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不自由的人,怎會有自由的愛?
不自由的人,怎會有自由的愛?
2013/12/02 http://mag.udn.com/mag/news/storypag..._ART_ID=488069 上週六的「為下一代幸福讚出來」活動,支持婚姻平權者前往活動現場,卻遭反對者組織「幸福糾察隊」阻擋不得進入,現場爆發肢體推擠、口角衝突。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廖芸婕/文字工作者】 十四年前,台灣第一家同志書店晶晶書庫落腳大學城地段,同時也在許多教會之間。書庫不時傳來遭受砸磚塊、噴漆等對待,似是唾棄同性戀者所為。過了一陣子,書庫發現某幾次蓄意破壞事件中,遺失了幾本高價的同志書籍。 那年上映了《American Beauty》(美國心玫瑰情),結尾二十分鐘將不同美國夢內心最脆弱處狠狠敲碎。片中有幾幕,描述一位男孩看著軍人父親,看著他偷偷收藏希特勒餐盤、尖酸詆毀男同志鄰居,直到有一晚被父親誤會與鄰居大叔交媾,而毆打流血,父親以同志兒子為恥辱並將其逐出家門,男孩終於忍不住沉痛地吐出:「你這可悲的老人……」仍然沒有道出已知父親是同性戀的秘密。離家出走前,男孩哽咽地摸著眼神憔悴空洞的母親:「真希望妳能過得好一點。」 五年後,農安街一起男同志轟趴事件受媒體熱烈報導,農曆新年的電視新聞中,盡是男孩們低著頭、僅穿內褲排排坐的畫面。當中一名男孩與家人吃團圓飯時,不知情的家人們對著電視機罵:這群同性戀簡直不知羞恥、變態、玩命,你一言我一句,聽得男孩痛苦萬分,淚水只能往肚裡吞,他不敢承認自己的性向,最後跳樓,結束了生命。 又過了兩個五年。 凱道上反多元成家草案的聯盟,扮演起軍警以外的第三勢力,包圍住亟欲發聲的支持婚姻平權者。他們手牽起手,拉起一道人牆堵住支持婚姻平權者,將其阻擋在原地,不得動彈。甚至伸起一隻手,為遭受圍困的同性戀「患者」禱告。隊伍中有人穿起了軍裝,扮演曾屠殺同性戀的納粹。 當天有許多被父母帶去、坐在地上寫功課的小朋友。大人的舉動,孩子都看在眼裡。他們很熟悉,把一個人團團包圍的排擠動作,代表的是什麼樣「捕獵」的快感,「除之而後快」的敵意。 *** 在談捍衛下一代的幸福前,先說說我們給了他們什麼樣的選擇。什麼是愛,你是否給了你所愛的人自由? 一個不自由的人,要如何真誠地相信什麼是愛?全心全意抉擇自己所愛? 我們的社會走過了那麼多不自由,每一次的犧牲,都是在衝撞體制後奮命拚搏,換來民主或自由的價值,漸漸使每個人都有發聲的權利。只要沒有誰因此而傷害任何人,就不該剝奪誰表達意見的權利。 婚姻平權的支持者是否侵害了任何人的權益?若非,為何阻擋其進入凱道遊行會場的自由?為何在同性戀勇敢站出來(這當中也許醞釀了許久的苦痛掙扎、犧牲)時,綑綁其活動範圍,讓孩童在潛移默化中也學習了大人的手段,讓更多人被迫離去,退回生活的煙幕彈,閃閃躲躲。 當孩童學習到,和大家做不一樣的事是危險的、必須除患的,我們已經剝奪了孩童長成一個尊重多元價值、獨立思考、捍衛自由的大人的權利。為避免受傷,往後人生道路上,與其主動選擇、為真心相信的價值勇敢做出判斷,不如追隨主流價值。 不知不覺,保持沉默成了一種「畏懼」狀態的解藥,畏懼受傷,因而避免發聲。這樣的心態,主宰了往後面對人生的態度。而很荒謬,不只弱勢的聲音受恐懼束縛,強勢的聲音也同樣活在相似的恐懼裡。 恐懼著:打破傳統、打破權威、打破教條,因而不再繼續思考下去。 恐懼傳統的家庭模式被挑戰?有人說婚姻平權導致不健康的家庭,卻忘了組成一個健康家庭的要件是相愛,只有愛能使人持之以恆地努力,不懈相互信任理解,將彼此真摯的心靈結合才得以圓滿,而非只是無論破碎如何,都恪守義務就可以。家庭的支離破碎無關乎異性或同性,已破碎但假裝安好的雙親即使小孩也感覺得出來,勉強維持教條式的婚姻責任,並不一定使孩童的心靈更健康。 或是,恐懼傳統的宗教信仰被挑戰?部分教會以教義動員信徒,信徒在未經思考下追隨著前往遊行會場,卻舉不出理由支撐自己的立場。「因為OOO教我們」的說法等同卸責,合理化不經思考的行為。由於信仰過於根深蒂固,導致內心深處害怕面對無法掌控的局面,而最終以仇恨的姿態解決,在孩童面前上演。 事實上,當一個人開始停止思考「為什麼」的時候,心靈早已停止自由。盲目追隨傳統、權威、教條,而不去思考要什麼、怎麼做、為什麼……。一個人不會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一個美滿的家庭不會因此而組織起來,一個國家也不會因此而進步。 而孩子們都在看。我們教給下一代的,是這些蒙面出場、禁止攝影的人們,他們可以不必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包含如何在孩童面前,血淋淋地綑綁住他人的自由。因為他們早已交付了自己的思想自由,真主萬歲。 *** 還有一個平等的討論空間嗎? 我想自己只是幸運,站在性向比較主流的那一類,可以不必聲嘶力竭發出抗議的聲音。然而不論同性戀、異性戀,其實根本無需分類,都只是人類,需要基本的人權,渴望被愛,渴望組織一個美好的小群體,也許靠婚姻延續。 你甚至可以說人類(或任一種生物)就是一種雙性戀生物,可能愛異性多一點、或愛同性多一點,就像光譜總有兩個極端,在這當中,沒有人是不正常。愛一個人,是愛他的特質,不是愛他的性別。 也許很弔詭,但人總需一直思考下去,挖掘自己,即使那可能使你害怕,害怕摧毀你原有社會價值觀下被保護得安安穩穩的心靈平衡,害怕危及你現有的愛情。 然而愛情與婚姻都是細緻的事。 唯有學會做一個自由人──為自己的思想負責,獨立冷靜地判斷,並勇敢做出選擇的思想自由人,才能真正也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也才能用更寬容的心態,看待社會中各式各樣的聲音,進而為群體(即使不屬於你的群體)的自由與權利付出關心,並尊重彼此的生活方式。 才能懂得什麼是愛。 我忍不住想起十多年前,有次砸了晶晶書庫並偷走一些書籍、DVD的男孩,想想他現在已經壯年了吧,不知可曾回顧那一段年少,如今能夠強壯地在這個社會中,扮演自己、教育下一代了嗎? 這社會不只性別這件事,很多事都需要強壯地衝撞體制,才能爭取真正的自由與寬容──即使是自己心理的體制。就像前人千辛萬苦換來的今日,從來沒有理所當然。今日的我們,更不是坐享其成、懶惰地將腦袋交給他人管理,而關閉陌生一方的養分或衝撞。或一面談著下一代的幸福,一面以扭曲的身教告訴下一代:幸福只能有一種。 不如認真地思考,我們該如何讓下一代學習並具體實現真正的愛,能延續下去的愛。 ====================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推動了以下3個草案 婚姻平權(含同性婚姻)草案 伴侶制度草案 家屬制度草案 http://tapcpr.wordpress.com/%E8%8D%8...5%A8%E6%96%87/ 老實說,我覺得契約只是形式上的牽絆 甜蜜期時是認同、是保障 撕破臉時,就成為枷鎖:on_67: 法律層面的東西我真的不懂,此法定了是好是壞,我無法預測 但扯上財產分配權時,法律上的契約就很重要 不管性向為何,法律上的伴侶權、財產權是該給保障:on_05: 但牽涉到領養小孩…. 如果代理孕母合法化後,不讓同志伴侶領養, 只憑性別就成為限制領養理由,我覺得太牽強 雖然我是幸運的多數人,沒這類煩惱 但我也不認為,我能教出身心健康的孩子 想為人父母,應先評估精神狀態的穩定性和教養意願吧:on_83: 小孩和寵物一樣,養了就是一輩子的責任,不能當兒戲:on_60: |
同性伴侶是他們的自由
不過要扯到法律 就變成大家的問題 領養小孩 這個社會還沒這麼超先進 哪天學校的同學知道你的父母是同性 (不要講保密問題,台灣根本沒有這麼落實資料保護) 這個小孩的童年肯定很鬱卒 (如果只是同居由一方領養,那父母欄不會出現同性的情況) 但同樣的 本來是你與他的問題 到時就變成三個人的問題...:on_87: 有人說夫妻財產 法律沒承認一方過世就沒法以繼承方式過戶 那很簡單只要修(或增)一條法不就解決 但承認同性結婚就變成很複雜要修很多條:on_22: 再來如果犯罪要坐牢怎麼辦 沒有變性過 到底要去女子還是男子? 難不成還專門開一間「同性監獄」:on_07: 總之 同性伴侶法治化的先進觀念目前中華文化實在無法很難融入 就好比叫回教徒不要再依賴可蘭經一樣 |
就像妓女要貞節牌坊
總是讓人很難接受的啦!!! 閉一隻眼就已經很不錯了 為何非要別人兩隻眼都要睜開呢??? 同性戀本來就不該被公開與接受的 小三也要合法化 這在一夫一妻制的國家應該沒機會的啦!! 說到這是自由 那以後人狗戀也要合法化嗎??? 不少人是寧願養狗也不願結婚 是否也要讓他們合法化呢??? |
感謝mini大和YaYa07大點出問題的嚴重性:on_72:
我真的沒想過「同性監獄」這件事,這也是個複雜的議題, 對同志心理層面的瞭解沒mini大的多,這我真的沒法參與討論,先跳過:drtyt76h6 人狗戀…. 呵呵…. YaYa07大,您真是太有才了:on_02: 說實在,人狗戀,超乎我理解範圍,太複雜了,也容我跳過:dcft689kj 在「財產分配權」上我贊同mini大所言,增修條文, 我想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提出草案的目的之一,就是保障財產的自主分配,不受特留份影響 同性間角色,我想不一定是男方或女方 身份證上的父母欄位,我覺得改為監護人名詞之類的比較恰當 但孩子方受歧視眼光部分,我覺得伴侶家庭若真的愛小孩 也請為孩子未來的處境著想, 若不能幫助小孩調解外界有色眼鏡的壓力,先暫停收養在身邊的念頭, 助養遠方的孩童也可以是選項 我會想贊成「伴侶權」、「財產權」,是有次聽廣播訪談和電視記錄片簡介 法律問題若有寫錯,敬請各界達人不吝指正:on_28: 現行台灣法律同意權限制在親屬欄居多 同志的原生家庭,就如同我和各位大大之間,有認同,也有反對聲浪 能被家人認同的同志是幸運的 反之,往往被視為家族恥辱,被放逐 生病時,主要照顧者的身份是朋友 亡故後,遺產全被豺狼般的親友拿走 「朋友」身份分不到任何財產,沒有經濟保障 印象中,還有「朋友」被亡故者的親屬打官司追討財產 「伴侶權」,我覺得不限於同性情愛之間 能互相扶持,如手足之情的朋友,也算「伴侶」 畢竟,每個人的原生家庭,有善緣也有惡緣 對能照顧到生命末程的伴侶,能有多一點的法定保障,較能無憾地離世 |
這個主題對個人而言很有挑戰性,原因就在本人是異性戀者;同性相戀的奧妙,因無法深入親身體驗,所以要回覆的客觀中肯實在很難。
對於同性戀在海外的這裡,一直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但是並不受到廣大人們的尊重。因為大多數的父母都不願意自己的孩子之性傾向與傳統背離。 我也很懷疑學校教導的觀念是否正確?所以我會私下技巧的詢問年輕人們的意見(非自己的孩子,以免有失客觀),問他們同不同意同性戀?結果九成以上的都不同意。 大多數人非常的不齒這受到法律保障的權利,受徵詢者他們有部份還都是無宗教信仰的,所以總的來說,合法的同性戀還是不受大眾的歡迎。 現假設自己的下一代也是同性戀者,那麼我會覺得很難過,因為陰陽倒錯還是其次,最主要的是其不可輕視與預料的後續問題,那才是最令人頭痛的地方。 所以說,若說尊重又怕害人害己。但也很奇怪,明明有水路不走,偏偏要走旱路(對男性而言),造物者對此一定很絕望﹗ . |
遺產是這次同志們的理由
法律上本來就可以指定繼承人的 只是我國的法律是保留一些給特定親屬 也就是不能全部將遺產指定給血緣親屬以外的人 但還是有保留部分可以指定啦!!! 其實大多數人都不願寫遺囑 這才給了法律繼承人的空間 各有優缺點啦!!! 在國外就有人將龐大遺產留給了愛貓愛犬 國人也會有人將財產留給宗教團體 這也都會引起親屬的不滿啦!!! 不管如何這都不構成同志可以合法結婚的理由啦!!! 畢竟那不是該被鼓勵與認同的 可以不反對...但還是不要浮上檯面吧!!! 不是開玩笑的啦!!! 如果有人說她愛上了一隻貓 能夠說那是她的自由 就讓他們合法結婚 並把她的財產都遺留給貓嗎??? 有時也要想想同志的家人也活得很尷尬的啦!!! 每次要對他人說我的媳婦是個男人 相信一定是很難啟齒的事吧!! 也許可以不去阻止 但一定都是不願去談論的事 所以還是不要公開化才好吧!!! |
謝謝各位賢達的討論,讓我對這挑戰性的議題有更多瞭解:on_90:
grc45大的觀察結果,真是太令人訝異 我以為外國人比台灣人更能接受同志議題 沒想到台灣社會對同志包容性居然比國外大:on_59: 同志結婚對YaYa07大以父母親的立場,衝擊很大,很難接受:on_51: 這點….事實很殘酷 同志之愛若當成疾病,太污名化,對同志們不公平 但為什麼形成少數人的特例? 形成原因也是無解 沒辦法,因為同志相對幸運的雙性戀者比例懸殊 注定情定這條路走得特別艱辛,有待以「時間」換取「空間」。:on_44: 像YaYa07大所言,在現行法律下,先預定遺囑 不知若到法院公證遺囑,會不會比較有保障? 雖然同志團體渴望社會上大多數人認同,不想同志情只能委屈地在枱面下 但真的也該考量如YaYa07站在父母親的立場, 衝擊太大,為人父母無法承受,枱面下已是最大讓步,真的太為難父母了:on_31: |
父母之所以會面臨問題,
主要是【外界的眼光】, 並不是父母真的無法承受,或是無法接受自己的孩子是同性戀 (台灣早期的社會,女孩子被性侵之後,幾乎都只能嫁到性侵之人, 那就是早期觀念造成的) ....回正題... 我的生活圈就有好幾個是同性的, 他們也是活的好好的, 他們沒作奸犯科,也沒影響到別人 他們也跟一般人一樣的活著................... 同性(還有變性)的問題,台灣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的... |
至於G大所在的地方,
我個人認為,是當地環境的關係, (就如同台灣的國中或國小,男女都要分的清清楚楚, 就怕別人跑來說:羞羞羞,男生愛女生) 我相信不是他們本身反對同性戀, 而是生活環境對於【同性戀】就很反感, 然後每個人都對同性戀唯恐不及, 就怕自己【站在同意的立場時】,反而被貼自同性戀的標籤 ... |
其實身邊就有一些同性戀
還以女性居多 可能是1號女同志的外型太明顯 0號男同志比較難查覺吧!! 一般我們都不會去揭穿或談論 也不會歧視 基本上是裝成視而不見吧!!! 私下是一回事 要公開合法又是另一回事啦!! 我想大多數人應該和我一樣吧!!! 能不公開就不要公開 能不合法就不要合法唄!!! 畢竟那總是非正常關係 不是該被鼓勵的啦!! |
感謝 prosaic & cwvdavid 兩位的指教,講得很好﹗
在未來到加拿大之前,總以為這個國家非常的保守,認為他們只是死忠的抱著大英帝國的腿不放,不如美國的聲名,獨立於大英的開放、自由與領先群倫。 話說在移民前的5~6年間,因緣於航行於加、美間的五大湖與歐洲各自由國家間,在那時總認為北歐等國家的性開放,荷蘭的同性戀、毒品無罪化與娼妓的合法化,都是美、加兩國所跟不上的。 毒品與槍械在美國一直都是很嚴峻的問題,但是加拿大由於有著與美國在世界上最長的不設防邊界線,所以各種風氣就會滲透過來。任何刑事罪在美國的刑罰的判刑都比加拿大重,因為亂世用重典。 在加拿大要被定罪要花很長的訴訟時間,為的就是怕誤判,所以有些不肖的人就會利用這裡的法律寬容漏洞;相同的罪責在美國都不會像在加拿大這裡的被人道的考量所庇護著。 早在我的23歲多就已見識到美西、美南與美東沿岸的發達地帶,就在當時見識到資本主義高度發達的美國之陰暗面。在酒吧廁所內的垃圾桶內,毒品注射器、保險套塞得滿滿的。 在各色情營業場所,當然也包括酒吧、舞廳、鋼管秀等之夜店內,年輕漂亮的青春小妹妹們,迎面就是一句︰你有大麻嗎?有的話就免費的給你逍遙一陣子 (這些特種行業場所的後面就有許多廉價的小型房間可以隨時去 short time 一下)。 在那些地方也是購買槍械的好地方,在耳朵聽力很好的我,經常可以聽到他們在作非法武器的買賣,成交地點就在洗手間內。 青春期的少男女們無不喝得酩酊大醉,什麼法律規定只能允許成年人進入特總營業場所的規定都是假的,關鍵就出在有錢能死鬼推磨。只要塞上5~10美元,保鏢就可以裝傻讓他們進去。 在有些海員朋友們喜歡去的所謂的 卡騷間仔,各種黃色刊物從大廳到小房間內到處散布著,那些並非是花花公子之刊物,而是一些14歲以下的小女孩之情色刊物,這就意味著戀童癖的非法色情營業就在此。 回想室外都由制服警察在巡邏,怎都不制止?後來經親自證實,老闆說,你還小不懂事,警察就是穿著制服的豺狼,他們拿到好處比政府給的還多,他們全都瞎了﹗我當時對美國懷著無限美好的夢想,突然間全都破滅了﹗ 在美國最常聽到的就是人們經常操著同樣的一句話就是 cash(現金),這意味著漏稅,那些不合法核發收據的交易,不就是在腐蝕著這個國家的前途,那時的信用卡早就已經很普遍了,但是人們還是要求著以現金交易。 時空移轉到我的25歲,第一次來到加拿大,從加拿大的東部島嶼省份到五大湖內,還有在加西的 British Columbia 省,人們雖保守但很守法,守法的民風,樂於助人與陌生人間的問好與打招呼, 在公共場合內如迷路,只要問任何人他們都會熱情的幫忙。整齊的市容、寧靜優美的社區、乾淨的整體環境、新鮮的空氣、友好的氣氛、極度重視人道的做法(這還不包括這個愛好和平國家對國際所作出的貢獻), 友善而體恤外國人的民間、警察或政府單位服務人員,無不讓人如浴春風。有一次我在五大湖(安大略湖)的安大略省到與美加交界的尼加拉瀑步去玩,那時因隨身未帶足可以搭乘直昇機的加元數額, 就在買票服務台那兒傻住了,結果後面的一位白人老太太馬上遞上50加元給我說: Enjoy it, I'll offer you a trip. 這位女士是加籍退休老師,她在一齊搭乘直昇機時問我說, 你一定是第一次來這兒(她根本不知道我是外國人﹗), 她說︰從空中俯瞰美、加間的瀑布是非常震憾與壯觀的,你會終身難忘~ 也真是如此,那種動態的3D觀感至今仍然歷歷如新﹗ 我到如今最忘不了的是她拒絕了我當時要她的地址以便寄錢給她,因為我說我是國際運輸工人 - 海員。下直昇機後,她說︰你會不會想念家人呀? 我說很想﹗結果她在之後開她的車載我到她在 漢米爾頓 (Hamilton) 的家中去見她的女兒及女婿,也吃了一頓從來都未曾嚐過的加拿大餐,臨行前還送了我一本小型的基督教新約聖經;窩心呀﹗ 在加拿大的街道上,哪怕是夜晚時分,甚至是午夜過後,一直以來從未被警察盤問過,所有的身分證件一直都沒被要求查察過;但在美國,經常被當非法入境的走私人口,那種不被信任與尊重的感覺很不好。 哪怕我要掏出證件給他們看,還被粗魯的拔槍制止。到那時我才領會到被強暴或搶劫者在槍下的無奈與委屈之感受,後來他們發現我是中華民國的身分,而且是海員後, 他們也沒有說道歉,只說︰Go! 那跟在驅狗沒兩樣,心裡很不舒服。 說完了上面的明顯國與國間的差異,現在就來談在這真正自由的國家的正反之點滴與先後之變化,這些都要拜濫用自由與寬容的後果~ 在加拿大我察覺到她總在開風氣之先,比方說學校內教育如何使用保險套(從小學教起),教如何避免感染愛滋病,如何避免傳染肝炎,如何處理霸凌,如何正視同性戀並給與性傾向的個人選擇之自由等。 最近在國際上顏面掃地的多倫多市長 - 福特(Mayor Rob Ford),他竟然在酒醉後吸毒,他的政績很好,選舉諾言大致兌現,大多數選民都很支持他,但是他卻違犯了法規,但因無現行犯的充足證據而不被起訴; 他的超肥胖的體形實在是在蹧蹋自己的生命健康,既妨礙觀感又起到不良示範作用,這些都是猥褻自由、自我放逐的典型例子。 還有,反對黨內的龍頭,一直想讓大麻合法化,這又是濫用了自由的標準政客,他說既然無法完全杜絕毒品的滲入本國,倒不如讓它合法化﹗什麼政見提不出來,竟然以此來吸引選票,選出這種總理來才是在禍國殃民﹗ 可他們的理由是人民有這個自由,又有那個自由;這都是在濫用自由與投機的顯著例子。 對於同性戀者,我想也是政客基於選票的考量,在我們不察覺的世界裡,早的不說,就在近世紀的天主教內的僧侶就有同性戀的文獻記載。 在世界各軍中,監獄等無異性的團體中也不乏其事,政客的理由又說這是人權等歪理。 加拿大的學校從來就是男女合校的,我覺得這很好,不像我在國內小學時的男女分校,有一些「好」學生跑到同縣的女生部去騷擾女同學,甚至於犯下了性侵犯的惡行,案例我到現在仍然記憶猶新; 反觀這裡,性行為只要是合法的年紀,你情我願就可,但是還不至於犯下了什麼通姦罪、強暴罪等, 畢竟在此地那些都是屬於刑事罪的。 就因為在合法的保障下,人人都可獲得各自的性滿足。我們無法反對同性戀的一切,因為性器官就長在他們自己身上。但是反思造物者對我們的濫用自我一定會很絕望﹗ 至少個人對於兩性間的天設地造非常的滿意,那是陰陽太極的完美平衡與匹配,兩情相悅來自心、身、靈間的互補。這才不會導致孤陰不生、孤陽不長的窘境。 . |
cwvdavid大大說的沒錯
這個社會是多數決的制度, 好處是容易建立秩序,壞處是存在多數決的暴力:on_74: 對同志議題的接納共識,還不足以讓同志們和他的親友放心地表明「出櫃」 以我而言 假若我弟有天跟我說他喜歡的是同性 我一定會問:「你確定嗎?」「要不要再考慮一下?」 代表我不希望他脫離了多數決的保護傘 但若他真的確定自己性向,我也只能愛烏及烏地接納 以父母親的心情,我聯想到罕病兒童 罕病兒童、同志,都是少數特例,都得承受外界的異樣眼光、甚至訕笑 有些父母會自責,覺得自己不夠好,所以他們的孩子不在多數人能接受的範圍內 有些父母的價值觀就是男大當婚、女大當嫁;男主外、女主內;男人絕不可有女性化言行 這個社會的價值觀快速地翻轉 好不容易才適應女主外、男主內,子女晚婚、不婚的觀念 現在又要再進階到「男男」、「女女」,太過顛覆原有的價值觀,很難不瘋:on_48: |
grc45大的閱歷果然不同凡響,跟我這井底之蛙真是天差地遠:on_22:
grc45大的第二段經歷,讓我想到要適時地「拉人一把」,給人溫暖:on_33: 加拿大的父母應該不會像台灣的直升機父母介入教育太深,:on_69: 在台灣,像青少年的裸體體檢、高中老師要學生回家對著鏡子畫下體....等 這時父母會找民代、找媒體開記者會讉責教育不當 台灣的教育問題也是很複雜地:on_27: 毒品合法化那真的太亂來了:on_61: 毒品的戒斷症狀很可怕,合法化會更濫用吧:on_77: |
也許你們沒碰過同性戀者啦!!!
有些同性戀會引誘正常人 並非他們只找圈內人 以前在公園內就有同性戀的人 他們會伺機尋找年輕人下手 不同意合法化 不認同他們該被正式承認 也是不希望他們去改變一些正常人啦!!! 我不會反對同性戀者 但也不認為他們該去改變了其他的人 誰告訴你們他們只會找同性向的人 |
引用:
在所謂民主選舉所選出來的就會比專制或獨裁政體的有能力嗎? 他們只是假民主自由的外衣在為他們自己謀福利而已;真正的政治家快絕種了。 |
引用:
他提著一個小型的007手提箱,竟然大剌剌的在我的右邊猛盯著我,剛開始我還不以為然,後來感覺不太對,就直接的轉頭去看他,結果他很鎮定的細望著我,真是見鬼了﹗ 我感覺到很不妙,結果就在鎮定的洗完手後,立即以「輕功」往橫跨的陸橋飛奔。看似斯文的他,竟然也拔腿狂追,那要是發生在今天,那就是所謂的「性騷擾」。 結果對方體能不太好,我轉頭瞄他一眼,他滿臉通紅,終於追不上我.....像遇到這種人,也真是衰。 他看起來應是經理級的人物,可是性向卻顛鸞倒鳳,在當時那已經超乎了我的想像,原本還以為他認識我還是有什麼要我幫忙的, 可是他的眼神卻是那麼的奇怪,好像是一見鍾情的那種詭異的眼神,所以,根據此一經驗,我同意他們是會往圈外「獵艷」的,真是缺德﹗ |
迪西以為 g 大會使出 佛山無影腳
亦或者是 閃電飛機摔 |
在當時以暴力對變態是不列入考慮的,因為他那充滿曖昧迷離的眼神與文縐縐的書生形態,實在是無法以武力來解決的。
感覺上就是趕快擺脫就是,以免失去了後門的貞操,進入了玻璃圈,永世沈淪在那不倫之愛,所以不能戀戰,還是三十六計走為上策。 . |
引用:
YaYa07考慮的點是對的 要確定真的只受同性吸引? 還是一時心靈空虛,尋求同性慰藉? 這個要反覆再三慎重考慮 我想說.... 不是只有同性戀才會伺機找人下手 異性戀的人,惡意迷惑也是大有人在 像成年人常以經濟援交,迷惑青少年,這也是極不可取:on_61: 我的經驗,只遇過一位同志 據我瞭解,她對自己沒自信,心靈脆弱。 在異性戀的世界只得到異樣眼光,得不到同儕友情 想找同好或伴侶,只能去同志pub放鬆 生活圈太小,能挑選的物件不多, 常遇上騙財的伴侶,把她錢榨光後,就鬧分手 金光黨要騙人,不會挑性向的:on_69: 心靈空虛寂寞時,容易遇上爛桃花:on_70: |
引用:
開玩笑,不要介意:n2: 來離題一下 引用:
我很好奇,加拿大的父母是否出現過不認同學校的教育方式? 如果不認同,加拿大的父母會透怎樣的方式去導正教育方式? |
引用:
加拿大學生的父母們,隨時可以與老師以任何通訊手段溝通,學校也有定期的家長會, 也可隨時致電給校長,要校長解釋與調查,通常事情都會圓滿解決。 若不滿意可以上訴給省教育局或對口政府機關或各區國會議員及教育委員等。 父母難為,面對當今的歪風邪道,如帶武器到校、使用毒品、霸凌等都要採取早期預防措施, 所以明智的父母親就要儘量的認識孩子們周圍的朋友,邀請他們來家玩、慶祝生日派對, 或來家裡作功課,亦或是過夜 (sleep over)等都是了解孩子的好方法。 跟孩子們與他們的朋友作朋友,無話不說,隨時關心他們,有事時,孩子們第一個反應就是找父母傾訴。 父母大多能以委婉的方式與校方在尊重人格與原諒錯誤的立場來成全彼此,這才是教育的根本之道。 . |
感謝grc45大大詳細解說:on_28:
引用:
但事情不會圓滿解決,通常是逼著校長給交待,務必懲處老師:on_50: 引用:
有無私的胸襟「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父母和校方持「尊重」、「理性」態度,才能妥善解決:on_16: 在台灣,讓小孩至同學家過夜..... 老實說我不敢同意:on_72: 新聞上常看到戀童癖的變態 我會怕小孩被怪人騷擾甚至性侵:on_26: 也怕對方家庭說物品遺失,會有扯不清的誤會:on_10: 被害妄害症病得不輕:on_88: |
看看這個,阿湯貼的某時事的漫畫
http://forum.slime.com.tw/post2323904-1.html 挺有趣的 ... 基本上不接受某些事物的人,不是基於宗教觀念、傳統觀念、歧視、邏輯錯誤、錯誤理解 ... 大致對另外某些事物,約略可以套用 |
兒子的國中白人朋友,以前經常到我家來玩,在讀高中時就因錯交損友而輟學,他不打架鬧事,就是喜歡自由自在的個人生活。
在無高中文憑的條件下,只能去打打零工或在冬天開剷雪車為生。之後因販賣古柯鹼,被同業的競爭對手在被捕後與警方共同設套逮捕。 在警網聯合作業下,被誘捕的警察偽裝要購買2公斤重的古柯鹼,結果當場被捕。在法庭上,我看到該孩子的母親痛哭流涕的死去活來。 孩子終究無法與得理不饒人的檢察官抗衡,但在女法官的仔細質問後,在最後的審判報告中用了近一個小時的時間逐條提出她的見解。 法官就所有警察、SWAT、便衣警察、消防隊員與救護車救治人員的所有證詞,用了一個月的時間去分析,其間發現警方的證詞有不少的漏洞。 警察曾經使用過分的暴力在該孩子被制服在地面後,反手銬在背後,並用硬鐵頭警靴猛踢他的長髮掩蓋的部份。 事實被在救護車上的救護員所證實,當場被踢到昏死的險境,所以要以CPR作急救處理,直到醫院還是在昏迷中。 法官說︰檢察官堅持辯方是故意栽贓,那麼根據醫師們的診斷報告及頭顱的X光於掃描照片,皆證實警方使用了過度的暴力,所以執法人員已逾越了自己的專業操守。 再者,法官就該孩子的販毒動機作詳細的宣判。她說︰該孩子是為了幫忙家計(父親嗜酒中風多年),鋌而走險,犯了要被判刑十年的監禁, 但是考慮到孩子的孝心與初犯,既使犯下了此一重罪,但是考慮到孩子的前途,她願意給這個孩子一次自新的機會,千萬要記取教訓。 她說,我看到你就像是看到自己的孩子樣的,不給你改過的機會,只會讓你走上絕路,所以你願意當著我的面前,當場認錯嗎? 該孩子說,我認錯﹗法官接著說︰我們人人在年少的時候都會有不知天高地厚而犯傻的時候,只要孩子願意改過,我寧願讓他重新做人。 檢察官此時想發言也不成,因為法庭內觀審的人皆以鼓掌來支持法官的決定。就過度使用武力的部份,法官代表執法者向被攻擊者表達遺憾與抱歉。 該兩位暴力攻擊的警察將被特別調查單位接續調查(SIU:Special Investigation Unit),如屬實將予以革職,再也不能從事人民褓姆的工作。 此後,又是一陣如雷的掌聲。此時法官宣佈結案,被告無罪釋放,原因是警方引人入罪,所以應還給被告一個公道。 這只是我所見識過的眾多案例之一,其中有亂倫罪的(父對女),越聽越齷齪(disgusting),看來人有時候連禽獸都不如。 不過話又說回來,禽獸間也根本看不到牠們會同性戀的,看來人真的不如牠們;阿們﹗ |
之所以很多人說『動物沒有同性戀』,是基於懼怕觸犯人類社會的禁忌、道德或是研究帶來的社會歧視
甚至是同事之間取笑,因此有些研究這在找到相關證據前都是偷偷地作研究。 因此有研究說明,同性戀 ... 在某些動物身上也是有的 ... 不過可能在某種幾種條件下(可能是單一條件或是多重條件) ,才會發生 ...,列如: 1.疾病。 2.基因突變。 3.遺傳。 4.外在環境影響、壓迫。 5.心裡。 就基本上,人的部份,大致上也可以參考該研究的結果解釋同性戀的發生條件 ... 此外就以生物學的角度,有性別區分的物種,可能因為同性戀的關係而導致族群減少未必會滅絕。 在某些特殊物種的生物上很難以同性戀的行為去解釋,如某些物種本體是雌雄同體的。在某些地區 的青蛙或蠑螈,在面臨環境條件的苛刻之下,如只有雄性時,其中會有改變性別的狀況。 只能說生命 ... 好厲害,應該說是造物者好厲害阿。 迪西會打這篇文,不代表迪西是同性戀、迪西會支持同性戀。但基於民主、自由、法治多元社會 ,但不會對同性戀施以『歧視』眼光看待。可以說三不,不是同性戀、不支持同性戀、不歧視同性戀。 就如同那個漫畫一樣,同性戀不代表『淫亂、多P、犯罪、沒有小孩』,因為同性戀者,有些人會去找 異性者來生小孩或是收養。在大多數合理情況不生養小孩,是『沒有錢+因為沒有錢不敢有對象』才是 主因。 維基百科:動物同性戀 --------------------------------- 動物界的同性戀行為是指已被記錄的人類以外的動物的同性戀、雙性戀和變性行為的跡象。這些跡象包 括性交、愛撫、愛慕行為、擇偶(英語:pair bond)傾向及幼兒監護(英語:parenting)行為。 加拿大生物學家布魯斯·貝哲米(英語:Bruce Bagemihl)在1999年發表了一分有關檢閱接近1,500個 動物物種同性戀行為的文獻,涉及物種從靈長目到棘頭動物門,對其中500個物種又有更詳細的著墨。 動物性行為(英語:Animal sexual behavior)在同物種之間也有許多不同的形式,而這些行為背後的 動機和意思至今還沒被人類完全了解,因為大部分物種本身也未被研究透徹。貝哲米說道:「動物王國中 同性、雙性及非交配性行為的普及性與多樣性都遠超大部分科學學派和社會人士所願意接受的程度。」 挪威動物學家Petter Bøckman(書面挪威語:Petter Bøckman)就批評過往動物學家在遇上動物同 性性行為時都會出於懼怕觸犯人類社會的禁忌而無視或歪曲其觀察結果。 對於反對同性戀權利(LGBT運動)的宗教及社會團體而言同性戀在自然界的存在也是個富有爭議性的題材 ,因為這些觀測和研究成果會引起同性戀在人類社會自然而發的合理性爭論,亦反駁了中世紀基督教將同性 戀列為「違反自然界的罪(拉丁文:peccatum contra naturam / peccatum Sodomiticum / 所多瑪罪 ,即雞姦罪)」。當尚無明確證據時,有些評論就稱同性戀是違反自然的,因為動物不會有同性戀行為。 當出現明確證據時,便提出以動物的行為來解釋人類道德觀念是不適當的。 --------------------------------- 動物界同性戀的研究狀況 動物界的同性戀現象從前未曾有過官式的大規模觀測,這是因為研究員都害怕同性戀行為研究帶來的社會歧視甚至是同事 之間取笑。喬治城大學的生物學者珍妮·曼(Janet Mann)表示:「研究這題材的學者經常被指責為製造事端,而且這些 研究會受到比其他研究題材更嚴格的審查。」 長頸鹿貝哲米說:「除了蚜蟲屬(英語:Aphis)和海膽綱這些完全沒有性行為的品種外,沒有任何一個物種有證據顯示同 性戀行為是不存在的,而且雌雄同體的物種都有雙性戀傾向,對牠們來說同性戀並不是問題。」他又指出過往觀察長頸鹿時 會直接將雄性嗅雌性的舉動形容為性行為,但雄性間發生性高潮的肛交解釋為權力、競爭或問候的表現。其中貝哲米、喬娜· 拉夫加登(Joan Roughgarden)(英語:Joan Roughgarden)、蒂埃里·羅得(Thierry Lodé)(英語:Thierry Lodé) 認為這些行為並不與權力宣示有必然關係,而是為了強化族群間的社交關係。另外具有持久同性配偶關係的動物也不局限於一 夫一妻制的物種,以綿羊為例,有8%的公羊在雌雄皆充裕的環境下還是選擇雄性作伴,這些結合多年的公羊的視前區(英語 :Preoptic area)前部下丘腦(控制體溫、飢餓、性慾等)的細胞組織比母羊要大得多。 --------------------------------- 哺乳類 美洲野牛 雄性美洲野牛之間會進行愛撫和肛交,當地的印第安曼丹族(英語:Mandan)人會在節慶時舉行儀式模仿這些野牛的行為 以祈求牠們在下一季回到他們的土地來。 亞馬遜河豚 亞馬遜河豚有時會以3至5條為一組進行非交配性行動,小組以雄性為主,偶爾加入一兩條雌性,不分性別互相以口鼻和鰭摩擦 ,有時雄性更以陰莖插進另一個同性的噴氣孔,這是有記錄唯一的「鼻交」(相對於口交和肛交)例子。 鳥類 企鵝 在紐約中央公園動物園的南極企鵝園有著數對同性「夫婦」,羅伊與塞咯(Roy與Silo)是其中兩隻的雄性組合。他們結成一對 和成功孵化了一隻雌性企鵝探戈(Tango),該企鵝的原父母因為之前有過同時孵育兩隻蛋都失敗的紀錄,而被管理員將他們 第二次下蛋的兩隻蛋中的一隻交給了那對同性企鵝孵育。這件事於2005年被插畫家畫成兒童讀物——《加上探戈就是一家三口》 ,雖然獲獎無數但這本圖書因為講述同性戀而在美國國內受到廣泛非議,美國公民自由聯盟以憲法第一修正案「不得制定剝奪出 版自由的法律」保護它的出版權和合理收藏於公共圖書館。 德國不萊梅哈芬的動物園飼養的南美瀕危品種企鵝發現了5對中有3對是男同性戀組合,他們也像羅伊與塞咯曾經以石頭當作蛋來 孵育。動物園為了獲得新生幼兒而從瑞典引入4隻雌性企鵝並拆散同性組合,結果計劃失敗並且引來德國的同性戀權益組織抗議。 其他 交配中的蜻蜓蜻蛉目 蜻蛉目的昆蟲在交配時雄性會以其泄殖腔在雌性頭部留下獨特的傷痕,11個品種包括豆娘和蜻蜓有20至80%的雄性的頭部都發現 有這種傷痕,推論出有頗高的蜻蛉目同性性行為。 蜥蜴 臼齒蜥(英語:Teiidae)科的雌性蜥蜴具有單性生殖的能力,與雄性交配則比較罕見。雌性蜥蜴為了刺激排卵而隨荷爾蒙周期進 行同性性行動,在雌激素濃度低時充當雄性角色,濃度高時充當雌性角色,而參加性愛撫的雌性蜥蜴都會比落單的有較高的生育率。 |
昨天的台灣新聞還真是讓人不知道要如何的詫異﹗
全班同學中的男生對著不知情的女老師 打手槍 ,真不知是日本 A片 看多了,還是哪裡出問題了,竟然在場的女同學看不下去了,還對男同學問道︰要不要衛生紙? 除了「世風日下」外,真不知道要如何形容﹗還有聽新移民在談論說,連單親家庭的也都長輩與晚輩亂倫的;這年頭什麼法律、道德、倫理都....聽了後,真是痛心兼丟人。 |
不管是電視劇、新聞、電影、各式書本 ... 甚至是遊戲 ...
都是加減有教育功能的 ...,只有明顯與不明顯(暗示)的差別而已 之前有篇新聞報到說,某國青年的暴力事件越來越多且有年輕化的趨勢 據調查統計的結果發現,竟然與線上遊戲有相對關係 ... 原來是線上遊戲的內容,不是打怪就是 PK,簡單的說就是打打殺殺的 ... 難怪會被某些學者認為有相對關係 ... 其實迪西認為 ... 這是對的 ... 尤其是不分年紀且沒有自我約束力的人來說,影響就很明顯的說 ... |
引用:
記得當年學校有位美術老師 走到哪都引起學生騷動 大概是差不多情形唄 全班如此行動 應該是有很傑出的同學鼓動啦!!! 應該找出來好好心理輔導 |
引用:
漫畫簡明扼要,釐清觀念,幫助非常大 我曾經認為我沒法接受「男男」當街擁吻 幾年後,我就把擁吻等同異性戀放閃光的行為,就能適應了 不論贊同或反對立場,真的都需要「時間」調適 |
引用:
橘逾淮為枳,如果發生在台灣,結局又不同 加拿大的女法官很有勇氣讓這位少年更生 若少年情境出現在這個擅於合理化辯駁、說謊的台灣 也許會出現真心改過, 也許台灣少年只是當場演出懺悔戲碼,下了舞台,反過來嘲笑法官真好騙 「不誠實」、「一切都是別人的錯」成了主流,:on_57: |
引用:
但台灣學生花在電玩的時間過多,不是好事 若是解任務型的,還有動腦的機會 若是單純靠反射神經打怪的,大腦呈現亢奮狀態,沒法好好休息、學習新事物 壓縮學習和睡眠時間,這對學生自己、人才培訓,與全世界相比,競爭力很薄弱:on_22: |
我經常會到加拿大各省去打獵,經驗與訓練讓我可以分辨禽獸間的性別,在我看過中的動物或禽類,牠們都沒有男男,更沒有女女的。
多次看到牠們辛苦的經營並深愛著牠們的家庭,我的扳機都扣不下而放生。在南美的絕大部份的野生動物群集區,經常看到出雙入對的動物, 更令人驚艷的是那些恩愛得不得了的成雙成對之鴛鴦,一齊在水面上戲水,牠們當中只要有一隻被槍殺或去世,另外一隻就會守著屍體不吃不喝的陪伴而終。 反觀人類,為了酒色財氣無所不用其極,高等動物還比不上低等動物來得直率可愛;悲哀呀﹗ |
引用:
今年我的生日,他知道我喜歡攝影,還買了台數位單眼反光相機給我當禮物(價值1,800加幣),我知道他還沒有全職的工作,找工作需要車子, 就送他一輛4WD的日本車給他,他感動到帶著他的新交往的女朋友與他的父母親來向我道謝;兒子送他及女友各人一台高端筆電, 並教他如何以電腦合法的賺錢,現在他的電腦每天都會有60多加幣掉入他的口袋,等他再磨練一陣子,他就可以有八倍以上的日收入, 由於他還要幫忙養父母及弟妹,所以兒子正與他日夜的在教學著。他謙虛的對我老婆說,早知道這是正路就不販毒了。 對了,前天晚上兒子也替他網購了一本"Multiple Streams of Income"的書,另外一本如何投資股票的書也正在寄送途中。 他在以前販賣毒品時,在家中就只一直在打電腦遊戲,這是我從檢察官與法官在庭上質問時得知的,現在他只拿兒子當榜樣,努力的在學習程式編寫呢﹗ . |
引用:
所以他們是低等生物 而我們才是高等生物啦!!! 如螞蟻蜜蜂過著規律嚴謹的社會生活 人類嘛!!! 因為高等智能所以過著雜亂的生活 低等生物連交配都有著一定的條件 非特定條件還不會交配的啦!! 甚至還有一些生物是交配完就結束生命 天生賦予的本能 有時不能論定好壞啦!!! 想想如果公蟻也起來要生而平等 那螞蟻就準備滅亡絕種了唄!! |
引用:
跟您相比,我真是小鼻子小眼睛的:on_74: 再次感謝您分享的真實經歷,我會反省自己看待犯罪者的眼光,的確不夠寬容:on_63: 很感慨 現在的我對人性是存著「懷疑論」 向來先保護自己利益,對外界人事物採防禦性態勢 除非我很瞭解這孩子本性是良善,會言而有信地改過 不然我的刻板印象是犯罪者進監獄如同進入補習班,出獄後犯行會更重大 相較於台灣最近發生的敦化國中霸凌事件 加拿大的孩子誠實地面對自己的過錯、 也很幸運地遇上grc45大一家人的支持與鼓勵,及時回頭:on_02: 於公,加拿大少了一個罪犯,多了一位良民:on_16: 敦化國中的學生,家庭環境比這位加拿大的孩子優渥,卻「不誠實」:on_69: 一個霸凌事件形成各說各話的「羅生門」 校方、師長、家長、學生都有責任 現下的台灣就如同敦化國中,錯誤就擺在眼前 但每個人都說自己沒錯,沒有人願意說實話,就一直擺爛唄:on_67: |
執法者不能以陷阱引人入罪,這在代表正義的一方已有至少百分之五十的構織陷害之嫌。
執行勤務時不能與淪落至美國那種飽以拳腳,隨意拔槍開火射殺無反抗或拒捕嫌犯之行徑。 一切的逮捕在未經審判前,只是嫌疑犯,在證據未充分前,只能有限度的暫時居留待審。 若警察違犯任何執行勤務的程序,就不能代表正義,涉及犯罪者,罪加一等,因為他們是飽經訓練者。 在法庭上法官如得悉(learned)代表法律執行者犯罪於先的話,如構陷與暴力攻擊被制服者,那麼在律師的爭取下,法官都會判無罪的。 因為執法者不遵守法律,法律的尊嚴就已掃地,再也無法對被不公攻擊者起訴,檢察官這時也就六點半的垂頭喪氣, 裡外不是人的只想早點閃人,因為那麼多的眼神讓他倍感壓力。 在美國你被捕通常都會被警察藉機找任何小麻煩修理,進入拘留後又要被陌生人海揙一頓,等到判刑確定,入監獄再被各方人馬再再的重打。 以上這些不是看電影得來的,而是不爭氣的美國親戚在美國的親身經驗,多少人很喜歡爆亞洲人的菊花,尤其是針對說話很娘的更是瘋狂。 如反映上報者,小命就不保;若想活命就要忍辱偷生,出獄後人也變成精神不平衡的怪胎,隨時也要爆人菊;禍害也。 |
引用:
感謝grc45大分享他山之石:on_90: 呵呵…我是個井底之蛙,喜歡比對國外制度,幸運地遇上史版上眾多博學多聞者:on_45::on_02: 加拿大以「人道」立場對待罪犯,限縮執法者不可濫用私刑、引人入罪 相較於言不離人權的台灣與美國,實際上手段粗暴野蠻, 只保護「懂法律」的人、只對權貴屈躬哈腰:on_69: 「爆人菊」….是希望自己有支配慾或優越感嗎?好匪夷所思的境界:on_22: 加拿大真是個了不起的國家:on_16: 雖然很好奇加拿大以「人性本善」的態度看待罪犯 加拿大犯罪者再度犯案的機率與情節是否重大? 下次有機會再討教,不要再為難您了 Ps未來2星期工作進入大忙期,剛好討論串告一段落, 容我潛水調養身體、腦袋要充電,不然會一直跳針、辭不達意:on_14: |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05:05 PM。 |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6.8
版權所有 ©2000 - 2025, Jelsoft Enterprises Ltd.
『服務條款』
* 有問題不知道該怎麼解決嗎?請聯絡本站的系統管理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