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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26, 02:03 AM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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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轉貼 - 酒吧無照營業動不了 柯飆罵:頻換負責人 怎不知是人頭
台北市長柯文哲二十五號主持公安督導會報,對於台北市八大行業違規家數多達五十六家,其中公安聯合稽查時,發現民權東路二段一家金樽酒店無照營業,業者也以變更負責人等方式,規避相關查察,另外還有一家金潮酒店也無照營業。
對於中山區有十五家酒吧無照違規營業,台北市長柯文哲當場在公安會報中發飆,直接向相關局處首長開砲,「如果一件事出錯,清楚是誰被處份,這叫責任政治,不過如果一件事出錯,不知道罵誰,就不是責任政治,這種不合格的酒吧存在十多件,長官不高興,誰要被抓出來處份。」 柯文哲說:「他也是慢慢適應你們,有十五家無照酒吧,我現在不高興了,要罵人了,要罵誰?誰要出來處理。」 甚至對於有業者以不斷變更負責人方式,規避查察,柯文哲直接開砲,明明知道是人頭,主管機關怎麼會不知道,難道開店的負責人沒有相關限制,講到他都不想聽,難道市府沒有行政裁量權? 商業處表示,商業處執行商業法令時,必須四次以上,才能執行斷水斷電,不過業者通常在第三次執法時,就變更負責人規避,商業處正研議修「台北市舞廳舞場酒家酒吧及特種咖啡茶室管理自治條例」。 除了負責人外,也修法要加入針對場所場地進行列管,如果場所違反無照等相關法令,最重也可以處斷水斷電。而公安會報,對於市府同仁處理無照營業酒吧,表示會透過聯合稽查手段,不過長期以來,並無具體改善。 柯文哲相當不滿意,質疑作為一個外科醫師,他只關心結果,不關心過程,甚至以金樽酒吧為例,北市府已經第二次開罰24萬,不過卻有改善期3個月,才能第三次罰款,柯文哲說,法令有改善期三個月,讓人覺得「怪怪的」,如果要處違規業者停業,竟還讓業者可以再撐一年,應該用點常識治理國家。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50225/13898864.html 有常識又如何 人家合法申請, 人頭也要有證據 就算知道是人頭, 依法應該不是警察該管的吧!!! 無照營業要每隔3個月才能抓一次, 抓四次才能斷水斷電??? 當年是哪個天才定下來的規矩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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