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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男撿路邊空酒瓶被法辦
失業的林姓男子今天凌晨騎機車從台中到新竹老家拿東西,回程行經苗栗縣頭屋鄉,因機車快沒油又沒錢加油,撿拾一家雜貨店前10個酒瓶想變賣,雖僅值20元,仍被依竊盜罪嫌送辦。
警方發現他經濟困窘,還要養兩名幼子,先買麵給他吃,還塞了200元讓他應急買油,很同情他的處境。 警方調查,41歲林姓男子今天清晨5點多在尖豐公路頭屋段路旁電桿下,撿了10個酒瓶,準備離去時,一旁雜貨店67歲老闆娘發現攔阻,兩人拉扯,附近鄰居報警將他查獲。 【2012/09/19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7374651.shtml 假公平正義?? 如果對那些貪官污力也能此嚴辦 我們老百姓才會鼓掌叫好啦!! 一個拿了丟在路邊值20元的酒瓶 也要移送法辦.....真的是浪費國家資源啦!! |
YA大~~~容小的說明
台灣社會自從過度開放之後媒體與論甚至可以操控國家,以此案來說~~ 民眾報警失竊物僅值20元,倘若處理員警說"阿~~~20摳娘我幫他出你 饒他一馬",我相信隔天蘋果日報就會有標題寫"OO警分局XX派出所員警 包庇竊盜縱放現行犯"的新聞出現,員警只好"依法行政".....抓回去偵查、 做筆錄,函送地檢署.............最後法官就會以其情可憫從輕量刑,讓他以 最少的代價解決此問題......好心點的員警會好人做到底,看看能否幫他找 個飯碗捧..... 有些公務員會說"不是我不通人情~~而是社會現實逼著我公事公辦來自保" 講一個朋友家的實例~~~ 有位同學家住眷村,他們村子改建要搬遷,許多住戶搬出後將原有私人增設 的有價廢棄物賣給古物商資源回收,有位住戶平時跟隨兒女遷居外縣市,搬 遷後循例將自家增設的有價廢棄物賣給來村子做生意的古物商,當廠商作業 時忽然有員警到場說"有人檢舉你涉嫌竊取國有財產",於是將廠商一干人等 帶回,經偵查後確認該廠商是經原住戶同意且雙方當面交易後才動工的,且 並無涉及竊取國有財產(買賣標的為住戶私人增設的不是原有國家配置),但 還是移送地檢署....................最後偵查庭後檢察官不起訴,還抱怨警方 浪費國家資源亂移送.... 事後內幕..............原來該村已經被不肖村長給"統包"(私售)了,威嚇村民 搬遷後不得私自販售有價廢棄物,還拿出國防部公函魚目混珠為工具威嚇村 民。該住戶平日不住村內與子女同住外縣市,而鄰居沒有交代淺規則要遵守 ,以致村長與勾結的民代不爽,故意報警處理~拿警察做打手,而警方不敢 "不處理"只好依法行政好脫身................ |
引用:
我的印象中,有賣公賣局的酒的雜貨店,都要回收空酒瓶交給公賣局的 現在還有沒有這個規定,我不清楚,但以前不是說有舊瓶才有新酒嗎?沒有回收瓶子,久了會被收回經銷牌子之類的,就不能賣酒了耶,會不會是因為那些酒瓶是台酒公司的瓶子,所以不能讓他拿走?老闆娘都出來救駕了ㄋㄟ |
引用:
他拿的瓶子是菸酒公司要回收的瓶子,不過雜貨店也真是的!有 價瓶你應該集中保管阿,怎麼隨意棄置店門口招惹有心人士咧?? 以前我家附近的雜貨店會把瓶子拖出來擺都是菸酒公司要送貨的 時候,新酒下貨空瓶回收。某些生啤的綠瓶廠商就不回收.... |
國之將亡, 群魔亂舞,
.....(不知道要用什麼詞了...) 總之, 詐騙沒有報應, 殺人不用償命, 強姦女性還可以用錢擺平... 看著吧..... 等到某一個未知的時間點到來時, 就會發生該發生的事件...... (目前還早...) |
引用:
清晨五點多雜貨店老板娘發現.................. 好離奇的敘述呀!! 這雜貨店是24小時開店的嗎?? 而且有人會把空酒瓶放到路旁的電桿下???? 那哪天有人在路旁丟一包垃圾 看到有人撿走...是否也可告人偷竊呢??? |
引用:
對於有價財務沒有盡到妥善保管之責... 如果我拿支愛鳳5丟路邊讓人家撿,然後誰撿我就 喊誰侵占,自稱遺失.... |
引用:
憑什麼證明這是屬於他的呢?? 難道不可以是別人放在那的嗎??? 有人會把自己的東西放在馬路旁的電線桿下嗎??? 大清晨的...放在電線桿下...當然是當成別人丟棄的呀!! 一個雜貨店老闆娘說是他的...就是他的了嗎??? 雜貨店有開門嗎??是他店門口的電線桿嗎?? 我倒覺得這個老闆娘搞不好有問題啦!! |
很多撿垃圾的阿公、阿婆怎麼都沒被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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