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萊姆論壇

史萊姆論壇 (http://forum.slime.com.tw/)
-   時事、科技、娛樂新聞話題討論區 (http://forum.slime.com.tw/f7.html)
-   -   無共識 妨害性自主修法難度高 (http://forum.slime.com.tw/thread265037.html)

YaYa07 2011-04-25 08:03 PM

無共識 妨害性自主修法難度高
 
無共識 妨害性自主修法難度高
2011-04-25 新聞速報 【中央社】
 中華民國刑法強制性交罪構成要件是否刪除「違反其意願」、及「兩小無猜」性行為能否免除刑責?法務部、立法院及民間團體沒有共識,這會期完成修法難度高。

 日前發生幼童遭性侵案,法院量刑與社會期待有落差,民間團體發起「白玫瑰運動」,要求修法及淘汰「恐龍法官」。

 法務部日前完成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修法草案,將強制性交罪刑度加重為5年以上,並剔除原構成要件中的「違反其意願」,避免出現因無法舉證是否違反意願而輕判的情況。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舉行妨害性自主修法事宜公聽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在會中表示,法務部僅修正法條文字,沒廣徵社會大眾意見,問題最終要回到法官和檢察官訓練,不只是法條問題。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簡至潔說,孩子的性探索行為兩小無猜,是否屬犯罪行為?如果不是,又如何在法條中定義?

 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理事長Eva表示,對法務部修法版本「感到無言」,與白玫瑰運動訴求相距很遠。白玫瑰運動時,沒要求刪除刑法「違反其意願」的構成要件,是希望明確規範何謂「違反其意願」?

 她說,法務部修法只保護兒童,沒保障成年婦女,法務部應多舉辦公聽會與人民溝通,如果一意孤行,不排除再發動白玫瑰活動。

 國民黨團書記長謝國樑表示,強制性侵害或猥褻的構成要件及刑度,有必要妥適修正。法務部、立法院和民間團體各有主張,將廣納各界意見,力求周延,寧願多花時間討論後再修法。

 現行刑法規定,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的方法而為性交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000425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042501120.html

違反其意願..這本來就很難定論
不過對於小孩子..
法官還要考慮這個問題的話
真的是太白痴了吧!!

違反意願該是指成年女子來說吧!!

a471 2011-04-25 11:33 PM

違反其意願應該是指幼童來定義.......比較大的少女..如小五小六生已經

可以明白表達yes or NO了.....

可是阿貓和大俠有說過,即使是熟女有時也會出現"討厭~~不要啦"類似言論
,倘若按照其意願鳴金收兵將有九成機會被踢下床...:on_74: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3:16 AM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6.8
版權所有 ©2000 - 2024, Jelsoft Enterprises Ltd.

『服務條款』

* 有問題不知道該怎麼解決嗎?請聯絡本站的系統管理員 *


SEO by vBSEO 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