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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握手握手! |
今天看報紙一個詐騙者犯了51件案子
不乏弱勢者 結果一罪一罰下 法官說什麼比例原則什麼的 判刑 3年 這就是台灣 犯罪者的天堂 沒良心的詐騙者(騙的很盡業 榨乾你只是基本,你去借高利貸才叫剛剛好) 超原始的恐龍法匠(搞不好交給深藍都可來判的比較得人心) 超不務正業的法務部(整天只會為犯人人權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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