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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vdavid 2009-09-03 11:33 AM

比外勞還不如的主管
 
nownows新聞
原文網址 http://wenews.nownews.com/news/8/news_8671.htm

Ejob求才連結 https://www.ejob.gov.tw/findjob/rese...HireID=2077150


【記者安德魯綠茶/台北報導】政府公布的失業率屢創新高,統計數字由五個百分點逐而突破到六個百分點,卻僅止估計到部份就業過,並參予政府保險的失業族群,若加入未申辦勞保的臨時工,以及曾為不肖業主工作而未加保保險的的員工來說,失業率早已超過檯面上的數字。

為了降低失業率,政府推出幾項能提高就業率的措施,諸如「立即上工計劃」、「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等,欲以政府出資,補助企業僱用勞工的資金,達成降低失業率的效果,因此在諸多就業求職網站中,不乏見到公司企業以立即上工計畫,最低工作薪資新台幣17280元的薪資水準提供就業機會,但是這些工作機會不是乏人問津,就是業主抱怨沒有人才,甚至不少評論家認為勞工應該以騎驢找馬的心態,以先有工作為優先考量,再累積工作經驗以提高薪資待遇的說法,完全忽略應職勞工所受到的劣等待遇。

在政府的就業e網上,出現這樣的職缺(如附圖):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徵求資訊管理部門主管,須具SAP經驗八年以上,精通英文,具小型車駕照,電腦能力除文書處理與網路外,要能網頁編輯,與使用商業軟體,並且必須使用薪資17280元的「立即上工計劃」。

有SAP八年以上經驗的人才會應徵17280元的工作嗎?有管理職僅止17280元的薪資嗎?即便是專門製作網頁勞工,若用17280元的薪資水準來計算工作前自我投資的粗淺網頁製作學習費,得不吃不喝兩個多月才能存足,17280元的薪資真的公平嗎?業主找不到勞工,稱勞工沒有足夠的才能;求職辛勤的勞工卻苦無業主要求的高條件與不平待遇,到底是勞工過於挑剔?還是真沒人才?政府公佈的17280元最低薪資與政策反倒成為勞資之間最不平等的協定。公司企業使用最低薪資要求高水準勞工,這樣的職缺歷歷皆是,勞工的權益又在哪呢?不少勞工甚至表示,就算去速食店打工,也比勞心勞力的職缺薪資高出許多,且免於比外籍僱傭平均薪資還低的境況。

在物價飛漲的年代,失業率攀昇相對來說就是減低消費,降低稅收,緊縮市場,因此提升就業率顯然變得重要,但在提升就業率前,必須考量人民生活所需,以及企業人事需求是否合理,否則就算投入大量的資金與人力成本,意圖改善狂漲不止的失業率,也會徒勞而枉然。


===========================
我查了一下那一家公司的資本額 15億哦
(實收資本額 11億)
民國68年登記設立,至今已經30年了...
這麼大的公司,要找這麼的專業的人,只開出17280的月薪...


我相信在eJob登錄那個求才資料的人,
一定是搞不清楚狀況的外行人...

(台灣真是無奇不有)

古里特 2009-09-03 01:29 PM

這個夠猛

SAP技術超值錢的勒

竟然只開這麼一點

該不會是少打一個零吧

開月薪十七萬還比較正常

fishiii 2009-09-03 10:38 PM

如果企業是想搭著失業率高的景氣下企圖壓榨勞工,說真的最後受害的是企業本身。
因為帶著不得已的心態去作,有誰會想忠心於公司?
具有SAP經驗八年以上,精通英文,具小型車駕照,電腦能力除文書處理與網路外,要能網頁編輯,與使用商業軟體,又用如此低的薪水..
我真的不相信這樣會找不到工作做?
17280的月薪..
最好是有這樣的豬頭人才..

古里特 2009-09-04 08:25 AM

那個應該是打錯啦

月薪17280不可能會有這樣子的人才去

週薪17280還可以考慮考慮

SAP技術滿值錢的

elna 2009-09-04 10:46 AM

引用:

作者: cwvdavid (文章 2187718)
我查了一下那一家公司的資本額 15億哦
(實收資本額 11億)
民國68年登記設立,至今已經30年了...
這麼大的公司,要找這麼的專業的人,只開出17280的月薪...


我相信在eJob登錄那個求才資料的人,
一定是搞不清楚狀況的外行人...

(台灣真是無奇不有)

哪個人事主管會有這種專業?他們都馬是外行人
要是他搞的清楚狀況,今天他就自己開公司囉

台灣的企業不是都這個樣子?
沒訂單的時候會叫你共體時艱
有訂單的時候他也沒分員工半滴油水啊

老闆都只會抱怨工資太高
從來不想自己管理有沒有問題

政府什麼時候管過這個問題?
他們只聽的到老闆的話是人話
勞工的意見跟螞蟻一樣,太小聲啦聽不到

cwvdavid 2009-09-04 11:13 AM

以我們公司來說,
我常常接到 ejob 來電, 問我們公司有沒有缺人,
要不要幫我們刊登求才資料....(然後就主動幫我們刊登了)......

那, 我們公司到底需不需要人......答案是: 需要人才, 不需要人

-----------------------------

我有一個朋友失業很久了,
他一直找不到工作(說穿了就是不想做月薪17280的工作...)
我每次都跟他說, 有得做就先做, 有薪水總比沒薪水好,
你不是那一種, 很多公司搶著要的人..........(但他有聽進去嗎...我想沒有吧)

-----------------------------

之前我們公司曾經配合我的母校,讓學生來企業實習,
但來的人,一看到公司不大(跟自己心中所認定的至少百人的企業差太多),
就沒有什麼心要來了,但也是有人非常非常努力在學習,什麼都願意做,
難道這些我都沒看到嗎??? 我都看在眼裡呀!!!

所以我一直給那個很努力在學習的人,做事的機會,
而那個人,在畢業前就被老師介紹到認識的公司去了(還向企業保證絕對不會讓企業失望)
那個人的能力好嗎..........答案是很差.........功課不好,專業又學的很爛,
但,他的態度...200%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他未來的路,所以不要說我們公司了,連別家公司都給他機會
(薪水呢...不是17280這種數字....而是3開頭.....)

-----------------------------


結論....
政府是沒辦法管這個問題的,

因為 付錢給員工的 不是政府...

雖說很多公司真的太苛刻了, 所以需要有勞基法來保障勞工

但如果政府一直依照 [ 勞工 ] 的要求,
那結果就是[公司]被搞垮....

(~兩難呀~)

elna 2009-09-04 12:02 PM

引用:

作者: cwvdavid (文章 2187926)
結論....
政府是沒辦法管這個問題的,

因為 付錢給員工的 不是政府...

雖說很多公司真的太苛刻了, 所以需要有勞基法來保障勞工

但如果政府一直依照 [ 勞工 ] 的要求,
那結果就是[公司]被搞垮....

(~兩難呀~)

不是依照勞工的要求而是聽聽勞工的要求吧

其實如果公司刻薄,走就是了,只要肯做到處都有工作
問題是公司如果管理差呢?

做事的永遠那幾個,其他人每天混主管也當沒看到,這樣你是走人還是不走人啊?
同事出trouble要你去道歉找方法解決,你甘心嗎?
公司的規定就是死板板在那裏,被顧客破口大罵的是你,你還能回嘴嗎?

像之前的王家,老頭子一聲不吭就逃走了
有人做了三十多年,快過年了還沒薪水領
你說他找誰哭去?這種老闆台灣出過多少?抓起來都可以疊成一座山了
政府拿出過什麼辦法?

我們不是不要工作,不過政府可不可以告訴大家
我們怎樣可以好好工作
不必每天忙著幫同事擦屁股
不必每天被顧客罵好玩
不必擔憂明天上班老闆已經跑路
你不用給我們保障薪資,只要幫我們保障工作環境就好

cwvdavid 2009-09-04 12:07 PM

那可能就得自己當老闆了...

(沒有一個政府做的到的...)

elna 2009-09-04 12:11 PM

引用:

作者: cwvdavid (文章 2187933)
那可能就得自己當老闆了...

(沒有一個政府做的到的...)

別的我不要求

我只要求政府不要放任惡性倒閉
這種新聞我也看了二十多年
我不信政府管不動這些公司

cwvdavid 2009-09-04 12:51 PM

問題在於,人家公司給你搞惡性倒閉,

你頂多只能抓負責人去關呀,
(如果負責人只是人頭,實際掌權的是 受聘的總經理...)

如果這個人在政商界又吃的開...(怎麼關...)

========================
如果一家公司惡性倒閉了,
然後修法,把惡性倒閉的負責人直接抓去槍斃,.....
那,....惡性倒閉還是不會解決的...

==================

就拿設立公司來說好了,
政府機關認定:

行號:20萬以下免用統一發票
企業:可開立統一發票(這句話的意思是:每個月公司都得開立20萬以上的支票...)

以軟體業來舉例好了...
這年頭要賺錢,很多客戶都要求必須開發票(因為要視為公司費用支出,要報帳)
如果公司沒辦法開發票(只是行號,或工作室),那就得去找別的公司買發票
如果公司要自己開發票,.....就得每個月被政府認定為你的公司淨收入有20萬

【公司】一年的淨收入起碼要有240萬...(這是台灣法律的規定...)
如果你的客戶是政府機關,一個案子的金額是100萬,期限為半年完成,完成後才付款
而你在這段時間很老實的把每個月的收入報出去
(連前5個月沒有收入都照寫,那國稅局一定來查你,認定你申報不實,再罰個款,
如果你決定申訴到底,最後獲得平反,國稅局就會來個:公司資格不符,再由經濟部來徹消公司執照...)

因為國稅局只管你每個月有沒有開20萬以上的發票...

因此,以這家公司來說,前5個月必須開出總共100萬以上的發票(明明沒收入也得開發票),
第6個月案子完成,收到政府的錢,還得到開100萬的發票(實際收入就是100萬,不開也不行)

於是很多公司就想盡辦法要逃漏稅....



再者:一家公司的營運狀況......政府怎麼可能知道,
每一定公司的會計在做帳時,一定是2套帳以上...

一套內帳(公司真正的營收狀況),一套外帳(向國稅局申報用)
政府查的到才有鬼..............

elna 2009-09-04 02:58 PM

引用:

作者: cwvdavid (文章 2187944)
問題在於,人家公司給你搞惡性倒閉,

你頂多只能抓負責人去關呀,
(如果負責人只是人頭,實際掌權的是 受聘的總經理...)

如果這個人在政商界又吃的開...(怎麼關...)

========================
如果一家公司惡性倒閉了,
然後修法,把惡性倒閉的負責人直接抓去槍斃,.....
那,....惡性倒閉還是不會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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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拿設立公司來說好了,
政府機關認定:

行號:20萬以下免用統一發票
企業:可開立統一發票(這句話的意思是:每個月公司都得開立20萬以上的支票...)

以軟體業來舉例好了...
這年頭要賺錢,很多客戶都要求必須開發票(因為要視為公司費用支出,要報帳)
如果公司沒辦法開發票(只是行號,或工作室),那就得去找別的公司買發票
如果公司要自己開發票,.....就得每個月被政府認定為你的公司淨收入有20萬

【公司】一年的淨收入起碼要有240萬...(這是台灣法律的規定...)
如果你的客戶是政府機關,一個案子的金額是100萬,期限為半年完成,完成後才付款
而你在這段時間很老實的把每個月的收入報出去
(連前5個月沒有收入都照寫,那國稅局一定來查你,認定你申報不實,再罰個款,
如果你決定申訴到底,最後獲得平反,國稅局就會來個:公司資格不符,再由經濟部來徹消公司執照...)

因為國稅局只管你每個月有沒有開20萬以上的發票...

因此,以這家公司來說,前5個月必須開出總共100萬以上的發票(明明沒收入也得開發票),
第6個月案子完成,收到政府的錢,還得到開100萬的發票(實際收入就是100萬,不開也不行)

於是很多公司就想盡辦法要逃漏稅....



再者:一家公司的營運狀況......政府怎麼可能知道,
每一定公司的會計在做帳時,一定是2套帳以上...

一套內帳(公司真正的營收狀況),一套外帳(向國稅局申報用)
政府查的到才有鬼..............

這種循環已循環了幾十年,政府什麼時候想過要防?
為什麼每次都是勞工倒楣?

外國也有惡性倒閉,可是人家都有急難救助
台灣為何沒有?如果有,為什麼大家不知道?
是門檻太高還是你作業時間讓人根本不想理你?

我唸書的時候,惡性倒閉跟惡性倒會簡直是流行趨勢
這樣十幾年來一直拖拖拖,台灣再有什麼狗屁經濟奇蹟,也敗光光了
商人無祖國,政府也沒祖國嗎?

cwvdavid 2009-09-04 05:11 PM

台灣一直以來...在全世界的認知就是:地位未定

任何一個小國都可以加入聯合國,要求聯合國資助

而台灣呢,三不五時搞金援外交
(一直以來都是金援,對方會還錢嗎?跟本都不會呀,那為什麼要搞這個.....
因為對方收了錢,會吐一些出來呀.......)

政治界跟商界一樣黑暗的,
那些政客心理有祖國才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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