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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票爭議 劉義周:對黨負責很正常
最高法院日前判決新北市議員在正、副議長選舉時亮票無罪,引發各界不同反應,中選會代理主委劉義周今天(19日)表示,他個人認為,基於民代對政黨負責,亮票很正常;但他也強調最終還是要看法律規定。
對於地方議會投票時到底可不可以亮票,各界看法不一。中選會代理主委劉義周19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表示,他個人認為從政黨發展的角度來看,由於民代要對黨負責,所以亮票很正常。劉義周:『(原音)個人認為政黨正當發展的話,他的代表對黨負責,就是投票時亮票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要發展比較健全的政黨政治,確實這樣,但我覺得要看社會共識。』 劉義周表示,他贊成將正、副議長投票改為記名投票,他認為這將有助於政黨政治的發展;不過他也強調,最後還是要看社會共識,同時需要修法。 另外,關於是否應降低投票年齡,劉義周表示他贊成下修到18歲,不但因為現在資訊發達,同時這也是目前許多國家的標準。至於公投門檻過高的問題,劉義周則認為因為公投是大量使用社會資源的活動,有一定的門檻無可厚非,其他國家也是如此。 http://news.rti.org.tw/news/detail/?recordId=165954 只能說台灣政壇盡是一些不要臉的東西 以前別人亮票就去告人家 現在自己要亮票就說亮票是合法的 反正不是以前不要臉 就是現在不要臉 出爾反爾, 此一時彼一時的 總有一個時候是不要臉的吧!!! 不然不知道該如何解釋為何前後不一呢??? 如果可以亮票 那就直接記名投票不就皆大歡喜 何必大家在那玩這種骯髒的遊戲呢??? 台南市居然還私自在議會加裝鏡頭錄影 還大辣辣的公開說明哪些人沒有亮票 他X的!!!還有王法嗎??? 居然可以私自在議會加裝四五個監視器 公然的監視錄影投票時的情形 這會沒犯法??? 那以後憑什麼禁止人民對投票錄影呢??? 這不該是公訴罪嗎??? 那些拿人民稅金的司法官都出國留學了嗎??? |
直接大法官釋憲好了
根本是亂七八糟 高等及最高法院盡是顏色立場強烈的人 (說議會亮票沒罰則所以沒罪論) 難怪這個島這麼多妖魔鬼怪 |
引用:
在台灣根本沒有公平正義了呀!!! 一直以來不都是亮票是犯法的 這次居然有臉說亮票是合法的 不就是仗著司法都是以顏色來論是非 不然誰敢這樣前後不一的亂說話 |
引用:
但從歷來的釋憲案來看 釋憲結果通常還是以法學為主 不會像是法庭辯論 常與大眾認知大相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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