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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認了!有雙重國籍 李慶安道歉拒認罪 (http://forum.slime.com.tw/thread253979.html)

getter 2009-10-27 01:57 AM

認了!有雙重國籍 李慶安道歉拒認罪
 
認了!有雙重國籍 李慶安道歉拒認罪

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6/8/1tp28.html

http://l.yimg.com/f/i/tw/news/newspartner2006/tvbs.jpg 更新日期:2009/10/26 12:12 李若慈

http://l.yimg.com/o/xp/tvbs/20091026/13/1478369677.jpg

李慶安雙重國籍案上午首次開庭,在庭上,李慶安終於承認在擔任公職期間,具有雙重國籍,但還是強調自己沒有詐欺嫌疑,不願認罪;同時她也為了雙重國籍引起的風波,透過律師道歉,李慶安從頭到尾不發一語。


記者:「自己沒有道歉,會不會誠意不足?」李慶安:「謝謝喔。」記者:「美國方面,有沒有要追究妳逃漏稅?」

「謝謝」兩個字,已經是硬擠出來的,說認了自己有雙重國籍,李慶安連要向社會道歉,卻都只有律師幫忙開口。

李慶安委任律師莊秀銘:「李慶安小姐,剛在法庭上已經向法官表示,對於她在擔任民意代表期間,並未喪失美國籍這一件事情,她不再爭執了,對這件事引起的社會爭議,李慶安願意向關心她的大眾表示歉意。」

這樣真的有歉意嗎?9月16日起訴之後,就一直沒有露臉的李慶安,首次出庭,看起來精神不錯,面帶微笑快步進入法庭。

檢方調查發現,李慶安涉嫌詐領一屆台北市議員,還有三屆立委的薪水,加上津貼跟助理費用,合計有1億多,檢察官認為根本就是當選無效,依詐財還有偽造文書罪起訴,原本一再辯解自己沒有雙重國籍的李慶安,開庭終於認了。

她說美國國務院今年1月來書說明,認為她在擔任公職期間,沒有喪失美國籍,已經是客觀的事實,但是自己沒有詐欺,或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意圖,沒有犯罪;準備程序庭提出的爭點,都屬於法律見解的不同,預計17日開庭,就會進入實質審理辯論。

偵查期間,堅持自己沒有雙重國籍,李慶安的說法180度轉變,即使態度變好了,法官還是認為她有可能不到庭,還是繼續將李慶安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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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承認了喔 ... 事實證明,李慶安的美國籍並不會因為李慶安聲稱的『當選他國公職自動失效』...

看來只有出示 I407 的證明的才是真的吧 :on_07:

亞歷山大 2009-10-27 02:16 AM

那些錢會吐出來嗎??

古里特 2009-10-27 08:56 AM

引用:

作者: 亞歷山大 (文章 2199936)
那些錢會吐出來嗎??

應該不會

要不然很多立委的都應該要吐出來囉

到時候台灣國庫又多了不少收入

就不需要一直加稅於人民

barrielee 2009-10-27 09:00 AM

李小姐的問題不在於有沒有雙重國籍,而是被揭發之後的態度問題

一早道歉請辭立委不再硬拗下去,還不至於像現在連國民黨的支持者都把他視為過街老鼠

對政治有企圖心又捨不得放棄美籍,還想問鼎台北市長?萬一真的選上才被挖出來,啊~事情就更大條了

cjh110757 2009-10-27 09:12 AM

政治人物的話沒有可以相信的啦!!!理由一堆!!聽聽就好,不會說謊就不配作政治人物
,理由不夠也不配作政治人物
因為政治人物即使死了那隻嘴巴還活著!!!您說厲不厲害呢!!:on_69:

cwvdavid 2009-10-27 11:44 AM

這年頭....唉....


我們應該發起, 選擇人名單自動加上一個[水果],
只要不想投給任何一位參選人時, 就將票投給[水果]

然後開票完, 只要票數低於[水果]的, 一律不得當選, 就算只有1人參選也一樣

aceryang 2009-10-27 12:08 PM

引用:

作者: getter (文章 2199934)
認了!有雙重國籍 李慶安道歉拒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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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承認了喔 ... 事實證明,李慶安的美國籍並不會因為李慶安聲稱的『當選他國公職自動失效』...

看來只有出示 I407 的證明的才是真的吧 :on_07:

看來英明偉大的馬..........馬主席(馬......總統)也得要出具I407來證明他的綠卡失效了:on_69:,
不過他是外國人的爸爸倒是不用證明了!:on_61:

barrielee 2009-10-27 01:06 PM

引用:

作者: aceryang (文章 2199999)
看來英明偉大的馬..........馬主席(馬......總統)也得要出具I407來證明他的綠卡失效了:on_69:,
不過他是外國人的爸爸倒是不用證明了!:on_61:

大大,2008年大選前,綠卡風波連美國前AIT處長包道格都跳出來解釋說明綠卡失效的大原則,何需馬主席?

基本上,綠卡與美國籍是兩回事,美國籍不會無故自動失效,是李慶安想混水摸魚效法馬英九綠卡模式硬拗說任中華民國公職後就喪失美籍....美國國務院已證明李的美籍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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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道格:綠卡大原則就是 一年沒入境美國 失效
2008年03月21日 03:49 中廣新聞網

前美國AIT處長包道格今天下午拜訪長昌總部,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有關綠卡的規定很多也很複雜,但是最基本的原則就是,離開美國一年,綠卡就失效。(t)

  在日前曾經多次公開表達如果馬英九綠卡無效,謝長廷就退選的綠營則沒有任何表示。

http://news.sina.com/tw/bcc/101-102-...492752974.html

YaYa07 2009-10-27 08:33 PM

雙重國籍就是詐欺嗎???

我是不太清楚法律的規定啦!!
但如果法律沒規定當選後一年內沒自動撤銷其他國籍者就自動當選無效的話
那麼她的當選還是成立的

我想隱瞞事實不能算是詐欺吧!!
我只是不告訴你而已
這樣也能算詐欺嗎???

李慶安壞在硬ㄠ
確實為她可惜呀!!!
她該投入民進黨的吧!!
民進黨很多人都擅長硬ㄠ
結果選民還是義無返顧的支持與信任
或者該說李慶安是壞在她選錯了黨呢??????????

barrielee 2009-10-27 08:50 PM

引用:

作者: YaYa07 (文章 2200078)
雙重國籍就是詐欺嗎???

我是不太清楚法律的規定啦!!
但如果法律沒規定當選後一年內沒自動撤銷其他國籍者就自動當選無效的話
那麼她的當選還是成立的

我想隱瞞事實不能算是詐欺吧!!
我只是不告訴你而已
這樣也能算詐欺嗎???

李慶安壞在硬ㄠ
確實為她可惜呀!!!
她該投入民進黨的吧!!
民進黨很多人都擅長硬ㄠ
結果選民還是義無返顧的支持與信任
或者該說李慶安是壞在她選錯了黨呢??????????

李慶安為何會走到今天的田地就是法律有明定,他擁有雙重國籍早在前年修法已經是存在的事實,因此,理論上不管新法舊法他都算是詐欺(因為他是立法委員更不能推諉不知有此法律條文,我想法官也不可能認同他的說法,所以跟律師商討過才承認有雙重國籍)


原選罷法第六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當選人兼具外國國籍者,應於當選後就職前放棄外國國籍;逾期未放棄者,視為當選無效」,但去年十一月七日修法時已將該規定刪除,回歸國籍法「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已擔任者,各縣市公職由行政院或各級政府解除職務,立法委員應由立法院免除其公職身分」規範。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4578703.shtml

YaYa07 2009-10-27 09:01 PM

這問題就來了!!

那這次立委被判當選無效的
他們有必要要繳回前面已領的薪資嗎??
如果一向都沒有要繳回已領薪資
只是被法院判決當選無效實施去立委資格

那為何李慶安就要繳回新資呢??
只是當選無效吧了!!
並沒說要追朔既往
這都保留了爭議的空間存在
更沒說這就是詐欺

如果他必須繳回薪資
那以前還有很多官員也都是事後放棄的
那麼他們不也該被追回沒放棄雙重國籍前的薪資

法律該適用於任何人身上
我並不是支持李慶安
只是覺得該依法行事
而非憑著個人的愛惡喜怒來追繳

barrielee 2009-10-27 11:25 PM

引用:

作者: YaYa07 (文章 2200094)
這問題就來了!!

那這次立委被判當選無效的
他們有必要要繳回前面已領的薪資嗎??
如果一向都沒有要繳回已領薪資
只是被法院判決當選無效實施去立委資格

那為何李慶安就要繳回新資呢??
只是當選無效吧了!!
並沒說要追朔既往
這都保留了爭議的空間存在
更沒說這就是詐欺

如果他必須繳回薪資
那以前還有很多官員也都是事後放棄的
那麼他們不也該被追回沒放棄雙重國籍前的薪資

法律該適用於任何人身上
我並不是支持李慶安
只是覺得該依法行事
而非憑著個人的愛惡喜怒來追繳

法規所說的"逾期未放棄者"是指一年之內(給予一個緩衝時間)

以前就有陳師孟當台北市副市長及沈富雄當立委都在法定期限內去放棄美籍

好像並沒有聽到其他公職逾時未放棄,我猜只要不太離譜又沒人告發,基本上,問題不大

李慶安從台北市議員到立委時期已經很多年,而且是民進黨人去按鈴申告,檢方必然要分案處理

至於追繳薪資是民進黨喊的,據了解目前法院審理的部分並沒有這個項目

結果如何?得要看最後判決,現在還是一審,一切都言之過早,要追薪資都是立法院的事,國民黨還是多數,就算定罪錢的部分相信可以過關

法界人士認為即使要追,他擔任立委時的確有付出勞力,而且立委不是計薪酬,明目好像是津貼之類..加上助理的工資及辦公地點的租用,他們通通都是不知情的第三者,問題比較複雜,透過訴訟能否追討官司有得打..

barrielee 2009-10-27 11:39 PM

再補充一下

李慶安一旦被定罪,可能會衍生出的法律問題?

萬一有人違法被起訴,剛好法令是李慶安曾參與,既然他的立委資格自始至終無效,可否去申請大法官釋憲李慶安經手的法令通通無效?

getter 2009-10-27 11:41 PM

對於被抓包的人來說 ...

還是有不少人說已經放棄 ...

卻不肯拿出相關證明文件的 ...

可能是想用混得吧 ...

亞歷山大 2009-10-28 04:40 AM

難怪美國不給政治人物參加『說謊大賽』

能夠神色自若面不改色理所當然的

也只有他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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