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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次元口袋 2013-06-22 06:11 PM

酒駕肇事,後續民刑事問題諮詢
 
事情是這樣的,

去年年底,我叔叔喝酒(鄉下人都會喝保力達之類的藥酒),逆向,撞到一位女士,當時車速不快,所以對方摔倒,我方小貨車被撞到的地方沒有很嚴重的撞擊痕跡,當然,責任歸屬完全是我方的錯。

1.我們有去醫院看對方,第一天有包一個紅包(6000),對方有收下。

2.對方當時車禍住在彰化基督教醫院,剛開始的檢查結果是說頸椎有問題,要觀察,可能需要開刀,我們也做好心理準備,該花的醫療行為我們一定負責到底,不到一個禮拜對方出院了,脖子並沒有開刀,我們也以為有好轉不用開刀,我們有持續去關心對方,但對方不太搭理我方。但是突然一個禮拜過去,對方在我們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跑去長庚開頸椎的刀。後來有長庚開出醫生證明。

3.我方在法庭的時候,法官有詢問兩方,被告是否願意負擔所有醫療費用,我方當然說是,法官詢問原告的時候,原告說:我傷勢未完全好,所以無法得知金額為由,一再拖延。這中間有去調解委員會大約2-3次,每次對方都不說金額。
最後一次開庭時,是大約一個月前,對方在法庭上有提出金額,90萬(醫療收據10萬,彰基+長庚)、所得(一年無法工作)50萬(附稅單)、精神賠償30萬,我方嚇了一跳,因為超出我方預計的金額。當庭雙方沒有共識。法官要我們再去排調解,我方去申請時,調解會說,對方有提出不再調解的意願,於是我們以為會再開庭,再一次由法官詢問商方調解結果。沒想到,前幾天,突然法院判決下來了,我方被判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並且我方的財產被假扣押了,我方完全不知所措,對方不是在法院說不告嗎,不是說傷勢未好,無法談和解?那這樣不是完全不給我方機會嗎?那為什麼在法庭跟法官說,都是同一個村子,怎麼會告對方呢。

我叔叔有有一塊農地,一間透天(鄉下農地透天不值錢),但是都有貸款,大約有1百多萬,因此被拍賣殘值應該不會很多。

請問,我方現在能怎麼做呢?:on_03:

grc45 2013-06-23 01:07 AM

請律師﹗

至於律師費,請與律師溝通,那是可以諮商妥協的。
以自己能力能負擔的合理收費下,以法律來處理。
任何空話若不以法律文件來處置,到底別人都不會承認的。
別說同村,就算手足也都會大敲竹槓的。
還有什麼比這更好賺的?
酒駕真是超麻煩的,最好是滴酒不沾。
律師費不能省,否則,被敲詐勒索也是無可避免的。
沒有不良嗜好的習慣,才是真正的幸福人生。

祝好運~

ppp0600 2013-06-23 10:19 AM

試試 法律扶助基金會

cwvdavid 2013-06-23 01:35 PM

站在被撞的立場,
我被人撞到(酒不酒駕是另一回事),然後被醫生說【頸椎有問題,要觀察,可能需要開刀】,

這表示我的頸椎一定受了傷,除非運氣好到極點,不然絕對不可能不需要開刀
(車禍的撞擊力沒那麼小的)

至於跑去另一家醫院開刀,
通常是有人建議去長庚...在長庚動刀比較保險(這邊不考慮長庚是否真的刀術比較好)

總之,被撞的人,第一時間本來就絕對不可能知道後續的醫療會造成什麼影響,
再者,就醫期間,本來就無法工作,
這些損失不向肇事者拿,要找誰拿?
如果肇事窮,就要自己認賠,那誰來同情自己....

我莫名其妙被【逆向而來的車子】撞傷,又要開刀,又有1年無法工作,
然後我又不認識你,為什麼要跟你和解...
=================================

站在你們的立場,
撞到人真的倒楣,只能期望對方能夠沒什麼事,
但,很遺憾,事與願違,

入院時,彰化基督教醫院就已經有檢查結果是說頸椎有問題,
這就表示受害者後續的醫療花費一定很可觀

原則上,對於完全不認識的被害者,要拿出誠意,就只能拿出錢來
【誠意的多寡 = 金錢的多寡】

你們沒那麼多錢賠,自然就被對方認定為沒誠意...
對方當然不想再調解,因為調解也沒用,


總結:同上面2位的說法,找律師問,

不需要問如何和解了,因為沒用的,

你們這一邊【酒駕】+【逆向】在先,
任何一位【明理的】法官都不會站在你們這一邊,
除非有任何的事證可以主張對方也得負擔部份責任
(但,在你們【酒駕】+【逆向】的情況下,對方應負的責任必為0)


你們能思考的部份應該是:如何把損失降到最低,

基本上被假扣押就是要防止你們脫產,然後不賠錢,

當你叔叔拿不出 90萬 + 18萬來支付的時候,
就是手邊的不動產(鄉下的透天)要被拍賣,
由於還有貸款,所以賣掉的錢要先被銀行拿走,
剩下的才是被用來支付【90萬 + 18萬】,
剩下的部份能有108萬的話自然沒問題,
那就是最好的情況了...


當未來被拍賣掉之後,剩下的錢不夠支付時108萬時,就要問清楚,
是先被國家扣除18萬的刑事部份,還是先被用來支付那90萬的部份,
(這個部份的先後結果差很大,
前者先扣除的話,剩下的就是民事部份欠債未還,
你叔叔在事件過後應該就完全沒錢了,然後對方就只能用嘴咬你們,
但如果是後者先扣除,就會造成你叔叔必須再去籌18萬來付給國家,
不然就得去坐6個月的牢...)



唉。。。

mini 2013-06-23 04:17 PM

對方大概也是律師給的建議 (選擇一切走法律,即單純也可防對方毀約到時又要打官司)
如果是農地
建議你還是可以協商看看
因為農地只能農用 (的確賣不出好價錢)
也就是還款計畫 (這也是一種誠意的表現)

如果讓對方深知
還款計畫 > 拍賣後的利益
對方說不定會心軟

YaYa07 2013-06-23 09:23 PM

引用:

作者: 四次元口袋 (文章 2318435)
事情是這樣的,

去年年底,我叔叔喝酒(鄉下人都會喝保力達之類的藥酒),逆向,撞到一位女士,當時車速不快,所以對方摔倒,我方小貨車被撞到的地方沒有很嚴重的撞擊痕跡,當然,責任歸屬完全是我方的錯。......................

這種事要看站在什麼立場啦!!!

以肇事方來說當然希望賠小錢了事
只賠醫療費用..那是單方面的期望啦!!
遇到好心的當然是可如願
碰到有心人難免就要破財消災了

以打官司來說
50萬的一年工資與30萬的精神賠償
法官一般都會打折的

你們可以和對方好言和解
最壞就不斷打官司等法院判決啦!!!

不管什麼結果
畢竟酒駕肇事都是理虧

四次元口袋 2013-06-25 06:44 PM

謝謝你們,今天有幸遇到律師演講,趁休息時詢問了相關事情,也知道了法院流程。
1、六個月已經很萬幸的刑責了,不打算再上訴,也希望對方別再提出上訴。(20天後就
不能提出上訴了)
2、至於賠償的事
 1、工作所得損失,對方是用去年報稅的所得稅單,須提出在職證明及一年的請假單。
   (對方的工作其實並無一定雇主,並且我方可以提出檢視證明)
 2、醫院證明的收據,第一間一定給,第二次開刀會請法官詢問長庚的醫師做為證據。
  (其實我們都會賠償給對方,但是就是生氣,才想這樣刁難對方,其實才一個禮拜
相關性是百分百的。)
 3、精神賠償這就要法官自由心證了。

其實,我是非常生氣酒駕的,也覺得根本該給很大的逞罰才行
但是,因為是在鄉村,哪個做工的、種田的不會喝點保力達之類的藥酒,這也不是藉口
根本不該在要開車騎車時喝酒!
家人生氣的是,對方不和解,那就不要在法官面前假裝!(雖說兵不厭詐)
你不肯原諒,那就就直說,也不要收了紅包慰問金不是嗎?
法院也因為沒有和解而判六這月,本希望是爭取緩刑
畢竟,叔叔並不是那些夜裡喝得爛醉還硬開車的人
現在已經打算請律師了,也有找到適合的律師了

我家人賭氣的說,寧願把錢給律師,也不給對方....
這樣雙輸的局面....何必呢...

qdenise 2013-06-25 08:00 PM

引用:

作者: 四次元口袋 (文章 2318521)

我家人賭氣的說,寧願把錢給律師,也不給對方....
這樣雙輸的局面....何必呢...

得饒人處且饒人,

無論如何,喝酒肇事是事實,

何況對方還沒有穩定的工作,

平白無故遭撞,一年無法好好工作,

是誰都無法輕易和解,

或許,他們認為你們關心得不夠。

多點溝通會少很多糾紛。

心存善念行好事,會有好報的。

YaYa07 2013-06-25 09:56 PM

引用:

作者: 四次元口袋 (文章 2318521)
...我家人賭氣的說,寧願把錢給律師,也不給對方....
這樣雙輸的局面....何必呢...

有時也要站在對方的立場想想啦!!!

如果你叔叔是被人酒駕逆向撞傷
難道就草草付個醫療費用算了嗎???
尤其對方又指控你們想要敲詐賠償呢??

如果他們都不願與你們和解
那就只有對薄公堂了啦!!!
獲得法官諒解才是最好的方法啦!!
新聞不都一再說要有悔意
法官判的輕才是你們要的啦!!

基本上法官不會完全照他的條件判決
如果再加上長期訴訟期間
雙方還是有和解的機會吧!!!

a471 2013-06-26 12:06 AM

很嘔對吧!?~

那就別給人家機會透過司法弄你.......也就是別讓自己的過失造成他人的
生命、財產損失.....

打個比方~~

我準備去貓巴克買杯咖啡,進門時小Q正巧要從裡面要出來,小Q忙著
講電話沒注意到我進來,於是不小心把咖啡潑到我西裝上。我原本預備
買完咖啡後要跟客戶談生意.....此時我可以

1.看到小Q是位正妹.....

我可以掏出手帕擦擦邊對小Q說沒關係沒關係,如果損害不嚴重我就擦擦
就好了,即使小Q留下名片說願意賠償我西裝乾洗的費用....大事化小

2.小Q不是我的菜...然後講話又不得體惹毛了我

我可能據此要求小Q賠償我後續因此事件造成的損失....
A.西裝、襯衫送洗的花費
B.因為西裝、襯衫弄髒了,我臨時買新襯衫換穿的花費
C.精神撫慰....嚇到我了
D.醫療損失....燙傷我了

一件事情扯上了法律就很複雜,你叔叔之所以能被人家合法的家弄
就是因為他喝酒開車撞傷人造成過失傷害.....如果人家用君子的方
式跟你們處理,你們賺到。要是人家透過法律手段跟你敲你也得吞
下去....最多透過律師以司法手段減少賠償金額

現在的人很懂得透過法律"維護自身利益"....<好聽點的說法>

你們當下第一時間就該找律師,做損害控管......你們立場的憤怒
我能理解,就像以前我鄰居的情況...對方住院一切都來貴的、頂
級的,反正通通都能報帳對方理賠....

過失傷害罪經典的案例....謝O武律師說過

A家的小孩與B家的小孩下課時起了衝突

A孩子的家長控告B孩子的家長....過失傷害

因為B孩子對A孩子施暴,造成皮下組織出血<俗稱烏青>
範圍大小1CM*1CM......告成功沒?!

成功!~~~B孩子家長吞下去跟A家和解

cwvdavid 2013-06-26 02:04 AM

一般來說, 勝訴者是不能再上訴的
只有敗訴者可以上訴

(目前在台灣有沒有例外, 不得而知...)

grc45 2013-06-26 05:33 AM

不管在興訟前、中、後,對手是不會站在對方的立場去想的,除非是上帝才會如此仁慈。
以法律來折衝,並緊急止血,那才是最佳的處理方式。
否則,對方三不五時地東敲西詐,對方明知有機可乘,哪有不玩殘你的?這是人間,不是天堂。

法律仲裁,考慮的是雙方的能力與利益的適度償付,法官不會去刁難首次犯案的人,
法官深知,也不會讓受害方藉機予取予求的敲詐勒索。

雖然錯方在我,但是延請有能力的律師卻是必要的。這可防止己方被一口死死的咬著不放。
再說,若能私下和解,早就和解了﹗哪裡還需上法庭抗爭?

利益當頭,有誰不昏。天下間聖人賢士有幾何?
況且,兩造律師會在處理呈現僵局的情況下,利用法庭休息片刻,
私下作條件妥協的,這也是重點之一。
換句話說,只有律師們可以向法官建議,擺平案件的折衷方法。
法官鑑於專業律師們的知識與經驗,也會欣然採納參考的。
如此一來就可以避免被獅子大開口了﹗

再次的祝您好運~

jtjcoltd 2013-07-01 12:14 AM

拿出誠意和解.

即使在法院.

告訴人對於判決書不服也是可以上訴的.

你們可以提出財力證明.讓法官明瞭並非推拖.
法官會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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