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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時報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砰!砰!砰!砰!」在基隆市七堵區賣滷味的59歲吳姓男子與妻爭吵,昨躲在廂型車上喝悶酒,一連灌了3小罐大麴酒後酒駕,先撞及七堵區永富路旁4輛轎車,再撞進騎樓,把一間早餐店餐車擠進已拉下的鐵門內,所幸長期在騎樓擺攤賣水果的吳姓攤商剛好休息,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好家在!」吳姓攤商笑說,他因為腳有退化性關節炎,日前剛開刀無法擺攤,否則事故發生時間,他都在該處睡午覺,「這一撞,不死也半條命」。早餐店施姓老闆娘趕回店裡整理被撞壞的冰箱與餐車,邊整理邊說︰「實在是太誇張!」 來自:https://tw.news.yahoo.com/%E6%94%A4%...221044525.html ========================================== 支持酒駕直接判無期徒刑或死刑,還好這次吳姓攤商剛好休息,否則這一撞萬一把人撞死或重傷,酒駕者賠不起還不是被撞者自認倒楣,早餐店與吳姓攤商的確該讓酒駕者上法院與要求賠償所有的損失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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