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萊姆論壇

史萊姆論壇 (http://forum.slime.com.tw/)
-   時事、科技、娛樂新聞話題討論區 (http://forum.slime.com.tw/f7.html)
-   -   逃校刺傷學長 陸官生輕判2年半 (http://forum.slime.com.tw/thread274901.html)

lutunhsiang 2013-11-23 09:22 AM

逃校刺傷學長 陸官生輕判2年半
 
【王吟芳╱高雄報導】陸軍官校學生吳冠呈今年2月為逃離學校,持刀殺傷企圖攔阻他的吳姓學長,高雄地院認為吳冠呈殺人未遂犯行明確,但考量他年僅19歲無不良前科,因一時衝動鑄成大錯,情堪憫恕,援引《刑法》59條為吳男減刑為2年6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就讀陸軍官校一年級的吳冠呈因不適應軍校生活,今年2月18日凌晨2時自學校宿舍出發準備離校,卻在走道遭擔任安全士官的學長吳政諺攔阻,吳冠呈竟持預藏水果刀朝學長頸部猛刺一刀後逃逸,造成吳姓學長氣管撕裂傷、右側氣血胸等,送醫急救後撿回一命。

辯帶刀僅為嚇阻
法院審理時,吳冠呈坦承用水果刀刺入學長胸頸部,但否認有殺人意圖,辯稱是不小心刺傷,律師則稱,吳男帶刀僅是作為嚇阻之用,且只刺被害人一刀就逃離現場,顯見無殺人犯意。
由於兇刀的刀刃與刀柄已分離,顯示吳男用力之大,再加上被害人傷口深達4公分,合議庭因此認定吳冠呈確有殺意,但考量他年僅19歲且無前科,只因不適應軍校生活,一時衝動犯下大錯,符合《刑法》59條「情堪憫恕」情狀,因此減刑判他2年6月。
來自: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B9%B4%E5%8D%8A
=======================
之前國光幫幫忙有請退伍女性士官來節目聊當兵話題,各位不覺得很像女生在軍中就不會有這些什麼傷害,殺人,罷凌事件,還是軍中長官與同袍對兩性是完全不同的態度與標準,那國家幹嘛要養這些思想偏差的人

YaYa07 2013-11-23 07:22 PM

殺死三個至親也不過是判兩個無期
勉強才被判死刑
吃醋狠砍兩百多刀殺人的
法官說還沒到死刑的地步
最後只判個無期徒刑

不過殺傷一個不相干的人
而且只殺了一刀
判兩年半當然是重刑了

如果殺他十幾刀又沒殺死的話
才可能多判個幾年

法官難當呀!!!
殺兩百多刀才判無期
一刀斃命的大概也只能判十幾年了
所以你想沒殺死人的還能判多重呢????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12:13 PM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6.8
版權所有 ©2000 - 2025, Jelsoft Enterprises Ltd.

『服務條款』

* 有問題不知道該怎麼解決嗎?請聯絡本站的系統管理員 *


SEO by vBSEO 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