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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涉貪案 一審判7年4月
林益世涉嫌索賄案台北地院下午一審宣判,林益世被判7年4個月,褫奪公權5年,妻子、母親、兩位舅舅則都被判無罪。
去年10月,檢方依違背職務收賄罪、職務上行為收賄罪、隱匿貪汙所得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四罪起訴林益世,妻子彭愛佳、母親沈若蘭、舅舅沈煥璋、沈煥瑤也一併被起訴。 今天台北地院一審宣判,林益世違背職務收賄罪、職務上行為收賄罪、隱匿貪汙所得罪等三罪被判無罪,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2年,法官加判林益世違背公務員假借職務恐嚇取財,被判處5年6個月,兩罪合併執行,共7年4個月,褫奪公權五年,併科罰金1580萬,之前查扣的2300萬元及31萬美金予以沒收;至於妻、母、舅舅部分,則都是全身而退,被判無罪。 林益世與妻子彭愛佳今天都沒有到庭聆聽,林益世辯護律師聽聞判決結果,對於無罪的部份表示欣慰,至於其他罪行被判7年4個月,則表示目前還沒有看到詳細的判決書,不願意予以回應。 林益世索賄案 一審宣判 2012.10.25檢方起訴 2013.4.30法官一審宣判 林益世 違背職務收賄罪 無罪 職務上行為收賄罪 隱匿貪汙所得罪 財產來源不明罪 2年 兩罪合併 執行7年4個月 公務員假借職務 恐嚇取財:5年6個月 妻子彭愛佳 掩飾他人貪汙犯罪所得 無罪 隱匿貪汙所得 損害債權 舅舅沈煥瑤 掩飾他人貪汙犯罪所得 無罪 損害債權 舅舅沈煥璋 掩飾他人貪汙犯罪所得 無罪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被視為大貪官的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索賄案,特偵組在去年10月起訴全案時,原未對林益世具體求刑,不過,在一審辯論終結前,檢方特別引用「豺狼當道」的典故來形容林益世的索賄惡行,並求刑無期徒刑;台北地院下午4點一審宣判,若合議庭認定有罪,林益世最重可判到無期徒刑。 馬清廉招牌砸鍋 在特偵組偵辦期間,一度傳出副總統吳敦義疑涉入案情,不過,檢方在起訴時,特別提出3大理由澄清吳敦義並未涉案。而獲馬英九總統不次拔擢重用的林益世,在驚爆貪汙索賄案後,馬的清廉團隊招牌遭外界嚴厲抨擊,加上日前爆發的太極雙星案,馬英九黨主席辦公室前主任賴素如遭收押偵辦迄今,下午的判決,勢必會在政壇發酵。 在本案中除被訴的林益世外,還包括協助藏匿賄款的林妻彭愛佳 (中視前主播)、林母沈若蘭,以及他的2個舅舅沈煥璋、沈煥瑤也一併被起訴。其中,沈若蘭還成了林益世收賄案的共犯,遭求刑10年。 林益世被特偵組起訴4大罪名,共有違背職務收賄罪、藏匿貪汙所得罪、職務上行為收賄罪,以及財產來源不明罪。其中,2項貪汙指控就被求處無期徒刑,若法院認定林益世成罪,最重將可判到無期徒刑。 檢引豺狼說批林 檢方在林益世案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以強烈對比的方式,痛批林益世,昔日參加紅衫軍反貪倒扁活動時,號召年輕人站出來,卻在2010年收了陳啟祥6300萬之後不到一個星期,在部落格發表文章,強調從政第一要件是清廉,認為林益世言行不一,太過諷刺。 根據特偵組起訴認定,林益世是在擔任立委、行政院祕書長期間,先後利用他職務對國營事業的實質影響力,介入中鋼、中聯等公司標售爐渣、轉爐石等業務,甚至對經濟部長施顏祥及中鋼董事長施壓,幫業者地勇公司取得相關合約,然後在立委任內,收受地勇負責人陳啟祥6300萬元賄款,去年初升任政院祕書長後,又向陳索賄8300萬元未遂。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E...-7865908.shtml 剛出爐的判決 七年四個月 送去兩百坪的監獄和1020關一起 |
比起阿扁集團......
這已是判的很重了啦!! 但綠色政客與群眾肯定不滿 他們會覺得判的太輕 本來我也很同意這個觀點的 但是他們卻嫌阿扁判的太重 使我覺得要一視同仁啊!! 這些案子使我覺得要貪汙就要做大官 官越大就判越輕 就算被關...牢房也越大 一個人住200多坪的牢房 奇怪!! 那些人權組織怎不為其他受刑人爭人權呢?? |
還有得打呢~
因為 "恐嚇取財" 一開始是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如果那個商人翻供 (因為監察官要辦他罪) 那就更難成立 不過很可能反而變成 貪污成立 要看雙方怎麼攻防 由次再次看出台灣的貪污罪真的很能成立 |
林益世算公務員嗎???
今天看電視........... 那些親綠的很不服氣 大黨鞭能不算公務員嗎??? 我覺得這些綠色政客腦袋秀抖了啊!! 公務員可是要能公保領退休金的啦!!! 這麼簡單的判斷還要質疑嗎??? 那扁嫂的第一夫人不也要算公務員了嗎??? 希望能判重罪...這個我都能接受啦!!! 請問郭瑤琪的美金茶葉罐案 法官不也是以無對價關係判沒罪 那時你們怎不也跳起來呢??? 當事人都承認收賄了 法院還敢判無罪定讞............ 輕鬆點吧!!! 法院很喜歡當好人... 這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啦!! |
大家息怒~~~台灣的司法本來就是各自解讀的,這案子小胖沒被判死刑
那幫傢伙是不可能滿意的,可惜台灣貪汙收賄不能碰掉... 這案子結果不出某幾位評論員所料,因為就案件內容來看許多環節 上有可議之處,好比討錢時他那時的職位是啥..... 說穿了很像商業糾紛,阿古開店創業結果房東看阿古生意不錯就想 趁火打劫漲店租,不料阿古另起爐灶房東不滿,藉勢藉端威嚇新房 東不得租店給阿古,否則踹爆你房子...... |
引用:
公權力是什麼?為公家單位做事就算, 不管政務官、民代、代辦驗車業務都算執行公權力, 這樣區分是為了犯罪時好界定,跟領公保、退休金沒有絕對關係 公務員貪污圖利罪,不限具公務員身份, 只要能藉擁有公務員身份的人執行罪行都算, 因此扁嫂在這部份被判8年。 林當時的身份,對政策執行、國營企業確實具備實質影響力, 至少收了6300萬和無數美金,卻不適用貪污治罪條例,僅依恐嚇罪論處,實在奇怪, 這個判決引起巨大爭議是必然的… 我想過陣子,這位法官應該也能跟吳某人一樣得到實踐二等獎章… 因為最近糾團要入黨繳黨費的人數暴增, 等等小q也要開團…糾各位好友加入 這樣的判決,真是功在黨國呀… |
這也就是長久以來的一個有關於國民黨的的說法 ...
只要加入國民黨 ... 大事變小事 ... 小事變沒事 ... 最後還是沒事,必要時還可以當保命符 ... 別的黨收錢,就算是政治獻金也都是貪污 ... 國民黨收錢統統是政治獻金不是貪污 ... -------------------------------------------------------------------- 這一點就怪了 ... 不事公務人員 ... 這一說法迪西覺得才奇怪了 ... 迪西以前唸書的時候,老師就說過了公務人員除了高普考外,選舉產生的也是 ... 也就是說只要選上的立委、議員、民代也是公務人員 ... 那個行政院秘書長也是公務人員 .. 還有一點也是很怪 ... 中鋼、中油,雖然是有經過民營化,但有不少的官股 還有政策執行面是公務員的一樣的,此外中鋼、中油的人事也是以公務人員的方式招募 給薪方式、福利、保險等都是跟公務人員一樣,怎麼說都是公務人員 ... 怎麼不能算是公家單位 ... 公務人員 ... 只能說,國民黨的黨籍、黨証,如以前的傳言 ... 是真的 ... |
這件判決法理上看起來很合邏輯。
政府掌握中鋼股份不到50%,所以中鋼是民營公司,這也合法律解釋。 所以中鋼與台塑一樣是民營公司。 那麼國民黨前任副主席、青年團團長、現任政策委員會執行長、行政院秘書長有沒有 辦法影響中鋼的採購合約呢?可以影響台塑的採購契約嗎? 為何這判決的觀感卻與前交長郭瑤琪收受茶葉現金卻找無對價關係,獲判無罪。 感覺一樣呢? 因為我們知道中鋼跟台塑絕對不一樣。政府可以影響中鋼採購,但影響不了台塑採購。 這件案子法官對行政院、立法院政治生態視而不見。 法律必須要涵蓋事實面,這是法官心證的最大涵意跟核心價值 如果法官只會依法審判,卻對於事實層面的脫法行為視而不見。 那麼司法一定會脫離人民的法感情,無法瞭解民間疾苦,讓人覺得知法玩法,法律只 保護懂法律的人,卻不是維持正義的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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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要釐清 中鋼官股不到50%,不是國營企業。中油、台電沒有民營化才是國營企業。 立法院刪除國營企業福利,中鋼一點關係也沒有。 國營企業年終最多領4.6個月 中鋼在民國96~97年國際鋼鐵大漲時,年終領到20個月。 中鋼招考時,中鋼員工的子女可以加分,因為這是民營企業,政府管不著。媒體輿論抨擊中鋼一點也沒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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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扁嫂關說與喬事也該算公務員了嗎?? 黨鞭算執行公權力嗎?? 那郭瑤琪收美金呢?? 她可是交通部長啦!!! 我並非要替林益世喊冤 而是我們的法律本來就對這些政客很寬容 林益世並非第一個也絕非最後一個 記得有個死亡車禍 肇事車輛上有兩個人 最後兩個都無罪定讞 苦主家長喊那誰撞死了他兒子呢??? 今天好像也有個新聞 女裸屍案..最後五個嫌疑犯無罪 還有很多很多光怪陸離的判決 誰來喊冤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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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是腦袋有問題吧!!! 國民黨以前可是龐然大物上百萬的黨員 怎可能福澤全黨 有點知識也該明白這個道理啦!!! 如果說國民黨內有特權人物 可以如何如何..... 那還有可信度啦!!!! 如果說只要加入國民黨就可以雞犬升天 那只有智障白痴才會相信這種事了啦!!! 謠言止於智者 用點常識判斷一下吧!! 更何況現在都知道兩蔣時代的國民黨員 要比現在的國民黨員更知道本分啦!! 其實該說那時候的人要比現在的人更守法一點吧!! 即使貪污也不敢獅子大開口 郭瑤琪判無罪 大家都沒說司法如何 那麼大家就別再搖頭批判司法了啦!!!(全都是王七加一蛋) 我一直都認為只要貪贓枉法的都該嚴辦 如果要偏袒那就不要抱怨啦!!! |
小胖這案例綠營也有不少~~~~就是行為認定上導致
就像該黨黨鞭~~~前法務部長洩密給他(透露他被調查),部長自己都進去蹲 第二遍了(前一次洩給扁第二次洩漏給黨鞭)他本人一點事兒都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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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太輕????哈哈!!! 睜眼說瞎話啦!!! 陳啟祥開公司就只有2011年行賄嗎??? 之前他也是行賄找人關說 2012年他又找了其他立委關說通過 同樣都是拿人錢財辦事的立委 為何檢察官只辦林益世一個呢??? 難道前後收賄關說的立委就沒罪嗎?? 我們都知道即使是一個小偷 被抓後警察都會繼續追查他是否還有其他犯案 為何陳啟祥案卻不知道要繼續追查呢?? 如果能對其他收賄的立委閉上眼睛當作沒發生過 還有什麼資格說一大堆屁話呢??? 檢察官本身一開始就已失職選擇性辦案 還需要再多說什麼公正公平嗎?? 其他人連起訴偵查都沒有 林益世被判七年還算輕嗎?? 我也知道只論林益世案是輕判 但與其他收賄立委來比...那還真是重判呀!!! 法律不該是選擇性的 陳啟祥送過錢的立委都該被起訴判重刑 否則都是玩弄司法的一群小丑罷了!! |
現在判貪污罪的都要關進去兩百坪的高級豪宅
014憑甚麼住進豪宅裡面? 今天有人犯了罪,要怎麼判,很多時候都是法官自由心證 但要秉持最低的底線,無可能有罪判無罪 只要依法有據,法官怎麼判,也只能自由心證 但絕不能於法無據卻要用民粹去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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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全書也就那一本,各法內的法律條文也就固定那些但也是各自解讀, 當事人碰到對自己有利的就拍手歡呼,對自己不利的就高喊司法迫害.... 如果以運動來看,我們應該尊重裁判的判決,而裁判也要讓自己的判決經的 起民眾的檢驗。不能說裁判的判決結果不合乎我意就要把裁判拖出來打一頓 ,而反觀法官也不能因為與論壓力就"順應民意"來判決.......干涉司法公正 會有這樣的結果與法官的心證有關,可惜法官不能公開出來講講他的看法, 只能由判決書來一窺一二........等判決書出來我們找來研究一下..... 這案子要三審定讞,現在只不過一審判決而已,不代表後面的二審法官會 同意一審法官的觀點,二審鐵定還有變數......... 阿扁很多案子也是無罪阿,那些親在野的媒體怎不出來罵罵? 讓阿扁進去蹲的不是貪汙、洗錢,而是他不小心洩底的龍潭案... |
臺灣媒體一般都會斷章取義跟偏頗報導
所以事實必須由裁判書來看。 本案裁判書可以上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查詢。 網址: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 【裁判字號】 101,金訴,47 【裁判日期】 1020430 【裁判案由】 貪污等 【裁判全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1年度金訴字第47號 內容就由大家自己慢慢下載來看。 很冗長,不過重點在於 1、立法委員職權是啥?喬事情算是立委職權嗎?收錢喬事情是否有罪的辯論。 2、中鋼到底是國營企業還是民營企業。事實上中鋼是裝著民營企業外殼,骨子裡卻是規避全民監督的假性國營企業。 3、黨團大黨鞭、政策委員會執行長(掌管國民黨在立法院的議程安排、法案生殺大權)、行政院秘書長,其權力跟影響力跟一般的地方分區立委會一樣嗎? 很顯然本案法官的自由心證完全忽視林的政治影響力跟權力,當然換句說就是依法裁判沒有藍綠,只有法律,很公平公正。 但事實是否如此? 看完裁判書,大家來討論。:on_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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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最近那個轟動台灣驚動寶島的八里雙屍命案吧!!! 如果只以媒體來辦案... 那三個男人根本可以直接抓出來槍斃了 結果呢???? 以一個弱女子絕不可能單獨犯案 這也是蘇建和案的基本論調 合理判斷絕對該有共犯 但最後卻全堆給一個小女子 有幾個真在乎事實呢??? 媒體說的媽媽嘴的三個老闆 觀眾簡直是被誤導他們就是兇手 昨天一審判定五個殺人兇手無罪 死者家屬也是傻眼 但法院的判決是正確的 沒有直接證據可以證實殺人 警方太草率辦案了啦!!! 兇刀沒指紋...血跡不是死者的 太多人民都是憑直覺與情緒來論事了啦!!! 所以台灣才會亂上幾十年也不安定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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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貪污就要放出來 還可以住200坪的牢房 那些以正義自居的綠色政客怎不跳腳罵司法呢?? 說穿了全是一場政治屁戲 當檢察官不繼續追查其他收賄立委時 其實就已宣判林益世案將輕輕放下 合理判斷該是國民兩黨的政治妥協 因為其他涉嫌人是民進黨的立委居多 當時還扯出陳菊的弟弟涉案 檢方不繼續追查該是兩黨息事寧人的妥協結果啦!! 政治是很黑暗的 別忘了這是阿扁的肺腑之言啦!!! 看戲的是傻子 只看戲劇的表面故事是傻子呀!!! 政治背後的運作怎可能浮出檯面呢??? 不是林益世判太輕 而是那些藍綠政客太黑暗了吧!!! |
某隱居的評論員談到~~~
1.陳O祥拿到案子沒?~~~~~第一次透過林拿到了,第二次另起爐灶透過他人 也取得了....拿到了就繼續做啊,捅林幹嘛?! 2.雖然林沒幫陳O祥取得案子,但他好歹升行政院秘書長啦,未來還是有用到他 的地方,要八千太多些給三千好不好?將來還有用他之處。該評論員說若他是陳 某人,他會給林一些甜頭~~~不是給不起而是怕他不收,給錢的理由如上述... 換言之這就是有計畫的滅他,法官對陳這個經過剪接過的秘密錄音不採信阿,他 又不是原音重現,是經過高人(專業剪接師?!)操刀拼湊而成的"結果"。趁他還沒 壯大聲勢就捏熄火苗避免野火燎原...... 而且很好玩,他們不追那另一個灶了........那灶火力不強也無法幫陳搞到案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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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戲法都是如此玩,一旦出事就是一個人扛下來,或者說斷尾求生 犧牲一個人去保全整個大環境 多少弊案被爆發出來,為什麼只追查那幾個,卻沒有抓出整串的? 這種事情太多太多說不完 014事件,就政治面來講,如此判決會讓人詬病 但就法律面來講,我前面都講過,只要依法有據,那沒甚麼好揮的 總不可能司法審判都用民粹來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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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劉德華演的門徒,一個階段一個階段,彼此未曾見面、直接聯繫 ,就算查獲也難以順藤摸瓜......拉法葉不也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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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大家沒看法院判決內容啦!!! 陳啟祥說是林益世主動找他要錢 但法院不採納...認為是陳啟祥主動找林益世 記得當時新聞也說林益世不接陳啟祥的電話 2012年陳啟祥找了高雄民進黨新科立委拿到了配額 但卻被中鋼斷了貨源...原因是高雄市環保局的命令 陳啟祥可能是誤會或想找林益世解圍 不論是何原因...都該是陳啟祥主動找林益世 只是這次林益世開口要的錢比原來多 按理冤有頭債有主 陳啟祥該找斷他貨源的環保局算帳才對 或另找其他有力人士來讓中鋼繼續供貨 怎會蠢到去揭發林益世來自斷生路 他是老江湖..居然會蠢到如此作為 他在高雄也算一方之霸 當地人是敢怒不敢言 更離奇的是他的嚴重汙染工廠至今還是沒關門 記者們怎不繼續揭發他工廠的現況呢??? 如果中鋼早在上年就繼續供貨 或者他今年還繼續獲得配額 那都顯示內情覺不單純啦!!! |
此案疑點很多
首先2012年陳啟祥是找當地的立委拿到配額核約 後來卻被高雄環保局下令不准供貨 按常理他應該是去找那些立委來解決此事才對 他卻跑去找遠在台北的林益世 這點就讓人跌破眼鏡了啊!! |
引用:
007電影中不是有個橋段..........歹徒利用竄改GPS定位訊號, 使英軍艦艇偏離航道進入中國領海,而英軍艦艇毫不知情誤以為 中國船隻在公海上要動武,此時歹徒利用秘密武器破壞英艦船體 導致船隻沉沒竊取核武,造成中國船隻開火攻擊英軍的假象企圖 挑起兩方戰火而得利... 這傢伙只不過是個有勇無謀的蠢蛋被人家利用的傻瓜,挑撥一下 就以為是林在私下對付他,不過我認為他是故意為人刀替人殺人 。因為他找人剪輯錄音檔、有律師幫他做好戰略規劃,幕後有高 人指點啦... |
不管怎樣 ... 林有拿錢 就是貪污的事實 ... 其中竟然有來源不明的錢 ...
更表示其貪污的事實,這樣竟然不以貪污罪成立 ... 這只能說是台灣奇蹟了 ... 只能說林是在台灣當官,若是新加坡或是香港 ... 那就鐵定死了 ... |
引用:
難怪國內外人士前仆後繼的來為扁"維護人權".... |
引用:
但這不是貪污的事實啦!!法官說的啦!! 所以法律不是我們一般人自以為是的見解 這是那個周法官對媒體說的啦!! 你知道周法官是誰嗎??? 啊!!就是那個連續兩次讓阿扁無保證金交保的法官啦!! |
在法律面前是講求證據,並不是以民情來判決的
今天014沒有以貪汙罪審判,而是以其他罪名審判,這是法律制度 況且陳啟祥提供的證據都是剪接過的,也就是假的證據,這能當作證據嗎?要法官如何採納? 在沒有直接證據的情況之下,若不是014承認,這案要怎麼審? 然而黨政在手、有罪判無罪,這種話有任何可信度嗎? 也沒有在辯護014有無貪汙,有無收錢,因為這是既定的 |
引用:
到時候~~~就~~太~~陽~~出~~來~~了:on_79::on_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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