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萊姆論壇

史萊姆論壇 (http://forum.slime.com.tw/)
-   時事、科技、娛樂新聞話題討論區 (http://forum.slime.com.tw/f7.html)
-   -   不滿肇事者辯駁 法官當庭羈押遭彈劾 (http://forum.slime.com.tw/thread264459.html)

YaYa07 2011-03-08 09:37 PM

不滿肇事者辯駁 法官當庭羈押遭彈劾
 
更新日期:2011/03/08 19:12

這是民國95年,高等地方法院為審判321滋擾案,所引發爭議的拘提邱毅案,當時的審判長唐照明,由他出席說明當時的拘提理由!但就在隔年,也就是民國96年,唐照明審理一件車禍案件,卻因為不滿肇事者當庭羈押他。監察委員李復甸:「他在不符合羈押的條件下,就禁令被告要具保,這個事情是違法法條規定的。」

原來,當時的唐照明審理案件時,被告有多次言語辯解,口氣並不好,結果就引起法官不滿,裁定當庭羈押,唐照明解釋是要給被告一個警惕,但監察委員調查後認為,沒有事證顯示被告具法定羈押,法官裁定的動作,違反刑事訴訟法規定。李復甸:「而且被告不是死刑,不是無期徒刑5年以上的罪,原則上是不會羈押的。」

因為不滿肇事者在法庭辯駁,就當庭羈押,監察委員認為11職等的法官處理案件有瑕疵,彈劾投票結果通過,也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http://news.msn.com.tw/news2081321.aspx

我們的法官???
以我所知的...雖然是少數
但真的是一點法律素養都沒有

我說的是很客氣的說法了
當法官的簡直是.......................
民初軍閥的笑話很適合改編成法官的笑話
套句李登輝的話---換誰做都不會比他們更爛

a471 2011-03-09 11:45 AM

台灣許許多多打政府工的(公務員)在執行公務的時候經常公私不分,
我以下舉例....

警察抓闖紅燈

警察:B~~BB!~~~~~(攔停違規車輛)請出示行駕照

駕駛:哇咧~~好幾輛車過去你不抓光攔我ㄚ~

警察:算你倒楣....我心情不好就是攔你

這種情況就是公私不分,身為警務人員執行公務時忘記自己身份,
對民眾說不適當、與身分不符的話..........我們接著看下去


駕駛:硍~~死賊頭,只會開紅單不抓大尾ㄟ

警察:你現在是不服取締嘛:on_61:

駕駛:對啦~~掯~~~怎樣~~~講你不高興阿~~(推警察肩膀一下)

警察:我現在指控你妨礙公務、公然侮辱OOXXYYZZ.............

看到沒有,當這些傢伙自認受辱遭到嚴詞侵犯時他就回神了,想起
自己是公務員了,開始用公務員身分、職權對付你了.....


這就是公私不分,如果拿拔掉他這種國家給予的公權時他就變孫
子了.............唾棄這種國家米蟲:on_69::on_69:

***好膽執法時你裝孫子,受對方嚴詞攻擊時就不要拿官出來壓人!:on_61:

難怪人家說公務員是國家養的狗.....仗勢欺人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9:54 AM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6.8
版權所有 ©2000 - 2024, Jelsoft Enterprises Ltd.

『服務條款』

* 有問題不知道該怎麼解決嗎?請聯絡本站的系統管理員 *


SEO by vBSEO 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