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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yaya 2009-11-04 05:58 PM

引用:

作者: 魔術王子 (文章 2201756)
其實跟人相處本來就是要互相體諒的
您只在意自己討厭煙味
卻忽略了別人菸癮來時不能抽菸的痛苦
您是沒錯
但有時跟人相處總要考慮到別人的感受(就是要體諒他人)
否則不容易受歡迎的喔:n2:


:on_58:其實----









:on_07:這就跟"我想放屁"的道理一樣!!

想要放屁,但會燻死人!!:on_09:
如果憋住!又會太痛苦!!:on_48:



放與不放,就靠這一味 "菊花神功"-------:on_67:



再來亂一下!!酸喔--------:on_79:

lutunhsiang 2009-11-04 06:54 PM

這就很像是....要不要發功一樣
發功之後水區變成冷凍庫,看到結冰的牆壁與沙發...等
不發功之後只能當送花機,狂送花
所以發功與不發功就看您自己了

我是來亂的~~~快跑:on_79:

a471 2009-11-04 07:37 PM

引用:

作者: iserland (文章 2201776)
學一句周潤發的名言 "忍一時風平浪靜, 退一步海闊天空"
反正他抽菸是燃燒他自己的生命, 你只要離得遠遠的就好了, 不用跟他過不去, 傷了和氣又傷了你的身

報告iserland大~~~

可是電影"新少林五祖"中方世玉(李連杰?!)說"忍無可忍則無須再忍"....咩安怎:on_47:

解決方案如下...

1.討厭煙味的買防毒面具

2.替抽菸的蓋間吸菸室

兩權相害取其輕....你還是戴防毒面具好了:on_74:卡俗啦...

yayaya 2009-11-04 08:04 PM

引用:

作者: a471 (文章 2201796)
報告iserland大~~~

可是電影"新少林五祖"中方世玉(李連杰?!)說"忍無可忍則無須再忍"....咩安怎:on_47:

解決方案如下...

1.討厭煙味的買防毒面具

2.替抽菸的蓋間吸菸室

兩權相害取其輕....你還是戴防毒面具好了:on_74:卡俗啦...

其實沒必要這麼麻煩

穿上生化實驗室專用隔離衣
記得後面接條用打氣機用的輸氣管
保證聞不到煙味:on_14:

oya1340 2009-11-04 10:19 PM

說真的個人認為那個人已經退一步了,所以別太逼人太甚,不想聞煙味那很簡單阿,你可以閃遠點,閃不掉那更簡單跟他說請你到遠一點抽,我幫你顧攤子等抽完再回來,因為我很不舒服(如果他願意那恭喜你,不願意你就認了),你那種方式不但不能解決事情反而惹惱他,可能會有不好的結果.況且他違法了嗎??你看看下列法規如果沒有你拍人家,人家可以告你.


第十五條  下列場所全面禁止吸菸:
一、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及其他供兒童及少年教育或活動為主要目的之場所。
二、大專校院、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及其他文化或社會教育機構所在之室內場所。
三、醫療機構、護理機構、其他醫事機構及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場所。但老人福利機構於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之室內吸菸室,或其室外場所,不在此限。
四、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所在之室內場所。
五、大眾運輸工具、計程車、遊覽車、捷運系統、車站及旅客等候室。
六、製造、儲存或販賣易燃易爆物品之場所。
七、金融機構、郵局及電信事業之營業場所。
八、供室內體育、運動或健身之場所。
九、教室、圖書室、實驗室、表演廳、禮堂、展覽室、會議廳(室)及電梯廂內。
十、歌劇院、電影院、視聽歌唱業或資訊休閒業及其他供公眾休閒娛樂之室內場所。
十一、旅館、商場、餐飲店或其他供公眾消費之室內場所。但於該場所內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之室內吸菸室、半戶外開放空間之餐飲場所、雪茄館、下午九時以後開始營業且十八歲以上始能進入之酒吧、視聽歌唱場所,不在此限。
十二、三人以上共用之室內工作場所。
十三、其他供公共使用之室內場所及經各級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場所及交通工具。
前項所定場所,應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並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
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十一款但書之室內吸菸室;其面積、設施及設置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十六條  下列場所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者,全面禁止吸菸:
一、大專校院、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及其他文化或社會教育機構所在之室外場所。
二、室外體育場、游泳池或其他供公眾休閒娛樂之室外場所。
三、老人福利機構所在之室外場所。
四、其他經各級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場所及交通工具。
前項所定場所,應於所有入口處及其他適當地點,設置明顯禁菸標示或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意旨之標示;且除吸菸區外,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
第一項吸菸區之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吸菸區應有明顯之標示。
二、吸菸區之面積不得大於該場所室外面積二分之一,且不得設於必經之處。
第十七條  第十五條第一項及前條第一項以外之場所,經所有人、負責人或管理人指定禁止吸菸之場所,禁止吸菸。
於孕婦或未滿三歲兒童在場之室內場所,禁止吸菸。
第十八條  於第十五條或第十六條之禁菸場所吸菸或未滿十八歲者進入吸菸區,該場所負責人及從業人員應予勸阻。
於禁菸場所吸菸者,在場人士得予勸阻。

atie 2009-11-04 10:21 PM

這年頭什麼都稀奇 什麼也都不稀奇

自我保護才是王道:on_14:

Living 2009-11-04 11:24 PM

引用:

作者: iserland (文章 2201776)
學一句周潤發的名言 "忍一時風平浪靜, 退一步海闊天空"
反正他抽菸是燃燒他自己的生命, 你只要離得遠遠的就好了, 不用跟他過不去, 傷了和氣又傷了你的身

我以為周潤發的名言是....

我最痛恨別人用槍指著我的頭

:on_52::on_52:

a471 2009-11-05 08:12 AM

引用:

作者: Living (文章 2201857)
我以為周潤發的名言是....

我最痛恨別人用槍指著我的頭

:on_52::on_52:

應該是...啊~~~~福氣啦:on_14::on_14:

微風輕狂 2009-11-05 09:17 AM

還是我有好藉口...

"先生... 我都肝硬化了.. 你還來加速我的肝臟硬化程度嗎?"

相機我隨身帶著的.. 有時上了公車.. 司機的傲慢態度... 我在下車時都會拍照.. 還會故意拍給他看

我覺得有些人就是要給他一個教訓...

但是對於路人.. 我不會這樣 (誰知道他什麼來歷...) 所以我只會送他一個衛生白眼..

有人在公共場合吸煙.. 我就會咳給他看.. 看是我的H1N1流感厲害.. 還是他的煙害強..

在公共場合咳嗽是沒有刑罰的.. 但是抽煙的話呢.. CCC.. 就糟了..

atie 2009-11-05 07:44 PM

引用:

作者: 微風輕狂 (文章 2201927)
相機我隨身帶著的.. 有時上了公車.. 司機的傲慢態度... 我在下車時都會拍照.. 還會故意拍給他看

我是「俗仔」

這種動作都是在旁邊偷偷進行:on_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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