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萊姆論壇

史萊姆論壇 (http://forum.slime.com.tw/)
-   時事、科技、娛樂新聞話題討論區 (http://forum.slime.com.tw/f7.html)
-   -   貨架前挑太久 女被冤為賊 (http://forum.slime.com.tw/thread276360.html)

lutunhsiang 2014-07-02 02:45 PM

貨架前挑太久 女被冤為賊
 
【鄧玉瑩╱台中報導】台中何姓女子今年一月,到康是美的開放式陳列專櫃選購化妝品,她駐足許久買了媚比琳眼線筆,事後康是美卻以隔壁兩專櫃少三樣商品,竟告她竊盜。台中地檢署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何女拿起一項商品觀看後,有放回的動作,無法證明偷竊,檢方經多次溝通,康是美才撤告,檢方昨將何女不起訴。

何女難過表示,被冤枉後壓力大到罹患憂鬱症,指摘店方「不能因為我在貨架前停留較久,就把不見的貨都算我頭上,且撤告後也不聞不問,以後誰敢去買東西!」康是美昨說,會向何女慰問致意,至於是否道歉,則「無法回應」。

檢方將女不起訴
何女(三十歲)指出,今年一月二十一日晚上六時多,她到康是美美村南店購物,在開架化妝品專櫃前駐足許久,買了一支媚比琳眼線筆返家。後來康是美竟報警,指她偷了媚比琳專櫃旁露華濃、凱婷兩專櫃的商品,包括潤唇筆、眼影與眼線筆。
康是美向檢方表示,因當天盤點發現商品短少,調閱監視器發現何女在專櫃前駐足最久,且有拿起物品的動作,偷竊嫌疑最大。不過檢方認為,監視器畫面模糊不清、拍攝距離又遠,且僅拍到何女有一次拿起一項物品,但她有放回去的動作,若要以此動作推論她偷三項商品,不合情理,檢方與康是美多次溝通後,康是美終於同意撤告,檢方昨將何女不起訴。
不少網友建議何女反控誣告並求償,也有說「下次要小心不要進去」、「不要進去就不會被當小偷」。

業者應適度補償
律師溫令行表示,何女確有拿取貨架商品觀看,康是美不算故意亂提告,難認定有誣告之嫌,但建議康是美裝防盜閘門,避免糾紛。另就企業責任而言,何女因此罹患憂鬱症,建議康是美應給予適度補償,化解雙方心結。
以上來自: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0702/35931005/
=================================================
我只能說這家門市之後生意可能會一落千丈,你要就有明顯證據說對方有偷竊,這種誣賴別人到時候一定會出事,講實在的店家應該公開為受害者道歉才對,因為已經造成對方困擾與傷害了,同樣的物品我可以到其他門市或同屬性的店家購買,何況全台灣這麼多門市為何只有這家門市會發生這情況??

a471 2014-07-02 09:05 PM

俗話說抓賊要抓贓,該公司舉證不足檢方不予起訴~

受害者可以透過法律手段要求補償~

例如名譽上的損害、精神上的損害~

YaYa07 2014-07-02 11:02 PM

引用:

作者: a471 (文章 2331246)
俗話說抓賊要抓贓,該公司舉證不足檢方不予起訴~
受害者可以透過法律手段要求補償~
例如名譽上的損害、精神上的損害~

這件事太離奇了
檢方怎會起訴呢???

當場沒抓到失竊物品
錄影也沒確實證據
檢察官怎會配合店家起訴呢??
太沒道理了吧!!!

檢警怎會只依店家的指控就起訴人
不是講求證據的科學辦案嗎???
沒憑沒據的就可以輕易起訴
真的是什麼辦案的專業人士呀!!!

a471 2014-07-03 09:08 AM

引用:

作者: YaYa07 (文章 2331251)
這件事太離奇了
檢方怎會起訴呢???

當場沒抓到失竊物品
錄影也沒確實證據
檢察官怎會配合店家起訴呢??
太沒道理了吧!!!

檢警怎會只依店家的指控就起訴人
不是講求證據的科學辦案嗎???
沒憑沒據的就可以輕易起訴
真的是什麼辦案的專業人士呀!!!

我個人猜測~這是一個避重就輕+太極拳式的分店處理原則....說明如下

連鎖商店每家分店都有相當的"自主權",店長(店經理)具有一定權限決
定某件事.....

首先,該店發現打烊後盤點庫存與POS收銀系統的帳對不起來(有出入)
,實際追查發現短少了某幾樣品項卻無銷售紀錄,於是定調為"失竊"。

失竊狀況按照各店家"內規"不同處理方式也不同,搞不好該店是抓不到
竊賊就由該分店的全體同仁或者某高層負責抗下賠償責任(扣薪)。可是
必須承擔負責的人(某高層或全體同仁)不甘損失,於是採取了一種對自
己有利、自保的方式處理(或稱迴避責任).......

那就是報案!!~~~如果報案後警方追查不力抓不到人,該分店就能迴避
賠償責任.....

新聞內容所稱...不起訴的原因
1.監視器畫面距離太遠且不夠清晰,但根據影像內容可以確定對方只有
一次拿取、放回的動作...不足以證明嫌疑人犯案

2.沒當場人贓俱獲

YaYa07 2014-07-03 06:25 PM

引用:

作者: a471 (文章 2331262)
.....1.監視器畫面距離太遠且不夠清晰,但根據影像內容可以確定對方只有一次拿取、放回的動作...不足以證明嫌疑人犯案....

這些商家有問題嗎???
監視器裝那麼差的....省錢嗎??
現在監視器又便宜品質又好
怎還會一對模糊畫面的監視器

a471 2014-07-03 07:26 PM

引用:

作者: YaYa07 (文章 2331272)
這些商家有問題嗎???
監視器裝那麼差的....省錢嗎??
現在監視器又便宜品質又好
怎還會一對模糊畫面的監視器

我更訝異的是他們居然敢拿畫面內容不清晰不足以舉證的影像來當證據...

完全依靠假設來當判斷依據....要有明確的"拿了放包包未結帳"才能當證據阿..:on_84:

古里特 2014-07-07 11:06 AM

引用:

作者: a471 (文章 2331274)
我更訝異的是他們居然敢拿畫面內容不清晰不足以舉證的影像來當證據...

完全依靠假設來當判斷依據....要有明確的"拿了放包包未結帳"才能當證據阿..:on_84:

說不定是無腦上司逼著要報案

底下基層的不得不報案

無腦上司發現上法院告不贏,只好撤訴

然後就是底下基層出來扛

一切都是我作夢推論的

:on_44:

getter 2014-07-08 07:58 AM

不怕被反告「誣告」嗎 ...

a471 2014-07-08 09:28 AM

引用:

作者: getter (文章 2331401)
不怕被反告「誣告」嗎 ...

應該沒辦法,新聞有講到~~因為那女的在貨架前站很久...

這麼解釋好了~~如果店家提出的監視畫面很清楚,然後沒拍
到女子的"犯案過程"(東西放入包包未結帳),女子事後可以反
控對方誣告、妨礙名譽等罪的(形勢上嫌疑人有利由她叫牌)...

可是當下情況是店家的"不清楚畫面"變成合理懷疑,故誣告不
成立。但妨害名譽等方面是有機會的....

好像是這麼解釋的.....所以開店的要抓賊必須萬事俱備你才有
辦法討公道。否則很可能抓虎不成被虎噬....讓對方合法勒索


所有時間均為台北時間。現在的時間是 10:01 PM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6.8
版權所有 ©2000 - 2025, Jelsoft Enterprises Ltd.

『服務條款』

* 有問題不知道該怎麼解決嗎?請聯絡本站的系統管理員 *


SEO by vBSEO 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