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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tunhsiang 2013-09-13 01:41 PM

東海教授狀告4小學生 「告到全班只剩女兒」二審定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我只要一個是非!」東海大學外文系尤姓助理教授不滿女兒長期遭同學言語騷擾、霸凌,憤而控告4名小六生誹謗,創下國內大學教授控告小學生首例,嚇得女兒班上27名同學通通轉班,只剩女兒一人。但法官認為兒童間嬉鬧只是童言無忌、開玩笑,並無貶低人格之意,二審判尤女敗訴定讞。

尤女指控,女兒Winnie自念小三起,就常遭周圍同學欺負,弄得女兒常躲在廁所偷哭、害怕上學,嚴重到要看兒童精神科。尤女去年接受《Ettoday新聞雲》訪問時說,她原想透過校方出面解決此事,無奈4名霸凌女兒的同學在道歉後依然故我,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才選擇提告,「有些事無法透過教育解決!」

被告學生家長收到法院傳票後十分驚恐,擔心小孩小小年紀就有前科,4名小學生挨告也承受極大壓力,晚上做惡夢、白天不敢上學,害怕被警察、法官抓走,其他家長不想被波及,紛紛申請轉班,結果去年8月開學後,全班原有的27名學生,僅剩女兒一人留下。

但一審認為,兒童成長過程難免口出不雅言詞,若非集體惡意侵害,法律不宜過度介入;且言詞不當的孩子及其家長均道歉,兩案未侵害尤女及其女兒的名譽權。尤女不服上訴,但台中地院二審仍認為童言無忌,判尤女敗訴定讞。

得知判決結果,尤女23日接受平面媒體訪問時表示,「有了是非,教育導正才有所本,很遺憾,法院沒選擇這個角色。」

Winnie被欺負案例整理:

一、2011年12月:Winnie看見同學的熱水袋覺得很有趣,詢問可不可以借她摸一下,一旁3名同學就調侃說:「噯…喲...」、「Winnie想摸!」

二、2012年3月:自然課老師連續3次點Winnie回答問題,一名女同學起鬨說Winnie的媽媽收買老師。
來自: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524/212299.htm
==============================
這位女童家長做的好,今天不是因為對方是小學生就可以隨意言語,暴力威脅別人,不是說小學生毆打別人與其他違法行為就可以說小朋友不懂事,這社會是有法律的,課業在好不等於品行行為就好,這四位被告家長要不要到校解決這問題,就算是什麼官員什麼黑幫也是一樣
這新聞網有講的對,現在小朋友還有童言無忌的問題,那小學生就不會跑去跑網咖跑去加入幫派甚至性交易了

YaYa07 2013-09-13 08:21 PM

言語的傷害性有時是很可怕的

那四個小學生如因此學會不要亂說話
也是好事一樁啦!!

小題大作
也許我們的社會正需要這種小題大作啦!!!

mini 2013-09-13 08:28 PM

法律很難管小孩
但可以管大人
在法律告訴時有個重要的要件
告訴者要提出你的要求
如此法官會因為你的要求而有未審先有心證的可能 (所以回顧有些名譽告訴 只要求一元象徵賠償就是這個原因)

為何要提這點
就是這個教授用錯方法
因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律代理人
你可以轉而告訴對方家長
要求以寫悔過書的方式
如有再犯就公告之

如此間接可達管教
不過
幾乎都會造成兩方有人轉學的可能
最好的方式還是召開全班的肯談會
由校方出面比較好

elna 2013-09-13 09:11 PM

個人也覺得你告小孩很可笑

小孩子知道什麼叫言語騷擾?你提告之前應該先去看醫生吧
我小六的時候,被老師性騷擾都不知道,是長大開同學會的時候,大家討論才發現的

這位家長一提告,全班同學就通通轉班,這代表什麼?
媽媽你才是你女兒壓力的來源好嗎?
你一定完全不跟別人的父母溝通,只要他們跟妳女兒下跪道歉
外加寫悔過書

其他22位小朋友並沒有欺負你女兒,何苦也要轉班?
當然是因為受不了你啊!問題最大的就是你!
快點去預約心理醫生吧!
有病不可恥,有病給人造成困擾還當無所謂,這就不好了

a471 2013-09-13 10:41 PM

這案件的切入角度很多,端視你從何角度去看....

首先,小朋友可不可以亂講話?

小孩的說話方式、內容、觀點,很多都是模仿父母而來,大人日常
言行中不自覺的透露很多細節,小孩耳濡目染不懂有何不對、不妥
,於是依樣畫葫蘆.....

小學五年級的時候,班上有位女同學發育的早,身材跟同年齡的女
孩子明顯不同,而她母親又很時髦~~每次便服日幫她打扮得有些
超齡、過於成熟,小五不過10~11歲卻因為身高打扮顯得很像國中
14~15少女。班上某些女生大概也是忌妒,就經常背地裡批評她、
講些有的沒有的,其中某位女同學用詞最差最難聽,後來我就很不
解~~你一個女生怎會用那種詞句去批評人家

後來跟A媽講起這事情,A媽說那個女同學的媽講話也是這樣,看到
人家打扮比她漂亮時尚的(或許是出於忌妒吧)就會用比較難聽的字眼
背後講臭人家........<當時班上某些同學的媽是上班婦女自然裝扮就
比家庭主婦出色許多>

於是我慢慢觀察~~果然那個女同學的用詞用語完全比照其母,她或
許不完全明白那些用詞的真實意義,但被她講的人可是清楚得很...
<母女倆唯一差別是媽媽只敢私下批評不敢公然說出,女兒不懂到底
甚麼意思就趕公然說出>


童言無忌這句成語應該是用來描述小孩子的天真無邪,說話沒有大
人那樣的事故、虛偽.......

在過去那種言語霸凌可能沒有霸凌這觀念與用語,父母大多告訴小
還別理他、別跟他玩<好>,就這樣而已。可是現代社會小孩大多很
早熟,過去自己小時候那套可在現在這社會行不通阿.......

從小我就常聽"飯可以多吃話不可以亂講"......加上家裡比較內斂嚴肅
,我更不可能裝天真講話不通過大腦亂講........即使心裡知道

在國中一位原住名女同學因為膚色黑被另男同學言詞侮辱,事隔多年
後同學會提到那傢伙,那女同學就直嗆"誰提到他我就跟誰翻臉"。我
想當事人恐怕自己都不知道會被人恨那麼久吧?!~~真怕哪天冤家路窄
那傢伙被人家給"做掉"..........


因此我個人認為此案...
1.小孩不應亂說話,不可用言語去欺負人家,尤其是言語表達能力沒
這麼強勢的小孩<比較笨拙不懂伶牙俐齒的孩子>、有缺陷的人..等

2.控告對象應該是小孩的法定代理人,藉此透過司法手段管教對方小
孩與父母,讓對方明白小孩沒教好後果很嚴重.....


集體言語霸凌,除非法官當時人在現場,否則很難透過書面文字去現
場感受的,自然法官就會以"小孩代誌沒這麼嚴重啦"的角度去切入...
這是官司上原告的不利之處.....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8: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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