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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3-05-01, 08:14 PM   #13 (permalink)
YaYa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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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a471 查看文章
小胖這案例綠營也有不少~~~~就是行為認定上導致

就像該黨黨鞭~~~前法務部長洩密給他(透露他被調查),部長自己都進去蹲
第二遍了(前一次洩給扁第二次洩漏給黨鞭)他本人一點事兒都沒有.....
林益世案................
判太輕????哈哈!!!
睜眼說瞎話啦!!!

陳啟祥開公司就只有2011年行賄嗎???
之前他也是行賄找人關說
2012年他又找了其他立委關說通過
同樣都是拿人錢財辦事的立委
為何檢察官只辦林益世一個呢???
難道前後收賄關說的立委就沒罪嗎??

我們都知道即使是一個小偷
被抓後警察都會繼續追查他是否還有其他犯案
為何陳啟祥案卻不知道要繼續追查呢??

如果能對其他收賄的立委閉上眼睛當作沒發生過
還有什麼資格說一大堆屁話呢???
檢察官本身一開始就已失職選擇性辦案
還需要再多說什麼公正公平嗎??
其他人連起訴偵查都沒有
林益世被判七年還算輕嗎??

我也知道只論林益世案是輕判
但與其他收賄立委來比...那還真是重判呀!!!

法律不該是選擇性的
陳啟祥送過錢的立委都該被起訴判重刑
否則都是玩弄司法的一群小丑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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