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萊姆論壇

史萊姆論壇 (http://forum.slime.com.tw/)
-   時事、科技、娛樂新聞話題討論區 (http://forum.slime.com.tw/f7.html)
-   -   Makiyo醉惹禍/警疏失!Makiyo案關鍵人 物證神隱7天 (http://forum.slime.com.tw/thread269141.html)

barrielee 2012-02-11 12:03 AM

引用:

作者: YaYa07 (文章 2296427)
洪姓司機他是告訴了乘客
只有一個乘客幫他在各媒體張貼
但沒人聞問
最後在東森關鍵時刻粉絲留言張貼
才獲得注意

如果沒有那個乘客...如果沒有東森新聞
根本沒有人理這個洪姓司機的話啦!!

最重要的是拿到行車紀錄器影片的警察
願意將影片交給記者

否則........必將石沉大海啦!!

這不是印證了上述的說法嗎?司機是有嘴巴的,換作是任何人提供錄影帶之後石沉大海,只要是正常人都會四處跟別人說,一人相信也好十人相信也罷,這不是當初要吃案的風險嗎?


這只不過得到結果後再回想如果不是這樣,如果不是哪樣.....如果洪姓和楊姓司機沒路過,連誰幹都沒人知道


假設這真是包庇行為,要包庇的人沒法預知洪姓司機會怎樣做,誰知他會不會直接打電話跟水果報去報料?要確定吃案不會東窗事發就要同時想辦法讓洪姓司機封口

所以我才說這是吃案的可能性不高,因為風險太大,如果是真的只能說他們笨得難以想象,跟記者會發聲明稿笨的程度有得拼

說實在,這個案檢警都不夠積極,就算沒有洪姓司機錄影帶,檢方好像沒有指派警方去調查案發地點四周的店家有沒有目擊,三立不是也有獨家是店家的監視器拍到打人的畫面,今天還有錄到聲音,奇怪又是媒體先去拿到,檢警在做什麼?

grc45 2012-02-11 01:36 AM

引用:

作者: barrielee (文章 2296432)
這不是印證了上述的說法嗎?司機是有嘴巴的,換作是任何人提供錄影帶之後石沉大海,只要是正常人都會四處跟別人說,一人相信也好十人相信也罷,這不是當初要吃案的風險嗎?


這只不過得到結果後再回想如果不是這樣,如果不是哪樣.....如果洪姓和楊姓司機沒路過,連誰幹都沒人知道


假設這真是包庇行為,要包庇的人沒法預知洪姓司機會怎樣做,誰知他會不會直接打電話跟水果報去報料?要確定吃案不會東窗事發就要同時想辦法讓洪姓司機封口

所以我才說這是吃案的可能性不高,因為風險太大,如果是真的只能說他們笨得難以想象,跟記者會發聲明稿笨的程度有得拼

說實在,這個案檢警都不夠積極,就算沒有洪姓司機錄影帶,檢方好像沒有指派警方去調查案發地點四周的店家有沒有目擊,三立不是也有獨家是店家的監視器拍到打人的畫面,今天還有錄到聲音,奇怪又是媒體先去拿到,檢警在做什麼?

言之甚是﹗

報案後,警方要派人至肇事現場搜證,找人證、物證,封鎖現場並調閱各單位的監視錄影等。檢查官也要被立即動員組成專案小組指揮坐鎮緝捕原兇。
問題出在官僚氣息太重,輕忽了辦案的程序與時機,難不成連檢、警都說謊了?﹗

a471 2012-02-11 02:01 AM

引用:

作者: grc45 (文章 2296425)
Ma 的鬼話很差勁,喝醉酒的人根本就無正常人的行為能力,比如,連走路會東倒西歪,頭重腳輕的。她的行為能力很正常,在攻擊前吼叫的字眼全都無含糊其辭,並且連踢擊時的重心與協調功能都很穩定,踢擊時的下半身,也就是腿部雖被計程車擋住,但是上半身,也就是頭、肩與胸等部份卻是協調的很正常。根據人體工學的骨骼與肌肉的協調與平衡作功原理,她根本就是在欺騙社會。語言功能正常、態度凶殘暴戾、事後又說謊,還誣賴司機襲胸,如此惡劣的態度與罔顧法律,剛所得的偵結判刑才輕判四年,而另外的那個暴力野獸才判六年,另外兩位無品作偽證的同胞,卻還未因為作偽證而有法律動作,這真令人大開眼界,簡直在開現代法律的玩笑﹗


若 Ma 可以準確的踢中運將的受擊部位,那麼她根本就是在瞎掰,一個鬼子種居然連自己都沒種到謊言連篇,真是她祖先修來的德﹗

所以她被以重傷害未遂罪起訴.....

代表檢察官不認為她酒醉到自己說的那種程度,酒醉只是脫罪藉口...

由於犯後態度不佳加上罪證確鑿,於是起訴...

grc45 2012-02-11 02:25 AM

引用:

作者: a471 (文章 2296437)
所以她被以重傷害未遂罪起訴.....

代表檢察官不認為她酒醉到自己說的那種程度,酒醉只是脫罪藉口...

由於犯後態度不佳加上罪證確鑿,於是起訴...

的確是如此,但是在國外的法官會以,我不「相信」這兩字來展示法律的權威。

不知道將來她進籠子後,會不會再繼續的攻擊別人?因為X總改不了吃屎的習慣﹗

YaYa07 2012-02-11 02:32 AM

引用:

作者: grc45 (文章 2296438)
的確是如此,但是在國外的法官會以,我不「相信」這兩字來展示法律的權威。
不知道將來她進籠子後,會不會再繼續的攻擊別人?因為X總改不了吃屎的習慣﹗

毒很難戒...很多人都失敗...但還是有成功的人啦!

有時不論結果是如何.............
我們還是要對人抱持著信心啦!!

走錯了路..很多人永遠咪失了
但還是有迷途知返的人

寬以待人...我想這是她沒學會的事
所以才會犯下這樣的過錯

a471 2012-02-11 10:59 AM

引用:

作者: grc45 (文章 2296438)
的確是如此,但是在國外的法官會以,我不「相信」這兩字來展示法律的權威。

不知道將來她進籠子後,會不會再繼續的攻擊別人?因為X總改不了吃屎的習慣﹗

不!~我倒不認為他們會進籠子,因為...

倘若跟被害人達成和解法官會以普通傷害罪追訴,
然後判緩刑、易科罰金.....結案

台灣法律的特色是很多事情可以讓受制裁的人享受折扣
,比方易科罰金、緩刑。就算入獄還可以靠服刑期滿
1/2假釋出獄....就算判六年超過三年就可以出來了...

法律真的可以主持正義?.....我不認為

今天那司機被打成這樣如果事後沒有嚴重後遺症就算了
,萬一他喪失工作能力需要人照顧,再多的賠償也有用
光的一天.......

barrielee 2012-02-11 01:04 PM

引用:

作者: a471 (文章 2296445)
不!~我倒不認為他們會進籠子,因為...

倘若跟被害人達成和解法官會以普通傷害罪追訴,
然後判緩刑、易科罰金.....結案

台灣法律的特色是很多事情可以讓受制裁的人享受折扣
,比方易科罰金、緩刑。就算入獄還可以靠服刑期滿
1/2假釋出獄....就算判六年超過三年就可以出來了...

法律真的可以主持正義?.....我不認為

今天那司機被打成這樣如果事後沒有嚴重後遺症就算了
,萬一他喪失工作能力需要人照顧,再多的賠償也有用
光的一天.......

這倒是真的

哪兩個插花的女生偽證罪是公訴罪,其中一女據報導還繼續嘴巴硬挺朋友不願說真相


偽證罪是公訴罪且不得緩刑,到時極有可能出現的司法笑話,打人的和解緩刑或撤回告訴(重傷害罪的認定,上了法院法官有權依實際狀況變更法條成一般傷害罪),到時打人的沒事,偽證反而要被關(法律上檢方酌情可以改判勞動役)

ps:過去曾看過有一個案例,檢察官用殺人未遂罪起訴被告,忘了是為啥起糾紛好像是尋仇之類的事,被害者被打個半死,其中有證人指證被告打人時不斷叫囂"拍死"(台語),檢方認定被告有殺人犯意,怎料上到法院,佛心的法官認為一般人在打架時會不經意說打死對方的口吻是"助語詞",因此,當庭更改法條罪名變成"過失傷害罪"....利害罷?這就是台灣的司法

grc45 2012-02-11 01:40 PM

引用:

作者: barrielee (文章 2296452)
這倒是真的

哪兩個插花的女生偽證罪是公訴罪,其中一女據報導還繼續嘴巴硬挺朋友不願說真相


偽證罪是公訴罪且不得緩刑,到時極有可能出現的司法笑話,打人的和解緩刑或撤回告訴(重傷害罪的認定,上了法院法官有權依實際狀況變更法條成一般傷害罪),到時打人的沒事,偽證反而要被關(法律上檢方酌情可以改判勞動役)

ps:過去曾看過有一個案例,檢察官用殺人未遂罪起訴被告,忘了是為啥起糾紛好像是尋仇之類的事,被害者被打個半死,其中有證人指證被告打人時不斷叫囂"拍死"(台語),檢方認定被告有殺人犯意,怎料上到法院,佛心的法官認為一般人在打架時會不經意說打死對方的口吻是"助語詞",因此,當庭更改法條罪名變成"過失傷害罪"....利害罷?這就是台灣的司法

在海外的此地,庭上考慮的是犯案嫌疑人的意圖(intention)與證據(evidence)。除此之外的任何狡辯理由都不會採信,比方說,我因為...什麼....又什麼的什麼的原因,所以才出此重手(欲置人於死),法官會斟酌檢調單位所調查的輔助證據,並連結原犯行者的初始因素(原動機),而不會聽那些雜燴般的自我脫罪之說。並會適時的強調回到本法官所問的問題上,不可在非關鍵枝節上作不必要的文章。至於有話要說,本法官會給你為自己辯護的機會。不尊重法律沒有藉口,唯一面對的只是懲罰。所以請注意陳辭。說話說重點,你自認為肆意攻擊守法公民到底有罪?沒罪?

YaYa07 2012-02-11 07:28 PM

引用:

作者: barrielee (文章 2296452)
....利害罷?這就是台灣的司法

我們只能阿Q式的自慰
那些法官是恐龍...不知人間煙火......
ㄏㄏㄏ...可能嗎??

那些法官會智商低到如此程度嗎??
當然沒人敢亂說法官..
只好自慰式的調侃了啦!!

YaYa07 2012-02-11 07:32 PM

引用:

作者: grc45 (文章 2296454)
在海外的此地,庭上考慮的是犯案嫌疑人的意圖(intention)與證據(evidence)。除此之外的任何狡辯理由都不會採信,比方說,我因為...什麼....又什麼的什麼的原因,所以才出此重手(欲置人於死),法官會斟酌檢調單位所調查的輔助證據,並連結原犯行者的初始因素(原動機),而不會聽那些雜燴般的自我脫罪之說。並會適時的強調回到本法官所問的問題上,不可在非關鍵枝節上作不必要的文章。至於有話要說,本法官會給你為自己辯護的機會。不尊重法律沒有藉口,唯一面對的只是懲罰。所以請注意陳辭。說話說重點,你自認為肆意攻擊守法公民到底有罪?沒罪?

G大!!
台灣是台灣...不是外國啦!!
沒聽過秦檜的莫須有嗎??
人要講理...才有理的爭議
人要講法...才有法的存在

看看這幾年荒腔走板的法院判決
算了吧!!!何必浪費口舌呢??

barrielee 2012-02-12 12:55 AM

引用:

作者: YaYa07 (文章 2296461)
我們只能阿Q式的自慰
那些法官是恐龍...不知人間煙火......
ㄏㄏㄏ...可能嗎??

那些法官會智商低到如此程度嗎??
當然沒人敢亂說法官..
只好自慰式的調侃了啦!!

多年來司法界一直流傳一個真實笑話

有位女法官審理性侵案時看到"吹喇叭"三個字,竟然在庭上要求把喇叭這個證物拿出來,庭上所有人當場差點笑翻


其實,台灣司法人員尤其是法官,通過司法官特考,受訓出來30出頭就幹法官,亳無人生歷練,連什麼是什麼都搞不清楚,這個問題一直被詬病,至今仍沒有多大改善

如果法官是半途出家不是純學院派的也許還好一點,至少在社會上打滾過,不會完全不知民間疾苦

a471 2012-02-12 01:18 AM

台灣的司法就是如此好笑,很像是菜市場討價還價,變成有錢的被告判生
沒錢的被告判死。以此案來說,原告被人打斷肋骨、顱內出血,有些傷害
可以透過休養來康復,有些則會留下後遺症影響當事人下半生,不管官司
最後怎麼案決,對於受害者來說,他的人生已經在二月三日改變了方向...

這個家庭還需要用錢很多年,起碼要等大約十年之後負擔才會輕些,倘若
受害者無法工作那勢必得折損一人賺錢來照顧他,麻煩的就是萬一日後有
狀況賠償金用光了該怎麼辦?

barrielee 2012-02-12 02:00 AM

引用:

作者: a471 (文章 2296475)
台灣的司法就是如此好笑,很像是菜市場討價還價,變成有錢的被告判生
沒錢的被告判死。以此案來說,原告被人打斷肋骨、顱內出血,有些傷害
可以透過休養來康復,有些則會留下後遺症影響當事人下半生,不管官司
最後怎麼案決,對於受害者來說,他的人生已經在二月三日改變了方向...

這個家庭還需要用錢很多年,起碼要等大約十年之後負擔才會輕些,倘若
受害者無法工作那勢必得折損一人賺錢來照顧他,麻煩的就是萬一日後有
狀況賠償金用光了該怎麼辦?

訴訟求償需要很長歲月,就算官司勝了,對方有沒有得賠還很難說

不過目前醫藥費是不用擔心,新聞報出來帳面上已經有二百五十萬,裕隆大老闆捐了五十萬,白狼說要捐一百萬,小哥費玉清也說要捐一百萬

a471 2012-02-12 11:06 AM

引用:

作者: barrielee (文章 2296476)
訴訟求償需要很長歲月,就算官司勝了,對方有沒有得賠還很難說

不過目前醫藥費是不用擔心,新聞報出來帳面上已經有二百五十萬,裕隆大老闆捐了五十萬,白狼說要捐一百萬,小哥費玉清也說要捐一百萬

嚴格的說兩位被告都是日本人,有很大可能將無法完全追討賠償.....

男的身家在日本如何查扣?
女的雖然半個台灣人但很有可能脫產....

YaYa07 2012-02-12 06:07 PM

引用:

作者: a471 (文章 2296480)
嚴格的說兩位被告都是日本人,有很大可能將無法完全追討賠償.....

男的身家在日本如何查扣?
女的雖然半個台灣人但很有可能脫產....

別這麼悲觀!!
畢竟只有和解才有可能免除徒刑
被關上兩三年以上..不是他們願意的啦!!

在台灣這種案子賠償不大
不能因為他們是藝人與日本人就不同啦!!

所以在台灣還是要學會明哲保身
法律是不會保護你..照顧你的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10:31 PM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6.8
版權所有 ©2000 - 2025, Jelsoft Enterprises Ltd.

『服務條款』

* 有問題不知道該怎麼解決嗎?請聯絡本站的系統管理員 *


SEO by vBSEO 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