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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個小小的問題
希望女性同胞別鞭得太大力 許多夫妻離婚之後,都要付給女方贍養費 這是要看女方的經濟能力還是什麼依據? 是用甚麼依據來判斷要付給女方贍養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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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買不起充氣娃娃 要日本進口、全矽膠,還要擬真的 都是很不便宜的 如此換算下來,倒不如娶個外籍新娘 :on_77::on_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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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http://taiwan.yam.org.tw/nwc/nwc3/papers/forum443.htm 我國民法親屬編關於離婚贍養費給付制度,僅於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七條規定:「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生活陷於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給與相當之贍養費。」此一條文自民國二十年施行迄今已逾六十餘年,條文簡陋(僅規定要件,對於給付標準、計算依據、給付方法均付之闕如)、條件嚴苛(限於裁判離婚且無過失之一方始得請求)、法院實務上見解一陳不變(均係以雙方當事人之身分、地位、生活程度等抽象標準核計贍養費之數額),未賦予時代新義(未考慮物價生活指數的調整及贍養之目的,且無保全措施),致法律無法保障離婚配偶,甚至可能成為離婚條件之要脅,對於經濟上之弱者,尤其是女性,非常不公平,而為惡法。 簡單的說:看兩造如何協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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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早點結婚好, 男人最佳結婚時間是26 ~30歲, 超過30歲您人的精蟲活動力就會逐年下降, 在30歲這您是顛峰期, 不然太晚結婚的話, 到時候要生小孩就必須更努力的工作~~
像我是31歲才結婚的, 我和我老婆認識了快十年才結婚, 像現在小孩子慢慢長大, 才發現應該要在早一點結婚的, 像我同學的小孩丟要上小學了, 我家的才剛上小班幼稚園, 差很多呢~~~~ 所以ㄚ, 有在交往對向的話就要趕快結婚吧~~~ |
早點結真的會比較好 ,像我和我爸差了40幾睡耶,有時講話會有點代溝說:on_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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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結晚結...其實我的看法是沒差啦...
時候到了...感覺對了...就結婚啊 至於小孩的問題...女生想生就生...對我來說...小孩不是很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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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才跟朋友聊到,結婚-只要找到對的人,我覺得是不論早或晚,除非決定了結婚,心態一定要調整,要忍受(好像很嚴重)接下來的生活!:on_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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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地說 離婚就是要給女方贍養費咩 我在想,若是夫妻離婚都要給女方贍養費 說是給經濟上弱者,那萬一男方是經濟上弱者呢? 女方會給男方贍養費嗎? 有看過這種案例是女方給男方贍養費嗎? 我想表達的是 男女常常要求平等 很多女性高喊不婚主義、要求男女平等 說新世代女性都有能力經濟自主 然而從諸多地方看來,都只是空喊口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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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您社區銀行的存款就知道了:on_44::on_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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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 泥滴存款要不要放到阿姨這邊生利息啊:on_23::on_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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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記得有女方付的例子,但通常是因為女方是富婆 =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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