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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里特 2011-08-18 12:39 AM

陳致中偽證案判刑定讞 丟了議員
 
晚間最新消息,內政部在晚間發布通知,表示陳致中將由行政院宣布,解除他的高雄市議員職權!


事情緣由,是因為他的母親吳淑珍,涉嫌教唆陳致中等3人作偽證,陳致中因為偽證案,被判刑3月定讞,不得易科罰金。

因此按照地制法規定,將由行政院宣布解除他的議員職權,也就是從判刑的今天開始,陳致中已經不再具有高雄市議員的職務。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7/8/2x1z5.html

判決定讞

瓢蟲哥有罪

:on_44:

grc45 2011-08-18 01:03 AM

三個月,蜻蜓點水般的「代價」;作偽證者應與犯罪者同罪。

YaYa07 2011-08-18 01:22 AM

引用:

作者: 古里特 (文章 2283367)
因為偽證案,被判刑3月定讞,不得易科罰金。:on_44:

明顯的政治迫害呀!!
6個月以下都可以易科罰金
為何致中哥不可以呢??

都是妮可惹的禍嗎??

我先幫陳幸妤小姐出來喊冤啦!!

為何法官不准易科罰金呢??
這還要等後續報導來釐清啦!!!

古里特 2011-08-18 08:39 AM

前總統夫人吳淑珍及兒子陳致中、女兒陳幸妤、女婿趙建銘,在國務機要費案偵辦期間作偽證,最高法院昨天駁回上訴,四人都有罪確定。陳致中依法也被解除高雄市議員職權,即日起生效。
去年十二月廿五日就職市議員的陳致中,只當了二百一十八天議員。

吳淑珍被判刑一年六月,減刑為九個月,應與之前龍潭等案確定應執行的十七年六個月,合併再定執行刑。陳致中、趙建銘、陳幸妤都被判刑六個月,減刑為三個月確定。

由於偽證罪不能易科罰金,陳致中、趙建銘不能以易科罰金方式執行三個月刑期,但依刑法規定,兩人可聲請易服社會勞動。若檢方不准陳致中、趙建銘易服勞動,他們將入獄三個月。

不過,最高法院考量陳幸妤與先生趙建銘均涉案,他們子女年幼須母親照料,特別宣告陳幸妤緩刑兩年,陳幸妤只要兩年內不犯案就沒事。

內政部昨晚指出,由於陳致中未易科罰金,也未受緩刑宣告,依地方制度法規定,行政院收到最高法院判決書後,將發函當事人及高雄市議會,自判決之日起,解除陳致中的議員職權,所留遺缺,無需辦理遞補或補選。

陳致中是否可參選立委?內政部政次簡太郎表示,要看時間是否來得及,若陳致中能趕在八月廿五日前服刑,出獄時即可趕得上十一月廿五日的立委選舉登記截止時間。

高雄市議會指一般議員遭判刑六個月以下,都不會被解除職務,內政部表示,除非陳致中有易科罰金及受緩刑宣告,否則依法必須解除職務。
台灣高檢署前查黑中心二○○六年間偵辦國務費案,發現吳淑珍蒐集陳幸妤、陳致中與趙建銘消費發票,不實核銷國務機要費。吳淑珍在官邸教唆三人向檢方虛偽證稱:「發票是代父母購物餽贈,或代父宴客,屬於因公支出。」

一審吳淑珍被判刑二年,減刑為一年;陳致中等三人被判刑一年,減刑為六個月;二審四人的刑度都減輕,但四人都不滿意,以量刑過重,請求最高法院諭知緩刑。

最高法院指出,吳淑珍、趙建銘、陳致中雖都自白犯罪,但前審已依法減刑。考量吳淑珍另涉偽造文書、貪汙,有部分已確定待執行,與可宣告緩刑的法定條件不符;陳致中涉洗錢,趙建銘另涉證券交易法,也不適合宣告緩刑。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6533706.shtml

這篇寫得比較詳細

偽證罪不能易科罰金

所以瓢蟲哥還是解職

:on_44:

放下是真功夫 2011-08-18 09:10 AM

YaYa 大是反諷!!

他家一定是在做工研醋XD
                  
              
                        

a471 2011-08-18 11:16 AM

這也不過是明降暗升,法官給他機會選立委.....

他只要趕快去掃完馬路他就可以參選明年的立委選舉,

到時候可以說~~

"阿~哇議員呼人解職又呼我選上立委,林北好運阿不然你是要怎樣!?"

到時後立法院就更刺激了,有了立委黃袍加身誰都不敢動他......連罵人

都不受法律制裁......

根據他選區的特性,宅在家選都會中.....

阿忠:親愛ㄟ鄉親阿~~~~那隻OX的9乎哇議員做不成,你們一定要支持
我算立委,乎哇有機會好好替鄉親服務.....

笨蛋支持者:好~~~~~~~!

mini 2011-08-18 03:37 PM

瓢哥明年選立委修法
改成
偽證罪不僅可以易科罰金 還要既往
所以要賠他沒領到的議員薪水
也可申請冤獄賠償 :on_14:

接著
修法只要1/3立委連署就可以特赦
押扁放出來 英九關進去 :on_87:

a471 2011-08-18 11:11 PM

我幫他做好提案...

1.總統績效制,只要績效好貪污不違法,其家屬X等親內終身享有司法豁免權!

2.提案修憲!~廢除監察、司法兩院,兩機關併入總統府轄下,受
總統指揮調度。

3.成立扁帽衛,監察國家體制,凡意圖統一國家、散撥不實謠言不
受元首指揮者處極刑。

4.全國媒體未經許可,不得刊載、播放、印刷、廣播各種資訊...

5.成立台灣共和國,台灣共和國為扁家、扁治、扁享之民主共和國

:on_14:

cwvdavid 2011-08-19 01:44 AM

說真的, 他比那個 合十的...挺扁護台永不悔...的人
更強....

合十那一位至少還得"合十"
他都不用...就最高票當選了...

太強了啦...

古里特 2011-08-19 08:45 AM

引用:

作者: cwvdavid (文章 2283484)
說真的, 他比那個 合十的...挺扁護台永不悔...的人
更強....

合十那一位至少還得"合十"
他都不用...就最高票當選了...

太強了啦...

請別降子說大師兄

大師兄也是靠扁家光環才能當選的

所以意思意思一下

還是要合十

表示對扁家的尊重

:on_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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