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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Ya07 2015-02-26 02:03 AM

酒吧無照營業動不了 柯飆罵:頻換負責人 怎不知是人頭
 
台北市長柯文哲二十五號主持公安督導會報,對於台北市八大行業違規家數多達五十六家,其中公安聯合稽查時,發現民權東路二段一家金樽酒店無照營業,業者也以變更負責人等方式,規避相關查察,另外還有一家金潮酒店也無照營業。

對於中山區有十五家酒吧無照違規營業,台北市長柯文哲當場在公安會報中發飆,直接向相關局處首長開砲,「如果一件事出錯,清楚是誰被處份,這叫責任政治,不過如果一件事出錯,不知道罵誰,就不是責任政治,這種不合格的酒吧存在十多件,長官不高興,誰要被抓出來處份。」

柯文哲說:「他也是慢慢適應你們,有十五家無照酒吧,我現在不高興了,要罵人了,要罵誰?誰要出來處理。」

甚至對於有業者以不斷變更負責人方式,規避查察,柯文哲直接開砲,明明知道是人頭,主管機關怎麼會不知道,難道開店的負責人沒有相關限制,講到他都不想聽,難道市府沒有行政裁量權?

商業處表示,商業處執行商業法令時,必須四次以上,才能執行斷水斷電,不過業者通常在第三次執法時,就變更負責人規避,商業處正研議修「台北市舞廳舞場酒家酒吧及特種咖啡茶室管理自治條例」。

除了負責人外,也修法要加入針對場所場地進行列管,如果場所違反無照等相關法令,最重也可以處斷水斷電。而公安會報,對於市府同仁處理無照營業酒吧,表示會透過聯合稽查手段,不過長期以來,並無具體改善。

柯文哲相當不滿意,質疑作為一個外科醫師,他只關心結果,不關心過程,甚至以金樽酒吧為例,北市府已經第二次開罰24萬,不過卻有改善期3個月,才能第三次罰款,柯文哲說,法令有改善期三個月,讓人覺得「怪怪的」,如果要處違規業者停業,竟還讓業者可以再撐一年,應該用點常識治理國家。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50225/13898864.html

有常識又如何
人家合法申請, 人頭也要有證據
就算知道是人頭, 依法應該不是警察該管的吧!!!

無照營業要每隔3個月才能抓一次, 抓四次才能斷水斷電???
當年是哪個天才定下來的規矩呀!!!!!!!

a471 2015-02-26 08:58 AM

推給前朝即可,眾人不會有"怪怪的"看法..:on_32::on_32:

YaYa07 2015-02-27 06:21 PM

明知道為何不去做
因為上面有壓力
就像違建為何拆不掉
當然市民代不斷的關說施壓啦!!

柯P是在裝傻還是腦袋太笨呢??

mini 2015-02-27 09:05 PM

他什麼都認為怪怪的 (奇怪ㄟ~就MG749一點都不奇怪)

憑感覺做事就罷

憑感覺決定對錯才叫 恐怖哦~
管八大行業手段很多
但最怕就是搞到最後變成地下化
交代下去就好了
不要再作秀了

難怪有人翻出 做事原則是學當年的錢總統
指示必須「天天都要上報」
看來所言不假

a471 2015-02-28 12:07 AM

很多事情不是人家不做,而是人家知道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其中牽扯
相當多的利益與關係,那已經自成一套系統了。要解決這問題相當不簡
單,如果他能辦到那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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