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30, 04:56 PM | #1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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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林益世涉貪案 一審判7年4月
林益世涉嫌索賄案台北地院下午一審宣判,林益世被判7年4個月,褫奪公權5年,妻子、母親、兩位舅舅則都被判無罪。
去年10月,檢方依違背職務收賄罪、職務上行為收賄罪、隱匿貪汙所得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四罪起訴林益世,妻子彭愛佳、母親沈若蘭、舅舅沈煥璋、沈煥瑤也一併被起訴。 今天台北地院一審宣判,林益世違背職務收賄罪、職務上行為收賄罪、隱匿貪汙所得罪等三罪被判無罪,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2年,法官加判林益世違背公務員假借職務恐嚇取財,被判處5年6個月,兩罪合併執行,共7年4個月,褫奪公權五年,併科罰金1580萬,之前查扣的2300萬元及31萬美金予以沒收;至於妻、母、舅舅部分,則都是全身而退,被判無罪。 林益世與妻子彭愛佳今天都沒有到庭聆聽,林益世辯護律師聽聞判決結果,對於無罪的部份表示欣慰,至於其他罪行被判7年4個月,則表示目前還沒有看到詳細的判決書,不願意予以回應。 林益世索賄案 一審宣判 2012.10.25檢方起訴 2013.4.30法官一審宣判 林益世 違背職務收賄罪 無罪 職務上行為收賄罪 隱匿貪汙所得罪 財產來源不明罪 2年 兩罪合併 執行7年4個月 公務員假借職務 恐嚇取財:5年6個月 妻子彭愛佳 掩飾他人貪汙犯罪所得 無罪 隱匿貪汙所得 損害債權 舅舅沈煥瑤 掩飾他人貪汙犯罪所得 無罪 損害債權 舅舅沈煥璋 掩飾他人貪汙犯罪所得 無罪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被視為大貪官的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索賄案,特偵組在去年10月起訴全案時,原未對林益世具體求刑,不過,在一審辯論終結前,檢方特別引用「豺狼當道」的典故來形容林益世的索賄惡行,並求刑無期徒刑;台北地院下午4點一審宣判,若合議庭認定有罪,林益世最重可判到無期徒刑。 馬清廉招牌砸鍋 在特偵組偵辦期間,一度傳出副總統吳敦義疑涉入案情,不過,檢方在起訴時,特別提出3大理由澄清吳敦義並未涉案。而獲馬英九總統不次拔擢重用的林益世,在驚爆貪汙索賄案後,馬的清廉團隊招牌遭外界嚴厲抨擊,加上日前爆發的太極雙星案,馬英九黨主席辦公室前主任賴素如遭收押偵辦迄今,下午的判決,勢必會在政壇發酵。 在本案中除被訴的林益世外,還包括協助藏匿賄款的林妻彭愛佳 (中視前主播)、林母沈若蘭,以及他的2個舅舅沈煥璋、沈煥瑤也一併被起訴。其中,沈若蘭還成了林益世收賄案的共犯,遭求刑10年。 林益世被特偵組起訴4大罪名,共有違背職務收賄罪、藏匿貪汙所得罪、職務上行為收賄罪,以及財產來源不明罪。其中,2項貪汙指控就被求處無期徒刑,若法院認定林益世成罪,最重將可判到無期徒刑。 檢引豺狼說批林 檢方在林益世案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以強烈對比的方式,痛批林益世,昔日參加紅衫軍反貪倒扁活動時,號召年輕人站出來,卻在2010年收了陳啟祥6300萬之後不到一個星期,在部落格發表文章,強調從政第一要件是清廉,認為林益世言行不一,太過諷刺。 根據特偵組起訴認定,林益世是在擔任立委、行政院祕書長期間,先後利用他職務對國營事業的實質影響力,介入中鋼、中聯等公司標售爐渣、轉爐石等業務,甚至對經濟部長施顏祥及中鋼董事長施壓,幫業者地勇公司取得相關合約,然後在立委任內,收受地勇負責人陳啟祥6300萬元賄款,去年初升任政院祕書長後,又向陳索賄8300萬元未遂。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E...-7865908.shtml 剛出爐的判決 七年四個月 送去兩百坪的監獄和1020關一起 |
__________________ 幸福背後要付出的代價是非常非常大的 但人們往往只看到幸福的假象 卻沒想著該付出的努力代價 本是浮雲隨風飄 落下凡塵惹塵埃 我究竟還要走多遠的路才能獲得別人的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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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1, 01:32 AM | #4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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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算公務員嗎???
今天看電視........... 那些親綠的很不服氣 大黨鞭能不算公務員嗎??? 我覺得這些綠色政客腦袋秀抖了啊!! 公務員可是要能公保領退休金的啦!!! 這麼簡單的判斷還要質疑嗎??? 那扁嫂的第一夫人不也要算公務員了嗎??? 希望能判重罪...這個我都能接受啦!!! 請問郭瑤琪的美金茶葉罐案 法官不也是以無對價關係判沒罪 那時你們怎不也跳起來呢??? 當事人都承認收賄了 法院還敢判無罪定讞............ 輕鬆點吧!!! 法院很喜歡當好人... 這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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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1, 01:57 AM | #5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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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息怒~~~台灣的司法本來就是各自解讀的,這案子小胖沒被判死刑
那幫傢伙是不可能滿意的,可惜台灣貪汙收賄不能碰掉... 這案子結果不出某幾位評論員所料,因為就案件內容來看許多環節 上有可議之處,好比討錢時他那時的職位是啥..... 說穿了很像商業糾紛,阿古開店創業結果房東看阿古生意不錯就想 趁火打劫漲店租,不料阿古另起爐灶房東不滿,藉勢藉端威嚇新房 東不得租店給阿古,否則踹爆你房子......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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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1, 10:52 AM | #6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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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公權力是什麼?為公家單位做事就算, 不管政務官、民代、代辦驗車業務都算執行公權力, 這樣區分是為了犯罪時好界定,跟領公保、退休金沒有絕對關係 公務員貪污圖利罪,不限具公務員身份, 只要能藉擁有公務員身份的人執行罪行都算, 因此扁嫂在這部份被判8年。 林當時的身份,對政策執行、國營企業確實具備實質影響力, 至少收了6300萬和無數美金,卻不適用貪污治罪條例,僅依恐嚇罪論處,實在奇怪, 這個判決引起巨大爭議是必然的… 我想過陣子,這位法官應該也能跟吳某人一樣得到實踐二等獎章… 因為最近糾團要入黨繳黨費的人數暴增, 等等小q也要開團…糾各位好友加入 這樣的判決,真是功在黨國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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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1, 02:50 PM | #7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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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就是長久以來的一個有關於國民黨的的說法 ...
只要加入國民黨 ... 大事變小事 ... 小事變沒事 ... 最後還是沒事,必要時還可以當保命符 ... 別的黨收錢,就算是政治獻金也都是貪污 ... 國民黨收錢統統是政治獻金不是貪污 ... -------------------------------------------------------------------- 這一點就怪了 ... 不事公務人員 ... 這一說法迪西覺得才奇怪了 ... 迪西以前唸書的時候,老師就說過了公務人員除了高普考外,選舉產生的也是 ... 也就是說只要選上的立委、議員、民代也是公務人員 ... 那個行政院秘書長也是公務人員 .. 還有一點也是很怪 ... 中鋼、中油,雖然是有經過民營化,但有不少的官股 還有政策執行面是公務員的一樣的,此外中鋼、中油的人事也是以公務人員的方式招募 給薪方式、福利、保險等都是跟公務人員一樣,怎麼說都是公務人員 ... 怎麼不能算是公家單位 ... 公務人員 ... 只能說,國民黨的黨籍、黨証,如以前的傳言 ... 是真的 ... 此帖於 2013-05-01 03:02 PM 被 getter 編輯. |
__________________ 在「專業主討論區」中的問題解決後,要記得按一下 按鈕喔, 這是一種禮貌動作。 一樣是在「專業主討論區」中發問,不管問題解決與否,都要回應別人的回答文喔。 不然搞 [斷頭文],只看不回應,下次被別人列入黑名單就不要怪人喔。 天線寶寶說再見啦~ ... 天線寶寶說再見啦~ 迪西:「再見~ 再見~」 『 Otaku Culture Party 』 關心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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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1, 03:46 PM | #8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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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判決法理上看起來很合邏輯。
政府掌握中鋼股份不到50%,所以中鋼是民營公司,這也合法律解釋。 所以中鋼與台塑一樣是民營公司。 那麼國民黨前任副主席、青年團團長、現任政策委員會執行長、行政院秘書長有沒有 辦法影響中鋼的採購合約呢?可以影響台塑的採購契約嗎? 為何這判決的觀感卻與前交長郭瑤琪收受茶葉現金卻找無對價關係,獲判無罪。 感覺一樣呢? 因為我們知道中鋼跟台塑絕對不一樣。政府可以影響中鋼採購,但影響不了台塑採購。 這件案子法官對行政院、立法院政治生態視而不見。 法律必須要涵蓋事實面,這是法官心證的最大涵意跟核心價值 如果法官只會依法審判,卻對於事實層面的脫法行為視而不見。 那麼司法一定會脫離人民的法感情,無法瞭解民間疾苦,讓人覺得知法玩法,法律只 保護懂法律的人,卻不是維持正義的司法。 |
__________________ 御製聖祖仁皇帝庭訓格言 人恆勞而知逸,若安於逸,則不惟不知逸,而遇勞即不能堪矣。故「易」有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由是觀之,聖人以勞為福,以逸為禍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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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1, 04:05 PM | #9 (permalink) |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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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點要釐清 中鋼官股不到50%,不是國營企業。中油、台電沒有民營化才是國營企業。 立法院刪除國營企業福利,中鋼一點關係也沒有。 國營企業年終最多領4.6個月 中鋼在民國96~97年國際鋼鐵大漲時,年終領到20個月。 中鋼招考時,中鋼員工的子女可以加分,因為這是民營企業,政府管不著。媒體輿論抨擊中鋼一點也沒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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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1, 05:56 PM | #10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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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扁嫂關說與喬事也該算公務員了嗎?? 黨鞭算執行公權力嗎?? 那郭瑤琪收美金呢?? 她可是交通部長啦!!! 我並非要替林益世喊冤 而是我們的法律本來就對這些政客很寬容 林益世並非第一個也絕非最後一個 記得有個死亡車禍 肇事車輛上有兩個人 最後兩個都無罪定讞 苦主家長喊那誰撞死了他兒子呢??? 今天好像也有個新聞 女裸屍案..最後五個嫌疑犯無罪 還有很多很多光怪陸離的判決 誰來喊冤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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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1, 06:06 PM | #11 (permalink) |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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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只能說是腦袋有問題吧!!! 國民黨以前可是龐然大物上百萬的黨員 怎可能福澤全黨 有點知識也該明白這個道理啦!!! 如果說國民黨內有特權人物 可以如何如何..... 那還有可信度啦!!!! 如果說只要加入國民黨就可以雞犬升天 那只有智障白痴才會相信這種事了啦!!! 謠言止於智者 用點常識判斷一下吧!! 更何況現在都知道兩蔣時代的國民黨員 要比現在的國民黨員更知道本分啦!! 其實該說那時候的人要比現在的人更守法一點吧!! 即使貪污也不敢獅子大開口 郭瑤琪判無罪 大家都沒說司法如何 那麼大家就別再搖頭批判司法了啦!!!(全都是王七加一蛋) 我一直都認為只要貪贓枉法的都該嚴辦 如果要偏袒那就不要抱怨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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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1, 08:14 PM | #13 (permalin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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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太輕????哈哈!!! 睜眼說瞎話啦!!! 陳啟祥開公司就只有2011年行賄嗎??? 之前他也是行賄找人關說 2012年他又找了其他立委關說通過 同樣都是拿人錢財辦事的立委 為何檢察官只辦林益世一個呢??? 難道前後收賄關說的立委就沒罪嗎?? 我們都知道即使是一個小偷 被抓後警察都會繼續追查他是否還有其他犯案 為何陳啟祥案卻不知道要繼續追查呢?? 如果能對其他收賄的立委閉上眼睛當作沒發生過 還有什麼資格說一大堆屁話呢??? 檢察官本身一開始就已失職選擇性辦案 還需要再多說什麼公正公平嗎?? 其他人連起訴偵查都沒有 林益世被判七年還算輕嗎?? 我也知道只論林益世案是輕判 但與其他收賄立委來比...那還真是重判呀!!! 法律不該是選擇性的 陳啟祥送過錢的立委都該被起訴判重刑 否則都是玩弄司法的一群小丑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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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2, 10:00 AM | #15 (permalink) |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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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六法全書也就那一本,各法內的法律條文也就固定那些但也是各自解讀, 當事人碰到對自己有利的就拍手歡呼,對自己不利的就高喊司法迫害.... 如果以運動來看,我們應該尊重裁判的判決,而裁判也要讓自己的判決經的 起民眾的檢驗。不能說裁判的判決結果不合乎我意就要把裁判拖出來打一頓 ,而反觀法官也不能因為與論壓力就"順應民意"來判決.......干涉司法公正 會有這樣的結果與法官的心證有關,可惜法官不能公開出來講講他的看法, 只能由判決書來一窺一二........等判決書出來我們找來研究一下..... 這案子要三審定讞,現在只不過一審判決而已,不代表後面的二審法官會 同意一審法官的觀點,二審鐵定還有變數......... 阿扁很多案子也是無罪阿,那些親在野的媒體怎不出來罵罵? 讓阿扁進去蹲的不是貪汙、洗錢,而是他不小心洩底的龍潭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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