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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3, 09:22 AM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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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逃校刺傷學長 陸官生輕判2年半
【王吟芳╱高雄報導】陸軍官校學生吳冠呈今年2月為逃離學校,持刀殺傷企圖攔阻他的吳姓學長,高雄地院認為吳冠呈殺人未遂犯行明確,但考量他年僅19歲無不良前科,因一時衝動鑄成大錯,情堪憫恕,援引《刑法》59條為吳男減刑為2年6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就讀陸軍官校一年級的吳冠呈因不適應軍校生活,今年2月18日凌晨2時自學校宿舍出發準備離校,卻在走道遭擔任安全士官的學長吳政諺攔阻,吳冠呈竟持預藏水果刀朝學長頸部猛刺一刀後逃逸,造成吳姓學長氣管撕裂傷、右側氣血胸等,送醫急救後撿回一命。 辯帶刀僅為嚇阻 法院審理時,吳冠呈坦承用水果刀刺入學長胸頸部,但否認有殺人意圖,辯稱是不小心刺傷,律師則稱,吳男帶刀僅是作為嚇阻之用,且只刺被害人一刀就逃離現場,顯見無殺人犯意。 由於兇刀的刀刃與刀柄已分離,顯示吳男用力之大,再加上被害人傷口深達4公分,合議庭因此認定吳冠呈確有殺意,但考量他年僅19歲且無前科,只因不適應軍校生活,一時衝動犯下大錯,符合《刑法》59條「情堪憫恕」情狀,因此減刑判他2年6月。 來自: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B9%B4%E5%8D%8A ======================= 之前國光幫幫忙有請退伍女性士官來節目聊當兵話題,各位不覺得很像女生在軍中就不會有這些什麼傷害,殺人,罷凌事件,還是軍中長官與同袍對兩性是完全不同的態度與標準,那國家幹嘛要養這些思想偏差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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