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壇說明 |
歡迎您來到『史萊姆論壇』 ^___^ 您目前正以訪客的身份瀏覽本論壇,訪客所擁有的權限將受到限制,您可以瀏覽本論壇大部份的版區與文章,但您將無法參與任何討論或是使用私人訊息與其他會員交流。若您希望擁有完整的使用權限,請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註冊的程序十分簡單、快速,而且最重要的是--註冊是完全免費的! 請點擊這裡:『註冊成為我們的一份子!』 |
|
主題工具 | 顯示模式 |
2012-09-19, 10:22 PM | #1 |
管理版主
|
新聞轉貼 - 失業男撿路邊空酒瓶被法辦
失業的林姓男子今天凌晨騎機車從台中到新竹老家拿東西,回程行經苗栗縣頭屋鄉,因機車快沒油又沒錢加油,撿拾一家雜貨店前10個酒瓶想變賣,雖僅值20元,仍被依竊盜罪嫌送辦。
警方發現他經濟困窘,還要養兩名幼子,先買麵給他吃,還塞了200元讓他應急買油,很同情他的處境。 警方調查,41歲林姓男子今天清晨5點多在尖豐公路頭屋段路旁電桿下,撿了10個酒瓶,準備離去時,一旁雜貨店67歲老闆娘發現攔阻,兩人拉扯,附近鄰居報警將他查獲。 【2012/09/19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7374651.shtml 假公平正義?? 如果對那些貪官污力也能此嚴辦 我們老百姓才會鼓掌叫好啦!! 一個拿了丟在路邊值20元的酒瓶 也要移送法辦.....真的是浪費國家資源啦!! |
送花文章: 39317,
|
2012-09-20, 12:29 AM | #2 (permalink) |
管理員
|
YA大~~~容小的說明
台灣社會自從過度開放之後媒體與論甚至可以操控國家,以此案來說~~ 民眾報警失竊物僅值20元,倘若處理員警說"阿~~~20摳娘我幫他出你 饒他一馬",我相信隔天蘋果日報就會有標題寫"OO警分局XX派出所員警 包庇竊盜縱放現行犯"的新聞出現,員警只好"依法行政".....抓回去偵查、 做筆錄,函送地檢署.............最後法官就會以其情可憫從輕量刑,讓他以 最少的代價解決此問題......好心點的員警會好人做到底,看看能否幫他找 個飯碗捧..... 有些公務員會說"不是我不通人情~~而是社會現實逼著我公事公辦來自保" 講一個朋友家的實例~~~ 有位同學家住眷村,他們村子改建要搬遷,許多住戶搬出後將原有私人增設 的有價廢棄物賣給古物商資源回收,有位住戶平時跟隨兒女遷居外縣市,搬 遷後循例將自家增設的有價廢棄物賣給來村子做生意的古物商,當廠商作業 時忽然有員警到場說"有人檢舉你涉嫌竊取國有財產",於是將廠商一干人等 帶回,經偵查後確認該廠商是經原住戶同意且雙方當面交易後才動工的,且 並無涉及竊取國有財產(買賣標的為住戶私人增設的不是原有國家配置),但 還是移送地檢署....................最後偵查庭後檢察官不起訴,還抱怨警方 浪費國家資源亂移送.... 事後內幕..............原來該村已經被不肖村長給"統包"(私售)了,威嚇村民 搬遷後不得私自販售有價廢棄物,還拿出國防部公函魚目混珠為工具威嚇村 民。該住戶平日不住村內與子女同住外縣市,而鄰居沒有交代淺規則要遵守 ,以致村長與勾結的民代不爽,故意報警處理~拿警察做打手,而警方不敢 "不處理"只好依法行政好脫身................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
|
送花文章: 79393,
|
2012-09-24, 11:10 AM | #4 (permalink) | |
管理員
|
引用:
他拿的瓶子是菸酒公司要回收的瓶子,不過雜貨店也真是的!有 價瓶你應該集中保管阿,怎麼隨意棄置店門口招惹有心人士咧?? 以前我家附近的雜貨店會把瓶子拖出來擺都是菸酒公司要送貨的 時候,新酒下貨空瓶回收。某些生啤的綠瓶廠商就不回收.... |
|
送花文章: 793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