且沒有人性
,我覺得 社會能給他們最大的逞罰...,就是讓他的媽媽,他的剛求婚的妻子也被強暴,讓這兩匹狼也體會一下,他們加諸別人身上的痛苦... 也許以暴制暴不好,也許他們的父母妻子無辜 ...但是,那個被強暴的醫學院女生又何辜,這個社會不就是缺少嚴厲以命抵命的制裁力量,才會讓政客貪得無厭,飆車族隨便砍人,當然...,我也不是鼓吹有人真的去強暴這兩狼的妻母...,但是若這種事有發生的話...,我多少會有一點點 老天爺真的有在做事的感覺吧.... |
引用:
|
引用:
|
引用:
淫人妻女,報其妻女 是這個意思吧 ....... :on_52: :on_52: :on_52: :on_52: 如果真的有人為了"如此正義"去報復無辜的人,那執行"如此正義"者也會有被其他人制裁的一天 ....... 這會變成一個無限的循環,我會覺得老天爺在玩人 ........ :on_14: :on_14: :on_14: |
應該說..這一種罪犯應強制治療及隔離以外。不得假釋。
固定以藥物使其威脅性降低。 我倒是納悶..當這一種犯罪此產生時,被害人都沒有所謂的人權團體跑出來主持正義或為其做一些幫助。 但當惡盈滿貫的死刑犯要被執行時,卻有一些所謂的人權團體跑出來維護死刑犯的人權:on_36: |
|
我個人是覺得...罪不及妻兒...不過我希望罪犯能接受宮刑:on_61:
以前有人曾問我...若是我的女友或老婆受到強暴時...我會如何作法? 我說...我會給那個犯人...痛苦的死法...如果他落在我的手上的話...不過問我這個問題的朋友...答案和我大致雷同...至於作法...不公開:on_07: |
引用:
如果聖母瑪莉亞被強暴的話...不知道耶穌會怎麼做...:on_07: |
拿一個小說家常常用的劇情
有個小孩,全家被殺,只剩他一個人 長大後他立志報仇血恨,終於皇天不負苦心人,讓他手刃仇家 可是當他殺死仇人後,他的家人也不會因此活過來 而看著仇人的小孩傷心欲絶的哭著,他心裡會高興嗎? 只不過讓社會又多了跟他一樣的孤兒 而說不定仇人的小孩長大後同樣會找他報仇 因果的循環就這樣開啟,您認為要何時才能結束呢? <冤冤相報何時了> |
引用:
如果是聖母,不可能會"製造"機會讓人有機可趁的 <:on_44: > |
台灣目前小人得道
不公不義之事令人灰心 建議 除了坐牢 出獄後叫他穿貞操褲 未經許可 脫下電擊xox (沒辦法 台灣出獄假釋犯 重犯率過高) |
引用:
因果說喔...因為上輩子欠了捷運之狼兩位很大的債...所以這輩子要用身體還他們...=.= 我認為所謂的因果說...只是為找不到答案的事情找藉口而已...命運是掌握在自己手裡的...取決於意志 |
給他宮刑就夠了
從此沒慾望 也絕後 夠絕了 |
引用:
現代人不是肉蒲團的未央生 加諸他家人身上的,對他來說不痛不癢,沒有意義的,在乎家人還有點道德心根本不會去強暴別人 要他能體會~除非有哪種同性戀的監牢,送他進去天天被男生"雞姦"!!!! |
引用:
還是香水的劇情?!:p 不過說真的...其實愛跳舞怎都一直有個感覺啊!! 就是真正的主謀並未被找到耶:on_36: :on_36: :on_36: 抓到後~很好啊!!短時間內~起碼可以讓民眾安心點:on_44: :on_44: 但是開樓樓主的主述重點~這個非妥當的方式!!是非常的不妥 現在處於這類的生存空間中,人人只能自求多福~ 總言之...社會生病了~病很久了!!:on_44: :on_44: 引用:
現在社會上有些人的價值觀即是存在此類"以暴制暴"以為暴力才是真正的解事法!! 這非正義~只是....大體倡功此類偏激法:on_36: :on_36: |
引用:
************************************ 切入主題 樓主想法是有點偏激這個關係到他本身家的家庭教育.社會教育,刑罰是否太輕假釋條件是否太草率。 他們要是會在犯案時會設身處境為別人想一下,今天就不犯案了...問題就是不會他們以為全世界都是欠他們的。 |
若罪不及妻小...,而且以暴制暴社會其實是會更亂 , 也不是解決問題的方式...,我覺的令外一種解法,就是拿抽牛奶的機器 套在那強暴犯的小弟弟上面抽 , 抽到被她強暴的女子願意原諒'它'為止 , 若不願意,就讓'它'們精盡而死.... 若精不夠用,也可以拿個電動按磨棒捅這些人的屁眼,
對壞人仁慈,就是對好人慘忍... |
當然自己所犯下的錯誤,牽連身旁所有人實在不該且不妥,
但是現行法律似乎沒有相當的手段來遏止這樣的犯罪, (因為有人整天只會口號治國...說半年治安不好要下台的傢伙,現在居然還想治國!!?) 以致於讓他們可以逍遙法外,為所慾為~ 雖然有些人們會提倡給予所謂的心理輔導,或是要求所謂的人權, 可是在台灣,在輔到制度尚未健全前,我還是建議採取嚴刑峻罰(例如宮刑,或是死刑...) 至少,對於那些受害人有所交代!! |
引用:
我知道 何必不知道 <:on_47: > |
引用:
以前常看到一些被判死刑的...上訴後被判無期徒刑...再上訴後又判有期徒刑的...=.= 這種代誌還有嗎? |
修改強姦犯的不良基因才有用~
現代科學還沒法辦到 |
放幾隻野狗/土狗,瘋狂亂咬一番,(前提可能有疾病)
p.s.自己無聊想得方法。 |
引用:
引用:
心理生理都有關係 其實我們最重要的問題不再犯罪預防控制 而是犯罪矯治 我們的後端太沒資源了... |
他要爽~他可以花錢,去找自願賣的女人爽啊!
有的犯罪者,就是喜歡那種強暴別人的快感, 這種人是非常嚴重的變態心理, 根據研究~出獄後再犯的機率,占70%以上 就跟吸毒的人,出獄後還是會跑回去吸一樣 他的一時爽快, 造成了被害者一輩子無法抹滅的陰影, 甚至有可能因此斷送前途,或是封閉自己, 造成對人的不信任,嚴重的還會自殺! 這種加害者~關個十年八年~~都是便宜他們了! 還是一句老話 : 祝福他們去監獄裡,被三姐妹玩到屁眼開花! |
引用:
|
其實每個人都有這種欲望的
只是受道德約束而已 然而一但有了機會或受到慫恿 無論是誰都可能會犯 因為大家不是聖賢 |
抓到就槍斃~媒體最好現場直播~抓到一個殺一個~
我就不信還有誰敢犯~ |
引用:
立委會為了選票而幫家屬出頭咩... 我是贊成槍斃啦...不想給他任何機會...給他機會也等於給社會女性多一個危險:on_07: 亂世用重典:on_07: |
引用:
可是如果遇到被設計的就 ........... 囧rz 死刑之所以有爭議,就是害怕有的時候會有誤判的情形 ......... 一個女生可以色誘一個男的,之後她不高興了,她改成說是被強暴的,然後去報案,這樣豈不可怕? 我有一個朋友,他找上援交妹,後來女生反悔了,因為她是第一次,會害怕退縮了,報警了,結果差點變成我朋友是強暴犯 ........ 經過調查才知道,這是援交 ........ 我想說的是,現在的時代跟古早時候也不太一樣了,一個女性受到侵害也許會變成一輩子的陰影,但至少不是被強暴後就嫁不出去、就是跟強暴者同罪,一起浸豬籠之類的。 所以也許刑罰該重,但應該不至死。 死刑,應該是一個絕對該死的人消失,而不是一個罪不至死的人或含冤的人消失。 |
引用:
重點應該是~如果你不犯罪~誰能拿你怎麼樣~ 用眼睛看比行動好多了~ 一堆犯人被判刑總是喊無辜~ 真是可悲~敢作不敢當~ |
引用:
會發生這樣的事總有些誘因 只是他們的情節比較重大 有的則是進行"某些"交易談不攏 被當成把柄 |
引用:
只能說活該:on_07: |
引用:
|
我比較贊成用人道的方法去解決...
怎麼解決呢... 當然就是... 讓他不能人道哦... 像外國會打 乖乖針.... 讓他乖乖乖... |
引用:
|
引用:
我只對MM下手的... 而且..也不會下重手...:on_14: |
一句話...醃了:on_44:
|
引用:
但是!!!~~~我這輩子從來沒有想要強暴女性的慾望!! 所以....."每個人都有這種慾望"的說法, 我非常非常非常非常不贊同!~~相信大多數的人也非常不贊同! 這種事情在我身上不會犯~ 我這輩子最討厭強迫他人做不喜歡的事的人, 所以我也不會去強迫任何人,做他們不喜歡做的事 引用:
仙人跳的女性~又是另外一回事, 勿今兩事混為一談! 談論案情~我們不能先預設立場, 應該以關懷置於優先 至於要不要死刑~~我個人覺得~~這不是我們談一談就可以決定的, 台灣的法律也不可能在短期內有所改變的, 除非強姦案真的非常氾濫,不能以個案,概括全事的處理 |
引用:
我那篇是單純的回應死刑而已啦 ........ :on_36: :on_36: :on_36: |
引用:
|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1:23 AM。 |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6.8
版權所有 ©2000 - 2025, Jelsoft Enterprises Ltd.
『服務條款』
* 有問題不知道該怎麼解決嗎?請聯絡本站的系統管理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