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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商休假躲死劫 酒駕撞進早餐店騎樓
〔自由時報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砰!砰!砰!砰!」在基隆市七堵區賣滷味的59歲吳姓男子與妻爭吵,昨躲在廂型車上喝悶酒,一連灌了3小罐大麴酒後酒駕,先撞及七堵區永富路旁4輛轎車,再撞進騎樓,把一間早餐店餐車擠進已拉下的鐵門內,所幸長期在騎樓擺攤賣水果的吳姓攤商剛好休息,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好家在!」吳姓攤商笑說,他因為腳有退化性關節炎,日前剛開刀無法擺攤,否則事故發生時間,他都在該處睡午覺,「這一撞,不死也半條命」。早餐店施姓老闆娘趕回店裡整理被撞壞的冰箱與餐車,邊整理邊說︰「實在是太誇張!」 來自:https://tw.news.yahoo.com/%E6%94%A4%...221044525.html ========================================== 支持酒駕直接判無期徒刑或死刑,還好這次吳姓攤商剛好休息,否則這一撞萬一把人撞死或重傷,酒駕者賠不起還不是被撞者自認倒楣,早餐店與吳姓攤商的確該讓酒駕者上法院與要求賠償所有的損失費用 |
湯姆你是發瘋了嗎?!~~~
酒駕死刑?~~~那你最好小心哪天別忘記吃了薑母鴨就騎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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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酒店小姐早就大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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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制定行法時 湯姆哥沒有機會參與 不然今天的法律系學生就輕鬆了 湯姆哥刑法 : 凡犯罪者輕者送索馬利亞, 重者一律死刑 絕對媲美西漢的開國皇帝劉邦的約法三章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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