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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協奏曲 2009-07-23 11:17 AM

這社會真的變了嗎?
 
關於新聞上:寵物展志工被狗販毆打的事件!
新聞上是說~一位志工背著一個[買動物是笨蛋]的標語,所以被賣狗的毆打!

老實說,新聞媒體真的是看看就好,然後就看到很多人就因為這樣,
而說是那位志工活該倒楣之類的!

那打人的就沒錯嗎?

那是不是有一天我穿一件T恤,背後寫一個『幹』字,
那是不是我被打了,就代表我活該啊?

我只想說,動物買賣沒有錯,因為商人也是要生存,
但是我真的很想老實說,買動物真的是笨蛋!
因為你真的喜歡的話,發揮點愛心,收容一隻流浪貓狗,又不會花到錢!

或許,有的人已養名貴動物為榮,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這點也是沒錯的!

這是當天有去現場的人所說的:

實際上我當天有去,打人的傢伙非常猖狂

耍流氓的時候一臉兇狠..

看到主辦單位和警察時...馬上變臉的裝可憐說:
"我一個幾十歲的人" ......我要活下去....之類的

http://c-photo.i-part.com.tw/n1v1/2/...17588749t.jpeg

在mobile01上看到很多聲音,好像都是說因為志工背著那個[買動物是笨蛋]的標語,
所以被打是因該的!

哀~真的無言了!

志工真的很偉大,他們默默的付出,有時候看到受傷的貓狗,
就馬上過去那個地點,抓貓狗,然後送醫院之類的!
講難聽點,他們可以不要這樣做啊,這樣做對他們有什麼好處?
沒有吧!
他們只是憑藉的一種惻隱之心罷了!

如果今天在訴說那些志工不是的人,那些人如果有辦法做到這樣的話,
那才有資格出來罵人吧!

mobile01的討論版,真的有時候讓我覺得,那裏的人很會嘴砲,
動不動就來酸人,動不動就說發文著是來取暖的!

哀~這會這樣呢?網路上的言論真的就可以這樣毫無忌憚的言論嗎?
而新聞媒體也可以這樣就某些事而故意放大焦點,而故意失焦真正的意圖嗎?

不管如何,對於那些犧牲自己的時間去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動物,
我真的至上12萬分的敬意,因為他們犧牲的是自己的時間!

而商人為了利益,而努力的繁殖動物,等到那些動物無法在繁殖時,
就惡意丟棄,造就問題時,那種人是否才該被法辦呢?

是台灣的法律有問題嗎?
還是我們的人心出問題了?

qdenise 2009-07-23 08:19 PM

隨便寵物從哪來都無所謂…

重要的是…不要棄養…

牠們也是生命…也曾經是主人呵護的寶貝…

為什麼呵護過的寶貝…會放任他在街上無依無靠呢…

自己的小孩也會這樣惡意遺棄嗎?

這些人的心態真難懂

K22514 2009-07-23 10:15 PM

現在的社會是病了~
自己家庭都養不飽還想買動物來養 ~:on_22:

真的想養 流浪動物之家 就有可以認養 ~~

別買來養 不要時又到處丟棄 ~:on_61:


:on_14:

cwvdavid 2009-07-24 01:13 AM

不是社會病了...

而是...那位志工 在賣方面前 挑釁對方...



如果有一個人穿著一件 T-shit... 上面寫著 : 麥x勞的油有問題, 去麥x勞的都是白痴...
我想應該也會發生類似的事...


(尤其是台灣講究著 [打人者]的人權...)

(如果那名志工, 被打之後發瘋似的拿刀狂砍那個商人, 然後被警方抓起來,
人權團體一定聲援那名志工...
這就是台灣呀...)

若霜 2009-07-24 01:28 AM

我不知道我還有沒有權利回覆....


看到你這樣說,我很心痛,一樣的情緒,一樣的感受....


(寵物展我有去.....


社會已經變成敢說會說肯說的人,就可以顛倒是非.....

新聞一天到晚在揭人瘡疤、八卦事件永遠報不完,事與非已經不是你我可以決定了


這兩年我已經學會沉默了(當然遇到許多事),入這行已經三年多了,當初自己也沒想到會做這麼久,工作要把屎把尿,面對全身皮膚病臭到比餿水更難聞、跳蚤、壁蝨多的看到想吐,遇到的也不是啥人見人愛的溫馴可愛的阿貓阿狗,而是受傷充滿敵意,深怕你害牠的野獸,手上身上大大小小的傷口不知道有多少最難過的還得看到許多人情人暖,事事非非,丟狗丟貓已經不是稀有的事了有的頂著「愛心」的名義在掛羊頭賣狗肉,大有人在,當然做我們這行的揭瘡疤,是很不道德的,人不為己天誅地滅,說穿了那個人不自私?


當然也看到很多默默的為這社會付出的人,當我感受到人情人暖,對人性感受到厭惡時,我也看到許多溫暖的一面,這是我到現在可以撐下去的動力,雖然很痛苦,但不敢說自己有多偉大,也不敢以一個擁有「愛心與善良」的人自居,那些都是假的,我只覺得我做我想做的事,面對我自己認為的正義與執著。

這社會與人雖然變調,但選擇權還是在於你與我的手中,我懂你的執著與個性,難過是一定的,但不要失去自我。


抱歉~這件事我沒辦法安慰你但能陪著你一起難過....

若霜 2009-07-24 01:47 AM

引用:

作者: cwvdavid (文章 2178321)
不是社會病了...

而是...那位志工 在賣方面前 挑釁對方...



如果有一個人穿著一件 T-shit... 上面寫著 : 麥x勞的油有問題, 去麥x勞的都是白痴...
我想應該也會發生類似的事...


(尤其是台灣講究著 [打人者]的人權...)

(如果那名志工, 被打之後發瘋似的拿刀狂砍那個商人, 然後被警方抓起來,
人權團體一定聲援那名志工...
這就是台灣呀...)

意思是說出手的永遠是對的?

所以你認為這是正確的喔?

這不是社會病態,那是什麼?

面對利益,大家漸漸露出人性猙獰的一面,只要是兩個以上的人這樣認為,人們就會將自己的行為合理化去指責對方,

這讓我想起史蒂芬金之迷霧驚魂,感覺相當悲情,人心的描述比怪物恐怖,在恐懼之下,社會倫理被遺忘,迷信取代了理智,恐慌代替了思想,迷霧把人困在超級市場裡,人們都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但是店外的霧並非真正的威脅,真正可怕的是人心險惡,各自互相敵視。面對死亡,大家漸漸露出人性猙獰的一面,裡面有個超商店員說了一句話:「只要是兩個以上的人就會選邊站」裡面有一個角色瘋狂依賴上帝的女人,最後卻認為自己是上帝派來決定生死的使者,上帝創造人類時賦予了一樣東西『自由』,所以我們也必須對自己所做的事負責。

可是在這件事看來,難到動手打人的就沒錯嗎?


只要礙到你,你就有權利去教訓他?

寵物展我有去,他只不過穿個衣服上面有口號,在他們的攤位行走,這就是叫挑釁了嗎?

我相信人都有選擇的權力,他今天沒有到賣寵物的攤位去那叫囂!!!

難到那些在路上無故打人的不良少年,甚至把人打死的那些人就該被原諒嗎?

只因對方看了你一眼??

這種行為被合理化?

今天你如果是對方的家屬你能接受這種理由嗎?

當然我相信這是無於無奈....

因為這就是台灣現在的社會風氣啊!!!!

琉璃 2009-07-24 02:27 AM

很諷刺吧~好險他打的是人不是狗,不然就被保育動物團體抗議了...別懷疑~ ~
這就是現今的社會..很多事已經不能用常理來判斷了:on_74:

Living 2009-07-24 02:43 AM

尊重生命, 不光是尊重自己或是寵物的生命

也要重視所有自然生態的生命

這才是我們需要學的

也是這個討論區很重要的存在因素

grc45 2009-07-24 04:33 AM

感謝以上各人的高論與見解真是受教了﹗天使的翅膀是沈重的,她有著善良的外表,堅強的心,看透人性是她們的天賦,是凡人所達不到的層次,區別就是明顯。


虐待動物是刑事罪,普遍的義務教育應能變化氣質,若有冥頑不靈者,就送他們入牢籠沈澱一下自己的作為。


仁民愛物不應是口頭禪;有人嫌貓狗的大便、尿液臭,那麼人類自己呢?若您有幫寵物訓練,牠們也能做的很好,問題是人有教育牠們嗎?﹗

cwvdavid 2009-07-24 03:01 PM

引用:

作者: 若霜 (文章 2178333)
意思是說出手的永遠是對的?

所以你認為這是正確的喔?

這不是社會病態,那是什麼?

面對利益,大家漸漸露出人性猙獰的一面,只要是兩個以上的人這樣認為,人們就會將自己的行為合理化去指責對方,

這讓我想起史蒂芬金之迷霧驚魂,感覺相當悲情,人心的描述比怪物恐怖,在恐懼之下,社會倫理被遺忘,迷信取代了理智,恐慌代替了思想,迷霧把人困在超級市場裡,人們都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但是店外的霧並非真正的威脅,真正可怕的是人心險惡,各自互相敵視。面對死亡,大家漸漸露出人性猙獰的一面,裡面有個超商店員說了一句話:「只要是兩個以上的人就會選邊站」裡面有一個角色瘋狂依賴上帝的女人,最後卻認為自己是上帝派來決定生死的使者,上帝創造人類時賦予了一樣東西『自由』,所以我們也必須對自己所做的事負責。

可是在這件事看來,難到動手打人的就沒錯嗎?


只要礙到你,你就有權利去教訓他?

寵物展我有去,他只不過穿個衣服上面有口號,在他們的攤位行走,這就是叫挑釁了嗎?

我相信人都有選擇的權力,他今天沒有到賣寵物的攤位去那叫囂!!!

難到那些在路上無故打人的不良少年,甚至把人打死的那些人就該被原諒嗎?

只因對方看了你一眼??

這種行為被合理化?

今天你如果是對方的家屬你能接受這種理由嗎?

當然我相信這是無於無奈....

因為這就是台灣現在的社會風氣啊!!!!



我只是在諷刺現在的台灣...


如果是我遇到了, 我會動私刑, 私下解決 :on_69:

這年頭, 拳頭夠大(不論是 權力的拳頭, 還是實際的拳頭),
才能解決問題...


我不會去害人, 但只要有人來害我, 我就會要他付出代價 :on_77:
(基本上我不犯人, 我相信也不會有人來犯我, 所以拳頭用來防身即可 )

=======================
不可靠小道消息:目前政府機關的 "公部門"擴大就業方案
所有"公部門"額外釋出的 非公務員職缺...
9成9淪為 政治酬庸(沒有後台的人, 幾乎不要想進的去,
除非是該部門真的要找個人來 做所有的事, 否則你去應酬只是白白浪費時間)

藍色協奏曲 2009-07-24 03:16 PM

引用:

作者: cwvdavid (文章 2178321)
不是社會病了...

而是...那位志工 在賣方面前 挑釁對方...



如果有一個人穿著一件 T-shit... 上面寫著 : 麥x勞的油有問題, 去麥x勞的都是白痴...
我想應該也會發生類似的事...


(尤其是台灣講究著 [打人者]的人權...)

(如果那名志工, 被打之後發瘋似的拿刀狂砍那個商人, 然後被警方抓起來,
人權團體一定聲援那名志工...
這就是台灣呀...)

不是故意抓你語病,你說是『那位志工 在賣方面前 挑釁對方』??
是因為新聞上這樣報導,所以就這樣認為嗎?

那就像我之前所說的,我穿一件背後有『幹』字的T恤,這樣也是等於在挑釁嗎?

我今天想表達的意思是:不管如呵,今天那位志工是否有背個,買動物是笨蛋的標語!
也不能因為跟利益相衝突,就可以動手打人!

尤其是台灣講究著 [打人者]的人權→這句話我懂,因為這個意思就是說,
今天有個人殺了人了,但是只要他有表現悔意,法官就不能判他死刑,
因為這時候人權團體就會出來捍衛人權!

假設說,我今天桶你一刀,你認為套用你所謂的人權論!

你贊成嗎?

藍色協奏曲 2009-07-24 03:30 PM

引用:

作者: cwvdavid (文章 2178450)
我只是在諷刺現在的台灣...


如果是我遇到了, 我會動私刑, 私下解決 :on_69:

這年頭, 拳頭夠大(不論是 權力的拳頭, 還是實際的拳頭),
才能解決問題...


我不會去害人, 但只要有人來害我, 我就會要他付出代價 :on_77:
(基本上我不犯人, 我相信也不會有人來犯我, 所以拳頭用來防身即可 )

=======================
不可靠小道消息:目前政府機關的 "公部門"擴大就業方案
所有"公部門"額外釋出的 非公務員職缺...
9成9淪為 政治酬庸(沒有後台的人, 幾乎不要想進的去,
除非是該部門真的要找個人來 做所有的事, 否則你去應酬只是白白浪費時間)

妳說的沒錯,拳頭夠大才能解決問題,以暴制暴,是沒錯的!
或許有點偏激,但是這是對目前不滿的人所做出的方法!
當然換成是我,我也贊成私下PK!

但是我今天所要表達的是,那位志工只是背個牌子就被扁,這也太誇張了點吧!

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啊!

在著,那種買賣動物的人,如果他今天能向若灀那樣,或是那一些動物志工一樣,
能有那麼大的愛心,把它所要賣的動物能善盡些責任的話,我想沒有人會責怪他們吧!
但是那些賣動物的人有做到這樣嗎?沒有啊~
也就是說,任何人來買動物,他們都賣!
如果說那些賣動物的商家,能要求買動物的人簽下一分永不隨意拋棄動物的切結書的話,
那這樣不會有那麼多流浪動物的問題了!
這樣就會少很多了吧!

只可惜,並沒有法律條文這樣規定,因為有錢賺都來不急了,誰還考慮怎麼多啊!


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錢的買賣無人問津!

cwvdavid 2009-07-24 03:33 PM

引用:

作者: 藍色協奏曲 (文章 2178454)
不是故意抓你語病,你說是『那位志工 在賣方面前 挑釁對方』??
是因為新聞上這樣報導,所以就這樣認為嗎?

那就像我之前所說的,我穿一件背後有『幹』字的T恤,這樣也是等於在挑釁嗎?

我今天想表達的意思是:不管如呵,今天那位志工是否有背個,買動物是笨蛋的標語!
也不能因為跟利益相衝突,就可以動手打人!

尤其是台灣講究著 [打人者]的人權→這句話我懂,因為這個意思就是說,
今天有個人殺了人了,但是只要他有表現悔意,法官就不能判他死刑,
因為這時候人權團體就會出來捍衛人權!

假設說,我今天桶你一刀,你認為套用你所謂的人權論!

你贊成嗎?


抱歉, 我人不在現場, 所以我的確是這麼認為的 :on_51:

站在我自己的立場, 我穿著那樣的背心, 然後攤販打傷,
我一定私下解決(我認為我沒有犯到你這位攤販, 而你卻跑來對我動手, 那你就是該死)


這種事本來就應該私下把那個攤販毀了...
(把手打斷, 看他怎麼再動手) :on_69:

藍色協奏曲 2009-07-24 03:36 PM

引用:

作者: 若霜 (文章 2178326)
我不知道我還有沒有權利回覆....


看到你這樣說,我很心痛,一樣的情緒,一樣的感受....


(寵物展我有去.....


社會已經變成敢說會說肯說的人,就可以顛倒是非.....

新聞一天到晚在揭人瘡疤、八卦事件永遠報不完,事與非已經不是你我可以決定了


這兩年我已經學會沉默了(當然遇到許多事),入這行已經三年多了,當初自己也沒想到會做這麼久,工作要把屎把尿,面對全身皮膚病臭到比餿水更難聞、跳蚤、壁蝨多的看到想吐,遇到的也不是啥人見人愛的溫馴可愛的阿貓阿狗,而是受傷充滿敵意,深怕你害牠的野獸,手上身上大大小小的傷口不知道有多少最難過的還得看到許多人情人暖,事事非非,丟狗丟貓已經不是稀有的事了有的頂著「愛心」的名義在掛羊頭賣狗肉,大有人在,當然做我們這行的揭瘡疤,是很不道德的,人不為己天誅地滅,說穿了那個人不自私?


當然也看到很多默默的為這社會付出的人,當我感受到人情人暖,對人性感受到厭惡時,我也看到許多溫暖的一面,這是我到現在可以撐下去的動力,雖然很痛苦,但不敢說自己有多偉大,也不敢以一個擁有「愛心與善良」的人自居,那些都是假的,我只覺得我做我想做的事,面對我自己認為的正義與執著。

這社會與人雖然變調,但選擇權還是在於你與我的手中,我懂你的執著與個性,難過是一定的,但不要失去自我。


抱歉~這件事我沒辦法安慰你但能陪著你一起難過....


吼~講這樣,什麼叫做有沒有權利回覆~不準這樣說!OK!

幹麻說抱歉沒辦法安慰~

呵~因為這只是一種無奈啊~一種對現今社會的無奈啊!

一種無能為力的無奈啊!
以為自己能做很多,能以自己的力量去做很多有意義的事!
發覺,錯了!

有時候沉默,或是冷血,才是一種對的方法啊!
因為這時候你就會假裝沒有這件事的發生~視而不見阿~

藍色協奏曲 2009-07-24 03:43 PM

靠~我後來發現,我好像發錯版了~:on_74:

本來以為我這篇文是有關寵物區的文,

看來看去,這篇文比較像生活那一區的文才對~

哈~我自首去罰站!!:on_34:

如果有能移文的版大看見的話,幫忙移一下好了~

如果覺得這也像是篇寵物區的文章的話,不移也沒關係啦!!

:on_28:

Living 2009-07-24 10:32 PM

快可以移到專業討論去了

:on_52::on_52:

cwvdavid 2009-07-25 08:04 PM

放空了一天(應該說做別的事做了一天之後)

重新來檢視這個話題, 心中出現了好多的疑問
(我只養過小老鼠, 養到他們走了就沒再養了...)



1. 【寵物展】!?....這倒底是什麼樣的展覽呀?? 像電腦展那樣的嗎??
展覽的重點是到底 [寵物] 還是 [寵物用品]
2. 為什麼 【反對買小動物的志工團體】跟【販賣小動物的商家】會出現在同一個展覽場內?
3. 這是哪個單位主辦的??
只要去申請就可以在現場租攤位嗎????, 主辦單位只管有錢收就好嗎?
就像資訊展裡面, 有一堆推銷信用卡, 賣外國書的商家, 還有賣健康器材等等???


這件事我想來想去,

如果
【反對買小動物的志工團體】跟【販賣小動物的商家】
沒有出現在同一個展覽場內...
那雙方一定是井水不犯河水的

有哪個商家敢在一個【以認養動物為主題的活動中】,跑去找志工麻煩?
(在那種地方, 整個區域跟本就不會有商家的立足點, 更不會有店家千里迢迢跑來打志工)




...整個展覽似乎錯很大呀...:on_77:

KL-iris 2009-07-28 09:56 PM

平面及電子媒體常播報虐待動物層出不窮,手段殘忍冷酷,不知道是什麼心態如此,社會真的病了!:on_74::on_74::on_74:

亞歷山大 2009-10-15 06:50 AM

流浪狗也是狗
販賣狗也是狗

流浪狗只是先被養後被棄
如果販賣狗沒人買
是否也是一樣遭受丟棄的命運!?


我覺得養狗養貓這種事很講緣份的
看對了眼
買的
送的
甚至流浪過的
一但看對眼了便什麼都無所謂了



至於這件新聞
打人的狗販有錯
流浪狗志工也白目
這不是社會變不變的問題
而是做人處事的方法對不對而已

:on_83:

912456234 2009-10-15 09:39 PM

這個社會很早就變了:on_07:

或許只有等到世界末日:on_49:

等著上帝來救贖吧:on_52::on_75: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9: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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