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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xboy 2010-03-11 06:34 PM

基層員警:請王捐薪 養死刑犯
 
基層員警:請王捐薪 養死刑犯

〔記者吳岳修、黃立翔/台北報導〕法務部長王清峰公開宣示任內不執行死刑,擔負第一線執法的基層警察相當不以為然,北市警中山分局一名資深小隊長直言,台灣是法治國家,如果因為個人想法就可以不執法,那制定這條法律有什麼用呢?「個人意志不應該凌駕在法律之上」。

北縣警察局一名退休主任秘書直言,王清峰若不執行死刑,必須捐出薪水,代替國家供養這些死刑犯,對納稅人才公平。

北縣警局一名王姓基層警員說,警察辦理公文只要一延遲,就會被記過調職甚至吃官司,法務部長是司法機關主管,卻不願意批准執行死刑,法務部長不批就是延遲公務甚至廢弛公務,已涉及瀆職。另一名刑警小隊長說,法務部長不執行,形同讓重大罪犯擁有「免死金牌」,未來歹徒遇上警察將肆無忌憚。

新聞出處: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oday-fo3-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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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真是在裝瘋維:on_07:

YaYa07 2010-03-11 07:38 PM

有疑問的死刑犯暫時保留
罪證確鑿的死刑犯且犯行惡劣的
其實就沒有理由不執行了!!

王清峰說了法務部長不該說的話
同樣..那些警員等也說了不該說的話
台灣就是如此
大家都愛公開亂說話

法律的事就該依法行事
就算不槍斃死刑犯...也不可能要王清峰出錢
唉...大家的基本法律知識都沒有了嗎??
談事情怎能如此輕率隨意的發表個人的見解呢??

barrielee 2010-03-11 08:02 PM

引用:

作者: YaYa07 (文章 2229912)
有疑問的死刑犯暫時保留
罪證確鑿的死刑犯且犯行惡劣的
其實就沒有理由不執行了!!

王清峰說了法務部長不該說的話
同樣..那些警員等也說了不該說的話
台灣就是如此
大家都愛公開亂說話

法律的事就該依法行事
就算不槍斃死刑犯...也不可能要王清峰出錢
唉...大家的基本法律知識都沒有了嗎??
談事情怎能如此輕率隨意的發表個人的見解呢??

自由時報的新聞就是這樣,都是不具名的基層員警,王部長下台幾乎是定數,不需再用這種方式報導

superxboy 2010-03-11 08:13 PM

引用:

作者: barrielee (文章 2229920)
自由時報的新聞就是這樣,都是不具名的基層員警,王部長下台幾乎是定數,不需再用這種方式報導

因為不具名就抓不到咩...我在別的論壇看到這篇新聞時...就覺得還是應該貼出來討論...
因為自由時報在寫新聞上有滿多漏洞的

不過其實王部長的問題對執政黨來說是兩難...
因為如果不讓王部長下台...會失去民意...失去選票
如果讓王部長下台...則會被在野黨批評是為了選舉

但是就我看一些論壇和TVBS電話投票來看...似乎和王部長所說的高達五成以上民眾贊成廢除死刑的民調是有出入的...不贊成廢除死刑的似乎非常多...如果以政客的心態來說...應該會偏向選票多的一方

barrielee 2010-03-11 08:32 PM

引用:

作者: superxboy (文章 2229924)
因為不具名就抓不到咩...我在別的論壇看到這篇新聞時...就覺得還是應該貼出來討論...
因為自由時報在寫新聞上有滿多漏洞的

不過其實王部長的問題對執政黨來說是兩難...
因為如果不讓王部長下台...會失去民意...失去選票
如果讓王部長下台...則會被在野黨批評是為了選舉

但是就我看一些論壇和TVBS電話投票來看...似乎和王部長所說的高達五成以上民眾贊成廢除死刑的民調是有出入的...不贊成廢除死刑的似乎非常多...如果以政客的心態來說...應該會偏向選票多的一方

其實過去政黨輪替,兩黨執政時都喊出傾向廢除死刑,但是一直光說不練,大家都很清楚,打上世界潮流,國際趨勢,政治人物絕對不敢逆向操作,可是國情不同,台灣民眾多年來沒法接受廢除死刑

至於所謂配套,就只有無期刑徒來取代,這個命題一出來,又會引起另一爭議,誰願花錢養極惡之徒?

政府不敢用公投方式解決,怕國際人權團體指責我們用民粹來反潮流...

在面子和裡子都要的情況,廢與不廢一直都用拖字訣

superxboy 2010-03-11 08:48 PM

引用:

作者: barrielee (文章 2229929)
其實過去政黨輪替,兩黨執政時都喊出傾向廢除死刑,但是一直光說不練,大家都很清楚,打上世界潮流,國際趨勢,政治人物絕對不敢逆向操作,可是國情不同,台灣民眾多年來沒法接受廢除死刑

至於所謂配套,就只有無期刑徒來取代,這個命題一出來,又會引起另一爭議,誰願花錢養極惡之徒?

政府不敢用公投方式解決,怕國際人權團體指責我們用民粹來反潮流...

在面子和裡子都要的情況,廢與不廢一直都用拖字訣

我有兩個問題

1.國際人權團體是很大嗎?:on_14:

2.日本也沒廢除死刑=.=...剛剛新聞報說去年日本還執行了20次死刑:on_60:

atie 2010-03-11 09:02 PM

「人權」這個議題有可以「無限上綱」的發展性

不能放棄這一次的「禮物」:on_07:

bruce-yan 2010-03-11 09:43 PM

說實在話.今天"王"她的家人被殺害.她會做何感想?

barrielee 2010-03-11 09:55 PM

引用:

作者: superxboy (文章 2229934)
我有兩個問題

1.國際人權團體是很大嗎?:on_14:

2.日本也沒廢除死刑=.=...剛剛新聞報說去年日本還執行了20次死刑:on_60:

國家太小就會覺得"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哪些組織很大

日本除了怕老美,其他國家根本不放在眼內,最近因捕殺鯨魚的問題摃上澳洲政府,澳洲揚言告上國際法庭控訴日本濫殺鯨魚,日本還回嗆"請尊重日本飲食文化"

fishiii 2010-03-11 11:23 PM

引用:

作者: barrielee (文章 2229945)
國家太小就會覺得"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哪些組織很大

日本除了怕老美,其他國家根本不放在眼內,最近因捕殺鯨魚的問題摃上澳洲政府,澳洲揚言告上國際法庭控訴日本濫殺鯨魚,日本還回嗆"請尊重日本飲食文化"

還有一個13億人口的國家..國際人權團體最好去天安門五星旗前面抗議死刑好了:on_07:

barrielee 2010-03-12 12:06 AM

引用:

作者: fishiii (文章 2229986)
還有一個13億人口的國家..國際人權團體最好去天安門五星旗前面抗議死刑好了:on_07:

老共會說他們是全世界有死刑國家中最人道的一個國家

因為毛澤東創立了一個叫"死刑緩期執行"的制度,簡稱死緩,在中國大陸即使判了死刑也未必一定會死:on_77:,紅色字是很有學問,一般人很難理解其中的奧義

死緩是對罪行足夠死刑者,在判處死刑的同時給與2年的緩期,期間罪犯如果沒有故意犯罪,則自動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則減為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經查證屬實,則執行死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

第四十八條:對於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二年執行。

第五十條: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後,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後,減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證屬實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執行死刑。

第五十一條: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死刑緩期執行減為有期徒刑的刑期,從死刑緩期執行期滿之日起計算。

a471 2010-03-12 01:26 AM

立功表現?....

抖出同夥?

還是繳交贓款充公?

古里特 2010-03-12 08:47 AM

引用:

作者: barrielee (文章 2229993)
老共會說他們是全世界有死刑國家中最人道的一個國家

因為毛澤東創立了一個叫"死刑緩期執行"的制度,簡稱死緩,在中國大陸即使判了死刑也未必一定會死:on_77:,紅色字是很有學問,一般人很難理解其中的奧義

死緩是對罪行足夠死刑者,在判處死刑的同時給與2年的緩期,期間罪犯如果沒有故意犯罪,則自動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則減為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經查證屬實,則執行死刑。

又學到了一堂課

原來有死緩這種東西喔




說不定中國大陸都會用死刑犯去做一些偷雞摸狗的事情

例如:偷到重大軍事機密,就可以減為有期徒刑

barrielee 2010-03-12 10:59 AM

引用:

作者: 古里特 (文章 2230035)
又學到了一堂課

原來有死緩這種東西喔




說不定中國大陸都會用死刑犯去做一些偷雞摸狗的事情

例如:偷到重大軍事機密,就可以減為有期徒刑

對中共多一些了解,知己知彼

死緩最奇特之處是,宣判後緩期兩年不是被關起來,是可以在外面像普通人般到處逛,不然,怎知有沒有立功?

其實誰能決定犯人是否判"死緩"?不是法官,當然一切由"黨"的指示,基本上,死緩是為權貴/高幹開的一條生路,只要聽到判死緩幾乎等於我們所謂"豬腳麵線"的意思

另外,有些特殊身分的人士犯了嚴重罪行足以判死刑,加上案件本身疑點和爭議性很大,而此人為國際所關注,原先可能單純要判死刑,老共為了表示善意顧及人權,判個死緩令西方人權團體無話可說...

所謂'改過"或"立功"也是"黨"的認定....(把財產進貢黨高層也是立功的一種方法)

我才說死緩在大陸運用的學問非常高深

a471 2010-03-12 11:59 AM

那台灣應該也要有此條例,派陳某人去對岸徹底腐化他們的黨,A來的錢

就算他的.......:on_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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