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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性侵女兒 菲獸父判14400年
〔本報/綜合報導〕中國新華網報導,一名父親長期性侵害親生女兒,二十四日被菲律賓首都馬尼拉上訴法庭判處一萬四千四百年監禁。
這名獸父是一名計程車司機。二○○一年,因妻子前往中國香港工作,他便對年僅十三歲的女兒動了歹念,幾乎每天都要強姦女兒。馬尼拉地方法院二○○六年三月判處他死刑。 上訴法庭二十四日將死刑改判監禁,按照法律每起強姦罪行四十年監禁折算,這名獸父總計犯下三百六十起強姦罪行,刑期總計一萬四千年四百年。 本案受害人現年二十二歲。她說,其母二○○一年一月去國外做保母,三名子女留在國內與父親一起生活。從那時候開始,父親幾乎每天都強迫她發生關係,直到幾個孩子到母親親屬家度假,假期結束後,她害怕父親不願回家,向家人坦承所受虐待。母親得知立即回國,要女兒控告父親。 以上來自: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78/2drky.html ======================================== 一萬四千四百年監禁:on_72:那除非有長生不老能力,否則怎麼可能回活到這麼久 乾脆直接槍決不就好了,判這麼久人又沒辦法活到這麼久,真的很怪 |
那應該就是花錢買通....
只要不[死], 就有機會關個10~20年後假釋...(除非菲律賓沒有假釋這種東西) |
判刑14400年喔,我想應該破紀錄了~~:on_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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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4/1/2dotk.html
菲律賓男子強暴女兒 被判14,400年徒刑 中廣 更新日期:"2010/09/24 18:35" 菲律賓一名男子長期強暴女兒,被法院判處一萬四千四百年徒刑。 這名男子是一名載客三輪車伕, 2001年,他趁太太到香港當女傭機會,開始性侵13歲女兒,幾乎每天一次,持續一年,直到女兒到香港看望母親,向母親哭訴,母親立即返回菲律賓報警。 這名男子最初被判死刑,但菲國後來廢除死刑,菲國上訴法院最近更改判決,改判被告一萬四千四百年徒刑,等於關到死。菲國上訴法院的理由是,依照菲國法律,強暴罪最高可判40年徒刑。就是,以被告一年之間強暴女兒365次,每一起犯案判他40年,40年乘以365天,就是一萬四千四百年。被告如果不服判決,他可以向菲律賓最高法院上訴。 ============================ 死刑廢除了...怎麼不立一個宮刑O.O |
可憐的菲父呀!!!
他應該申請來台灣審判的啦!!! 以最近的行情他很可能只會被判個幾年就可不得了! 誰敢說台灣沒人權呀!!! 最多是沒啥法律尊嚴而已!!!! |
引用:
若遇到假釋,頂多減刑一半,那也就是7200年 再遇到假釋,也只變成3600年 運氣再好,又遇到假釋,也還有1800年 至少不會像台灣一樣 最高判個20年,若遇到假釋,就等於關個十年而已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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