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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告民事,因為老翁之死是看太多攤販賣的動作倫理片,過去的實務慣例法官極有可能判湯姓男子有"道義上的責任"賠點喪葬費用:on_14: 恐怕以後業者要在dvd封套加印看片片危害健康:on_14: 在美國濫用法律的國家,說不定真會有人為此提告,過去曾看到外電報導,美國有位家長因小孩天天吃速食漢堡以至過胖,一氣之下告速食業者,理由是,業者天天打形象廣告誘騙兒童去吃,久而久之吃上癮,賣的都是垃圾食物殘害兒童....:on_14::on_14:(我看是不會獲得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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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所以之後阿貓的dvd博士您要先過濾,內容有太精采的要先隔開:on_14: |
台灣很多車禍致死案件都碼這樣 (這類新聞屢出不爽)
因為如果不給你安個罪 到時出有瑕疵問題 或 家屬不滿 最後都會怪到你檢察官身上 所以檢察官都會照單全收為多 (就算證據不足也會這麼幹) 很少會以不起訴來處分 總之責任就推給法官就對了 其實檢察官也是人 他如果了解真的 錯不在你 大概在法庭上也不會咄咄逼人 所以很多都是以 無罪 或 和解賠償 結案 (當然還要看家屬) 也因為如此 現行的 台灣於法之上 普遍給人一種 "無論如何都要找個 墊背" 的風氣飄迷 像上次的水災不就是這樣 很多方面 雖然大多人心中都知道 "百年天災擋也擋不住" 但只要能挖出 就算是多小的可議之處 也能變成天大的不對... :on_87:總之就是一個字 "運" :on_87: |
所以在台灣真的是要小心不要撞到人,更要小心別被人撞......... 祝大家出入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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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讓我想到朋友跟我說的故事.....
他家附近發生雷擊電線桿的意外事故,導致電桿上的高壓電線掉落民宅鐵皮雨遮上, 有位熱心的老翁發現第一時間通報台電工程單位,並在場做人車管制.... 台電工程單位到場後不知怎回事,該老翁意外遭電擊,最後送醫不治.... 事後聽說其家屬讓台電公司吃了悶虧,賠了一筆....... 我想應該是就是靠這招"過失致死"吧!? 到我家檢查開關箱的台電人員被我問起這件事,對方也說是因為沒"趕他走"所以賠錢... 想來想去應該是家屬去告台電過失致死吧?...然後拿了筆道義賠償.. |
不過沒錢的話,就連道義也沒有了吧..... 像我真的是兩袖清風......... :on_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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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法院,法官要求你道義上賠償,你就跟法官魯..."自己兩歲偷看鄰居大嬸洗澡,五歲偷表姐內褲,八歲割包皮,十歲賣a片,然後念書時集體作弊偷偷向老師告密......:on_14:,基本上是個從小沒有任何道義之人,既然人生的字典裡沒有"道義"兩個字,因此何來道義上的責任?:on_14:,只要你敢講,法官會認為很有道理網開一面:on_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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